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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X学校计算机专业实习手册专业:班级:姓名:实习单位:XXXXX学校年月日至年月日目录铜仁市碧江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2一 总则2二 组织管理2三 实习场所、实习劳动程度和实习时间4四实习学生、实习待遇和实习考核4五实习指导教师及其职责5六实习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5七相关政策6八附则6实习大纲7一、毕业实习的目的7二、学生实习的基本要求8三、实习成绩鉴定方法及评分标准9学生实习考核评定表10碧江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11学生实习协议书13实习证明15xx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各和规范我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
2、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总贝!)第一条为了加强各和规范我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专业的学生的实习。第三条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向导”的方针,基本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
3、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二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教务处、学生处配合招就处负责管理学校各种专业的实习工作。学校行政负责召开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联席会议,统筹管理全校各专业学生实习工作,负责制定实习工作的政策,研究解决实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就处负责按合同与用人单位接纳实习学生的备案、劳动保护工作,依法对实习生进行监督管理,对学生进行跟踪服务,处理学生与用人单位出现的事故和纠纷,与用人单位对学生实习工作综合评价。教务处依据学生所学专业制定实习项目计划,对学生实习项目工作全盘规划。学生处负责对学生的操行做好职前教育。第五条校长是学生实习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切责做好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应当建立实习
4、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生的实习工作,并配备适当数量的工作人员。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实习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良好的实习管理机制,确保实习的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对实习中发生的重特大事件,学校应当及时做出处理,并在规定时间上报主管部门。第七条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应当鉴定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学生的姓名、住址和注册学号、电话。-、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和地点。四、实习时间和休息时间。五、实习劳动保护。六、实习报酬。七、意外伤害保险。、实习纪律。九、实习终止条件。学校、实习单位和学
5、生本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实习协议必须经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盖章,三方各执一份。第八条实习期间,学校应当建立与实习单位家及学生家长的沟通机制,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使学生家长充分了解实习情况,共同帮助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第九条招就处力求实习单位有责任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需要推荐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并要求单位给予提供生活、学习条件和实习报酬。三实习场所、实习劳动程度和实习时间第十条学校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企业组织实习。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实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6、法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一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能安排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体力劳动强度场所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酒店管理专业除外)、洗浴中心和夜总会、歌厅等娱乐场所实习。第十二条学校安排学生在外地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地点和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如果有国外、境外实习的,学校必须派教师全程参与,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第十三条学生实习原则上不超过八小时,但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延长时间的,学校要尽力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做好用人单位的沟通工作和学生的思想工作。第十四条实习时间
7、安排在二年级和三年级进行,总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而定。四实习学生、实习待遇和实习考核第十五条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接受学校规定的时间,服从学校实习管理,极少数要求自主实习的,必须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家长同意并鉴定好有关实习协议后方可进行)。第十六条学生在实习单位所得的劳动报酬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学校不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第十七条实习期间,在市区的学生应回学校住宿(单位提供住宿的除外),回家住宿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并签订相关协议,单位不提供住宿又不能回家住的一律不得在外出租房屋住,如因工作关系确需租房的必须与学生的家长签订有关安全协议。第十八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按照
8、实习期限,不得擅自离开和结束后不返回学校。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对实习生进行考核鉴定。从职业道德、劳动态度、技术技能、出勤等方面提供评鉴意见,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对不合格的实习生不予毕业。第二十条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可以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可责令其暂停实习并督促其期限改正。五实习指导教师及其职责第二十一条实习指导教师由学校或实习单位派出,负责带领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指导教师由班主任或相应专业的教师组成。其职责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教育指导和管理。对单位派出的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应当与其本人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9、。第二十二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充分掌握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专业能力,上岗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协调实习单位解决实习中的问题,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六实习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三条学校要求实习单位要根据学生实习的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学生实习应急预案。并要求单位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第二十四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实习生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岗前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实习生,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五条学校和实习单
10、位必须为实习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商议办理。第二十六条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树立安全保护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实习,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水平。第二十七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问题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报告或向实习单位报告,实习生未经实习指导老师和单位准许,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第二十八条学校派出的实习指导教师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各项安全知识的提醒和教育。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七相关政策第二十九条对在实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指导老师,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依据,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学校、单位和个人损害的应给与
11、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三十条习学生在实习单位获得殊荣、为学校争光的应给予学生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作为典型宣传,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或推优直接进入高职院校读书,对拒不服从学校安排实习的或实习综合评定成绩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发放毕业证书。第三十一条实习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按有关政策给予报销。八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铜仁市碧江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大纲中职学生的毕业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的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形式。它有利于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有利于
12、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也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培养和发展。全系教职员工要以教学工作为重点,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力支持与配合,保证毕业实习工作的正常运行,逐步提高教学质量。为规范和加强对毕业生实习管理,特制定本试行办法。一、毕业实习的目的1 .毕业实习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然途径,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进一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及发展趋势,激发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学习该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所学专业在实际工作中的基本流程;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培养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了解与专业相关的新理论、新技能、新方法和新设施。2 .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深入基层,学习生产管
13、理第一线劳动者爱岗敬业的优良品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锻炼学生的协调能力、团队精神、管理能力、组织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对社会的适应性。3 .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获得本专业初步的生产技能和管理知识,为就业奠定基础。二、学生实习的基本要求1 .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范和保密制度;尊重实习单位员工和他人劳动成果,虚心向他们学习;尊重当地的文化风俗,维护学校荣誉和自身形象。2 .根据实习大纲或实习指导书以及实习计划的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肃认真地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3 .实习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
14、况,向指导教师请教和解决实习中与专业学习相关的问题。4 .积极开展行业市场调查和社会调查,帮助实习单位开展技术革新;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参与实习单位的一些公益活动;培养自身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5 .自觉注意实习期间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在统一实习期间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学生因违纪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6 .在实习中应按指导教师的要求,虚心学习、勤观察、勤思考、勤动手、勤记载,做好实习记录,认真收集资料。7 .实习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系统一要求,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报告等相关资料
15、,作为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的主要依据。实习成绩鉴定方法及评分标准(-)实习期结束后,根据学生平时工作表现和内部各部门考核情况进行集体评分,并写出实习评语,实习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填入评语栏内。(-)实习考核手册平时由实习生本人保存,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收送学生。(三)实习成绩鉴定项目:考核项目包括素质考核和基本技能两大部分。1、 素质考核占30%2、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占70%(具体评分见各实习考核评定表)(四)学生休假评分制度1、学生休病假的实习成绩评分:(1)实习时间病假累计1015天,该实习生实习成绩不能超过70分,病假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不评定实习成绩,不实习后在评定实习成绩。2、学生休事假的实习成绩评分:(1)实习时间内事假累计10-15天,该部门实习成绩不能超过70分,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含15天),不评定实习成绩,不实习后再评定成绩。(五)学生旷工成绩评定1、旷工1天,批评教育,并扣实习成绩5分,旷工2天给予警告,并扣实习成绩10分。旷工3-6天,严重警告,该部分实习成绩不超过60分,旷工7天以上(含7天),无实习成绩,报学校做出检查,按实习生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