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业行动”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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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创业行动”的实施方案创业带动就业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途径。为全面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优化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潜能,持续巩固市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创建成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围绕推进市优化营商环境就业扩容提质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党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

2、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党委关于蒙东地区的发展要求,打造蒙东地区“双子星座”,聚焦“五大产业集群”,坚定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推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就业新空间,打造发展新引擎,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市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目标作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就业导向。充分发挥经济发展拉动就业作用,坚持鼓励创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营造创业新格局,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带就业,最大限度发挥倍增效应。坚持政府激励。落实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大创业政策支持力度,最大限度挖掘创业潜力。坚持社会

3、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和力量支持创业,坚持外部激励和内生发展相结合,强化市场运作,最大限度释放创业活力。坚持自主创业。积极营造创业氛围,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坚持推进创业与实现共同富裕相结合,最大限度激发创业动力。(三)工作目标。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创业行动”,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支持体系,全面提高创业服务质量,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充分释放创业载体服务功能,创业人才集聚效应更加凸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群体提供更多创业机会和创业渠道,打造高层次、多元化、全领域的创业生态环境,创业带动就业潜能持续释放,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全市扶持创业L2万

4、人以上,带动就业3.5万人以上。二、重点任务和措施(一)实施“政策支撑促创”计划深入落实金融、财税和产业等创业政策,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更加健全。力争到2025年,全市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以上。具体任务措施:L加强金融政策支持。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落实国家金融支持优惠政策,拓展创业企业融资渠道,健全投资生态链,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加大初创期、种子期投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推出支持创新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充分发挥市区域股权市场功能,孵化培育创业企业改制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创

5、业者能够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惠民政策。对个人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招用符合条件人员降低比例政策,促进创业型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市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办,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市支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强化财税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国家、市有关扶持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的支持,认真落实市

6、创业发展资金投入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完善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等政策,对首次成功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残疾人等,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不低于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农牧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强化产业政策融合。积极探索建立创业扶持政策与重大项目对接机制,依托各地区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双创示范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在新能源、新材料

7、、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以及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创新创意产业、互联网、物联网、现代农牧业、公益服务等领域,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结合党委关于蒙东地区的发展要求,以支持市、赤峰市建设“双子星座”为契机,加大产业支持融合探索,支持创新创业试点,积极争取新兴产业创业引导资金给予奖补支持。(市发改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服务全程优创“计戈I线上线下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各类创业服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运用,服务手段和方式更加多样化,创业者创业全程能够享受到便捷、畅通、高效的优质服务。具体

8、任务措施:1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各旗县(市、区)全面推行“一窗办”线上线下服务,可通过部门联合、人员调剂等方式,推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专兼职人员进驻政务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便捷、畅通、高效的创业服务。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完善平台功能,集聚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加大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各类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创业、人才、法律、投融资、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各类服务。(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9、.拓展创业服务内容。各旗县(市、区)要加快构建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培训I、创业指导、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融资服务、跟踪服务等贴心暖心服务机制,为城乡各类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鼓励引导各级各类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四众”创业市场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见习+孵化”相结合的创业见习实践服务。对参加“见习+孵化”后6个月内成功创业的,按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创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职业学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市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创新创业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创业服务“一网办”,集聚各部门公共创业服务和社会力量创业服务资源

10、,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创业服务方式,依托专业社会机构,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为各类小微创业组织提供创业辅导、项目孵化培育、技术创新、融资服务、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创业政策宣传、创业咨询等纳入“人社APP”线上服务范围,并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至高校,建立高校创业指导站,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便捷创业服务。(职业学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办,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市支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护航提升助创”计划到2025年,全市创业项目库储备创业项目1500个以上;全市高水平创业培训讲师(含创业实训讲师、网络创业培训讲师)规模达到100名以上;全

11、市组织开展创业培训5000人以上。具体任务措施:L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各旗县(市、区)要建立政府扶持、企业与个人开发创业项目的市场化评估制度,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各类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征集创业项目。各旗县(市、区)要开发、征集不少于IOO个符合当地创业条件的投资小、见效快、效果好的创业项目,组建创业项目资源库,同步链接到“创业”公共创业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各旗县(市、区)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具有区域特色的项目推介、项目巡展等形式的创业项目推介展示活动。(市发改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强化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创

12、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对征集公布的“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建由当地成功企业家、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师)、创业成功典型等组成的创业导师服务团,发挥专家优势,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做好创业回访、创业指导等服务记录,切实有效地为创业者开展创业信息、创业策划、创业政策、企业管理、跟踪指导、咨询答疑等支持服务。旗县(市、区)创业导师服务团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各地区可按照相关规定,对创业导师交通和师资费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市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创新创业培训和教育。深入

13、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加强对创业师资人员的选拔培养,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办学优势,支持院校教师参加创业师资培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扩大培训范围,规范培训管理,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教育部门要将创业培训纳入高校创业理论教育课程,围绕不同层次的大学生创业者,积极开展初创企业入门培训、创业训练营等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继续推广“互联网+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可采取全程网上培训、网上考核方式组织开展,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职业学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筑巢孵化育创”计划到2025年,力争建成级创业孵化示范

14、基地2个以上、众创空间15个以上。具体任务措施:L建设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创业服务供给方式,依托“四众”创业市场现有资源,汇集全市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引导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转化相结合,开发公共创业服务网站,打造集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创业交流、跟踪服务于一体的“创业”公共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技术、市场支持,推动实现各类创业活动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市人社局、金融办,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市支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优化升级创业园孵化基地。鼓励各旗县(市、区)依托各类资源建设入乡返乡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大“以奖代补”支

15、持力度,培育打造国家级、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展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创业平台载体,每年安排奖补资金,通过绩效评估方式给予奖补。组织开展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估工作,对新公布的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不超过IOO万元的奖励。对依法设立、促进就业成效明显的各类创业园孵化基地,可按实际孵化成功(注册登记并搬离基地)户数给予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孵化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对带动就业质量好、人员留用率高的在孵企业,可按每新增1人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上述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政府开发的创业园孵化基地应安排不低于30

16、%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孵化期一般不超过3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创办的在孵企业占总户数50%及以上的创业园孵化基地,可申请为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职业学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市财政局、人社局、农牧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打造多元创业载体。充分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区域示范基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企业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双创示范基地,扶持一批双创支撑平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园区、基地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资源,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优化运营机制和业务模式,向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专业服务型、创客孵化型等方向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双创示范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创建工作,培养一批级创业载体品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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