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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的意见建议随着我市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加快,进一步内涵挖潜,提高我市工业用地产出效益,加快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成为破解“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两难问题,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由于受传统经济、土地粗放利用及行业的限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市在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中小企业原有厂房占地面积小,周边规划受限,很难满足企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二是缺乏政策支持和技术管理,尚未形成一整套的集约利用运行机制。三是新城区工业项目引进多、用地量大,但实际开工率不高、投产不到位等情况仍然存在。四是工业企业在产业出现衰退后会因产业
2、转型升级或调整结构而关停,导致土地低效利用和闲置。为此,建议:1、通过规划实现管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空间的规划和利用,使有限的工业用地承载更多的经济增加值。在注重新增建设工业用地的规划标准和产业定位的同时,也注重低效用地“二次开发”时规划标准和产业定位。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开工、竣工、投产监督协调机制,各区在引进项目时要对项目开竣工期限、投产、投资强度、产出水平、税收指标等进行严格约定,并督促落实。在低效厂房改造过程中,要根据该区域的发展规划及自身资源、区位、特色产业等优势,明确未来几十年内要发展成具有何种特色的工业分区,需要引进或重点发展哪些产业。要注重工业用地的空间规划,充分考虑地形地
3、质,引导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要针对产业特点,高标准要求工业建筑容积率,鼓励多层厂房,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率。规划中要立足长远发展,结合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及年期使用,充分考虑转产、更新、退出后的产业用地方式,做到土地的再利用,从时段上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化水平。2、通过市场实现调节机制。要建立更为透明的工业用地供地机制,要充分考虑我市工业企业的现状,在供地上要合理兼顾小企业用地需求,以透明的供地机制让更多的小企业站在同一的竞争线上。要进一步完善二、三级用地市场配置,以存量供给为主,存量土地空置下严禁征占新土地,要将企业效益和土使用效率进入评测系统,迫使低经营效益、低土地使用效率的企业转让土地。要
4、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转让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适度降低政府收益比例,以更合理、更灵活的方式催活工业用地的二、三级市场。探索结合产业类型和产业生命周期弹性确定土地出让年限,实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供地方式。3、通过政策供给实现激励机制。要完善提高低效用地效益的激励机制,在用法律手段和市场杠杆对用地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的同时,动用经济手段提高用地主体的积极性。要按照不同行业、企业规模、用地情况、产出效益,划定低效用地企业范畴,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以经济激励的方式鼓励企业通过加层、旧厂房改造、产业整合等途径提高土利用率;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低效工业用地要积极推进“退二进三”,对规划
5、区以外的低效工业用地要鼓励企业利用已有存量土地和原厂房兴办商务和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物品储运等服务业;综合采取财政、税收、用地等多种手段,让工业用地在部分区域有序退。积极培育土地二三级市场,以经济利用驱动企业主动退地或转让出租土地近,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土地回购新机制,加快低用地使用权规范流转;要探索建立低效用地的倒逼机制,对存在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企业在能耗、金融信贷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一定的制约。4、通过监管实现约束机制。在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的进程中,政府应该增强严格土地管理的紧迫意识和科学合理用地的责任意识。要完善严格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机制,适时修订各类产业的建设使用标准体系,严格执行禁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各类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从严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土地利用强度低、投入产出效益差的项目用地;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管和执法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巡查,对各类违法用地、闲置用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强化土地出让合同履约制度,综合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提高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率,实施竣工复核验收制度;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考核奖惩机制,将土地节约集利用水平、闲置土地处置率、盘活低效用地水平等纳入到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适当提高考核分值,并与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