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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保护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年)一、现状及背景我市常住人口356.1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14.2万人左右。就业人口216.8万,占人口总数的60.88%。XX市是重装企业之都,工业、化工、建材企业居多,职业病危害涉及行业广,危害因素多,主要存在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人群健康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既有尘毒噪声引发的传统职业病,又有肌肉骨骼、工作压力引起的神经衰弱、心血管疾病等新型职业性疾病,职业病危害事件也时有发生,防控任务十分艰巨。新时代大健康理念不仅要求关注影响健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追求生理、心理、道德、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全面健康
2、。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对推进健康中国目标实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二、目标要求(一)总体目标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到2030年,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实现接触粉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及妥善安置,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有效遏制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的高发势头。(二)具体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分别达到85%和90%及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85%及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分别达到80%和90%及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到85%和95%及以上。到2022年和2030年,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市、区)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95%及以上;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5%和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按规定报告职业病,报告率分别达到9
4、0%和95%及以上。至U2030年,劳动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并于2030年实现工伤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三、主要任务(一)强化宣传教育L树立职业健康意识。广泛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职业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采取集中宣传、媒体报道,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等方式,传播职业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推动全社会、企业、各部门和职工参与各种健康促进活动,争当健康表率。卫健、宣传、工会等部门和主流媒体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加强职业健康防治宣传,制作职业病防治警示教育视频、公益宣传短片和科
5、普知识手册,以及重点职业病防治核心信息,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在全社会形成支持职业健康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的浓厚氛围。2 .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各用人单位要组织开展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现场急救知识和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到迅速反应、有效处置和正确的自救、互救,提高职业健康防护能力,树立职业健康意识。要开展职业健康专项培训,加强培训信用体系和信息公布制度建设,
6、实现培训透明公开。3 .突出职业性多发病预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保护教师、交通警察、医生、护士等站姿作业为主,办公室坐姿为主伏案工作者人群,驾驶员等固定体位为主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卫健、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采取自我保健,改进工作方式,预防职业性多发病;加强高温天气作业等职业人群保护,强化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高温工作环境下作业强度和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预防中暑事件发生。(二)强化前期预防4 .建立健全责任管理机制。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用人单位责任制度,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全过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
7、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落实责任、投入、管理、防护、救援等“五到位”职业病防治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危害因素,依法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明确职业健康工作负责人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配合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5 .加强健康促进工作。用人单位应积极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活动,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或消除工作压力,落实工间操制度。国家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应率先倡导劳动者养成不吸烟、少饮酒、多锻炼的健康生活方式,树立健康形象,加强健康管理,评选“健康达
8、人”,并给予奖励。对长时间、高强度、重复用力、快速移动等作业方式的劳动者,采取先进工艺技术、调整作息时间等措施,预防和控制过度疲劳及相关肌肉骨骼系统疾病发生,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或消除工作压力,预防和控制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健康影响。用人单位应充分应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对劳动者健康的动态监护,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健康促进。6 .落实工程预防措施。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限制使用有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无中文说明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建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
9、名录管理制度,推广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强对新发职业病危害的研究识别、评价与控制,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7 .改善工作环境条件。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整洁卫生、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倡导企业建立“健康小屋”,设置健康小贴士、配备便民小药箱、提供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自测设施。加强高空作业等高危劳动人群保护。聘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为残疾人员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根据其身体残疾的类别和程度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和设置配套的辅助卫生设施。8 .持续“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立足于职业健康
10、,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拓宽丰富职业健康的内涵和外延,营造企业健康文化。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引导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企业签订职业病专项集体合同,倡导用人单位既关注传统法定职业病的防治,也积极研究将工作压力、心理疾病等新职业病危害纳入保护范围。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效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新时期职业健康工作的发展。(三)强化治疗保障9 .提倡早发现、早治疗。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病种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报告工作,将主动监测与被动检测、筛查试点相结合,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职业病科在职业健康
11、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监测、评价和风险评估等作用,多角度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及时、准确、系统收集相关信息。强化职业病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肺灌洗室、电子支气管镜室、血液透析室建设,推动“双肺大容量灌洗技术”“胸腔镜治疗尘肺并发症技术”临床应用,持续提高治疗能力与水平。10 .加强特殊群体保护。以农民工尘肺病为切入点,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对参加工伤保险
12、的尘肺病患者,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保障到位;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规定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其合法权益。优化职业病诊断程序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做好职业病检查、诊断、治疗和报告等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四)强化技术支撑11 .建设服务支撑体系。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和建设职业病防治机构,市、县(市、区)两级疾控中心要设立或明确职业健康科室。充分发挥职业卫生专业技术服务的重要支撑作用,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按照“科学、公正、公开、及时
13、、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职业病预防、治疗、康复等职业健康技术支持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质量管理,推进市级职业病防治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各类职业病防治机构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治疗康复、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市级设置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全市职业病诊断工作,各县级行政区域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稳步推进镇(乡)职业病康复站点建设,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职业病诊断、鉴定等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扩大职业卫生及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在职业院校增设职业健康课程。
14、推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能力。12 .建立信息系统。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如实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强化职业危害告知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监督执法部门和疾控中心的数据共享机制,及时交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工伤保险等信息数据。建立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病报告网络,及时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系统收集相关信息,发挥监测数据及风险评估结果在职业病防治决策、职业健康标准制定的指导作用。开展“互联网+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提高监管效率。(五)强化监督管理13 .推动法律标准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15、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现行标准,以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为重点,执行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补充,健全我市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加强行业管理。开展全市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摸清职业病危害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推动各行业协会制订并实施职业健康守则。14 .加强监督执法。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加强承担职业健康工作科(股)室建设,充实管理人员。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市、县、乡镇(街道)等执法力量和装备(设备)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监管人员和必要的执法装备。加大用人单位监管力度,通过日常和专项监督执法,督促其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
16、任。以职业性尘I市病、噪声聋、化学中毒为重点,深入开展矿山、金属冶炼、化工等职业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发挥社会监督和信用管理的作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劳动合同签订和医疗、工伤保险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推送至“信用XX”平台,予以公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整改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停建、关闭。15 .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作用,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机制,推动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明确协商内容、制定合同文本,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防护等内容,更好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维护职工身体健康权益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