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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机械设备事故,提高分局保障公共安全和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设备事故造成的灾害与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促进分局全面、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XX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专项预案。(三)工作目标建立覆盖全分局的机械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分局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完善机械设备事故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的应
2、急管理保障体系,提高应对机械设备事故的能力。(四)分类分级根据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机理,结合分局实际,机械设备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1 .起重机械设备倾覆、撞击、高空坠落等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事故;2.厂内机动车辆倾翻、撞击、坠崖等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各类机械设备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2 .特别重大机械设备事故(I级):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3 .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级):直接经济损失IOO万元以上的事故。3.重大机械设备事故(In级):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的事故。4 .一般机械设备事故(W):直接经济损失2-30
3、万元。(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分局及所属各项目的机械设备事故应对工作,指导全分局的机械设备事故应对工作。二、应急预案体系(一)机械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机械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是分局为应对机械设备事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是贯彻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二)机械设备现场应急预案机械设备现场应急预案是分局属各项目为应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事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分局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执行性文件。三、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局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和项目经理部现场应急领导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保障部门、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构成。(一)领导机
4、构分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见总体应急预案),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是全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最高指挥机构。主管部门为物资设备科,联动部门为安全环保科、技术质量科、工程管理科。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指挥部在机械设备突发事件系统内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分局机械设备突发应急事件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协调XX、项目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部署;决定实施应急预案,发布应急工作指令。(二)工作机构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协同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机械设备安全方面管控工作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开展全分局
5、机械设备事故的救护工作。2.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3.保证分局对突发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高效、有序地进行。4 .承担分局机械设备安全监控的日常督查工作,负责预案的制定、修改,协调、指导、督查各项目部应急处理准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按规定通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情况。5 .组织开展对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局物资设备科根据职责,负责机械设备专项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分局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的事项。(三)执行机构事发项目经理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事故项目经理部为主。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疏散组
6、、善后处理组等工作组。其由相关联动单位、部门人员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 .执行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2 .组织协调治安、交通、医疗救助、物资等保障;3 .迅速了解机械设备事故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理情况,及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4 .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报告;5 .迅速控制事态,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7.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四、运行机制(一)预测与预警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局施
7、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项目部、分局物资设备科要针对可能发生的机械设备应急事件,进一步完善预警系统,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与机械设备相关的重大危险源,物资设备科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定期检查,发现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信息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1 .预警(1)分局属各项目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按照突发设备事故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向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2)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各项目部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
8、的预警信息后,迅速通知各相关项目部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3)预测将有较大以上突发设备事故发生时,根据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指令,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项目部,采取相应的措施。2 .预警级别及发布依据突发设备事故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W级)、较重(山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一般或较重级别的预警,由提出预警建议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严重或特别严重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需报请分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发布或宣布取消。预警信息发
9、布后,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项目部,分局及项目部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相关部门、项目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二)应急响应1 .分级响应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分局及项目经理部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1)特别重大的机械设备事故(I级)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II级)发生后,在分局
10、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属地项目部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项目开展工作;各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相关单位和事件属地项目部相关领导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2)较大机械设备事故(I级):由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指挥部、相关项目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由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相关项目部负责全权指挥。必要时由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派人到场,参与制定方案,协调有关部门、项目部配合开展工作
11、。(3)当IV级(一般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项目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现场应急预案,调动应急设备和设施、消防器材、医疗急救器材,做好急救、消防、环境保护等工作。同时,安排专人组织人员疏散、组织救援队伍急救、设置现场警戒。由相关部门或项目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整个事件由相关部门或项目部全权负责处置,处置完成后将处置情况报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2 .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1)特别重大机械设备(I级)和重大机械设备(H级)发生后,各项目应立即如实向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地方相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2)较大突发事件发
12、生后,各项目应立即如实向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地方相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3)一般机械设备突发事件(IV级)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汇报事故经过;在8小时内向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三)先期处置突发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各项目要在按程序和时限报告的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有效处置和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四)现场响应对经先期处置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或重大机械设备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或指导相关的应急工作。如事故现场秩序混乱、治安不良,项目部立
13、即向地方公安部门报警,在最短时间内,控制现场治安,稳定群众情绪。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汇报事故目前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展情况,同时,向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向分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或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事故目前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展情况、现场治安情况。(五)基本应急1 .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己经发生时,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项目部在按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的同时,应立即做出响应,成立由各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各联动部门和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有效处置和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
14、2 .现场指挥部应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3 .参与机械设备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的分工以及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4 .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应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和种类,适时建议派出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人员,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5 .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
15、制能力,这时应立即向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地方指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出请求,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六)扩大应急当基本应急程序难以有效控制事态,立即转入扩大应急状态。L预计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时,由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分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依据事件等级,统一领导事故的处置工作。6 .如果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事发单位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这时应以分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名义,请求建设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协同相关单位、部门参与处置工作。(七)应急结束机械设备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经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撤销,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事故发生的项目部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交事故处置情况专题报告。(八)后期处置L要积极稳妥地进行善后处置工作。如:调拨设备、进行伤员救治、保险理赔等。7 .机械设备事故处置完毕后,由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分局施工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或项目部,依照有关规定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事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五、保障措施分局属项目部、XX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对事故的应对工作,做好应对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