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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阳市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两筛”项目由洛阳市妇女联合会(下称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主要由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市卫健委)配合实施。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列入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2017年洛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联)印发了洛阳市免费筛查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试行)明确规定产前筛查300元/例,新生儿疾病筛查为100元/例。针对目标群体为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河南省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均可凭身份证或居住证、结婚证
2、(或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事实婚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在我市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直接免费享受服务;驻豫军人及户籍不在本地的驻豫军人配偶,可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享受免费筛查政策;男方为我省户籍但女方身份信息不明的孕产妇及其新生儿,可先在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自费筛查,随后凭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在新生儿父亲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技术服务管理机构报销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尚未办理居住证的非我省户籍服务对象,可先在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自费筛查,待居住证办理后,到居住地的县级技术服务管理机构报销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在省外进行筛查或检查的,不再予以报销。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所需专项资金,按照
3、省、市、县三级财政4:2:4的比例安排下拨。2017年产前筛查48232人次,新生儿筛查93657人次,2017年财政预拨资金4241.69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749.836万元,市级768.824万元,县级1723.034万元;2018年产前筛查121117人次,新生儿筛查169287人次,2018年财政预拨资金3410.03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44L14万元,市级720.568万元,县级1248.331万元。(二)项目绩效目标“两筛”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孕妇和新生儿提供免费筛查。通过实施民生实事,普及优生优育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全面提升孕产妇优生优育知识知
4、晓率,建立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提高孕妇筛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出生缺陷防治长效机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爱妇女儿童健康,造福千万家庭。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的综合评价,旨在把握财政资金在推进惠民项目中的效果,总结财政资金在该类项目支出中的经验与不足,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
5、关于洛阳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洛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1)127号)和洛阳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评价指标表,通过深入现场调研、座谈、查看资料和群众访谈、走访一线职工等形式开展评价。(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 .前期准备。2019年7月1530日,洛阳市财政局组建项目评价专家组,组织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明确评价目的。2 .组织实施。2019年8月16日,项目评价专家组开展项目评价调研工作,走访市妇联与卫健委,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调阅有关资料,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3 .分析评价和报告撰写。
6、2019年8月15-30日,召开项目评价专家组座谈会,沟通项目开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相关改进措施,撰写评价报告。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经绩效评价专家组成员的分别打分和共同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财政资金在支持和引导洛阳市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及保障洛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项目管理较为科学,但存在着异地结算不及时、产前血清和超声筛查率相对较低、偏远山区人群对于转诊重视不够等问题,经过专家组成员评议,洛阳市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综合得分为88分,评价等级为良好。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一)项目
7、决策1 .项目目标。指标分值4分,2 .决策过程。指标分值8分,决策程序得5分。3 .资金分配。指标分值8分, 分配结果得6分。(二)项目管理1.资金到位。指标分值5分,得4分。得8分。得8分。其中目标内容得4分。其中决策依据得3分,其中分配办法得2分,得3分。其中到位率得2分,到位时效得1分。2 .资金管理。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其中资金使用得7分,财务管理得3分。3 .组织实施。指标分值10分,得9分。其中组织机构得2分,管理制度得7分。(三)项目绩效L项目产出。指标分值15分,得12分。其中完成数量得4分,完成质量得3分;完成时效得2分,产出成本得3分。4 .项目效果。指标分值40分
8、,得34分。其中经济效益得6分,社会效益得9分,环境效益得5分,可持续影响得7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7分。五、存在问题(一)产前血清学筛查和超声筛查率较上年度虽有所提高,均接近70%,但相比新生儿两病筛查和听力筛查,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主要原因有:(1)孕妇及其家属对筛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出生缺陷预防意识薄弱。(2)产前超声筛查有时效性,暨孕早期11T3周左右,由于孕妇在怀孕早期由于未及时发现怀孕或其他原因造成未及时到医院进行NT检查。(3)外出务工人员及流动性较大的育龄人员知晓度偏低。(二)初筛出的阳性病例,如听力高危人群,超声NT阳性病例,血清筛查高风险病例,按相关要求需转诊至省筛查中心,
9、但一部分阳性病例孕妇由于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经济贫困等原因,没有进一步转诊,造成潜在生育风险。(三)筛查资金拨付过程中,上级拨付的配套资金并未及时拨付到筛查项目实施地,而是拨付到目标人群的户籍所在地,由于省、市级异地结算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造成了项目资金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的定点医疗机构,造成部分筛查单位垫付筛查费用,影响了项目和业务的开展。六、有关建议(一)产前血清学和超声筛查率相对较低的情况,建议:一是继续利用网络、微信平台、广播、报刊宣传渠道的同时,应充分利用村医、医学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等途径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出生缺陷预防意识。二是把两病筛查宣传和通知随访纳入村医考核内容,充分调动村医主动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外出务工及流动性较大人员登记表,由村医或者专职人员具体通知到人,切实杜绝遗漏现象。(二)针对“两筛”中阳性病例,如听力高危人群,超声NT阳性病例,血清筛查高风险病例,确保提高转诊比率。建议:通过多种渠道加强预防出生缺陷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同时加强筛查中心建设,洛阳市应建立一到两个阳性病例的二级筛查中心,并在工作中针对边远地区病患提供便捷服务,切实提高转诊率。(三)强化资金管理,加强筛查项目实施地和目标人群户籍所在地之间财政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化拨付资金结算体系和机制,确保项目资金能够及时足额的拨付到定点筛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