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实施方案(20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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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6年起全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按照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87号)文件要求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工作,“十三五”期间599家预拌凝土企业完成改造验收,基本达到“全封闭、无污染、零排放”要求,节能减排成效明显,提升了行业形象,创造了良好社会效益。但在近年清洁生产“回头看”专项督查发现部分行业企业存在“重改造轻管理”现象,在清洁生产改造授牌后管理缺位,个别企业发生生产废水偷排漏排、生产废渣随意倾倒的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巩固我省

2、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成效,持续提升行业的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推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实施目标通过实施本方案,使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能从清洁生产技术和过程管理源头上杜绝混凝土行业存在的废水偷排、漏排、溢排和废渣随意堆放、违法倾倒等突出生态环保问题;推动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进步;提高行业的生产过程管理水平;减少水、电、砂石料、水泥等能源、资源的消耗;致力行业整体技术研发能力、清洁生产水平、污染防治水平以及清洁运输水平更匹配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二、实施任务(一)规范行业新项目建设和非法项目监管1、严格新建项目管理已符合有关部门审批条件的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应按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

3、于印发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87号)和本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应有清洁生产相关要求的专门章节,设区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指导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设计方案进行把关。2、坚决取缔非法项目对不符合用地政策、不符合规划要求、环保审批手续不全、无生产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由对应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鼓励社会对各类违法预拌混凝土项目进行监督,对应的职能部门应在受理非法线索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核实,对举报如实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如土地不合规或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企业,由属地自规部门责令整改,同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场地土壤和环境进行修复并恢复原状,对于无法采取措

4、施消除影响或逾期不整改的企业属地政府应予以停产处理。(二)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1、生产废水零排放清洁生产工艺措施预拌混凝土企业均应做到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回用系统、污水应急系统、雨排系统设计科学合理;生产废水能全部收集回用;防止出现废水渗漏、外溢等违排现象。企业应通过水的定量管理、梯级利用、循环使用、回收利用等方式,从管理、工艺、设备等方面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水产生量。企业应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废水、废浆回收利用技术方案,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2、废渣减量清洁生产工艺措施预拌混凝土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混凝土回收设施,对塑性废渣及时进行分离、回收和利用。硬化废渣可配备小型破

5、碎机进行破碎,作为原料再次用于生产普通混凝土。沉淀及压滤废渣、硬化废渣临时堆场应分别室内设置,废渣应及时合理处置;废渣的数量定期统计汇总,并接入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列入成本考核指标。(三)明确清洁生产管理要求1、建立清洁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制定清洁生产工作制度,制定清洁生产工作机制和工作计划。应制定合适的原材料管理制度,确保原辅材料利用率最大化和原材料的可追溯性;应制定专门的用水管理制度,对生产用水进行定量管理;应制定砂石分离操作规范,确保塑型废渣做到即产生即分离;应建立物料平衡制度,用能(水)管理和考核制度,定期对主要原辅材料和生产用水开展物料平衡分析,并开展成本考核;应制订废弃物处置制度,规范

6、废弃物处置工作;应制订试验室管理制度确保试验室人员专业、程序规范,设备运行良好、做到工完场清、责任到人。2、规范生产现场清洁生产管理内容企业应明确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内容。应规范砂石料装载车作业区域、生产作业区域的现场清洁生产管理规范和要求,明确作业方式、区域保洁、地面冲洗、扬尘防治、噪声削减等方面的具体清洁生产要求。明确运输、生产、试验等主要设备的清洁生产管理规范和要求;明确生产废水收集回用设施、粉尘治理设施、监控设施、计量设施等生产辅助设备的清洁生产管理规范和要求;明确原材料储运、产品装车等方面的具体清洁生产要求。三、实施计划(一)时间安排各设区市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在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统筹安

7、排下分三轮开展验收工作,并将验收工作计划向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报备。具体安排如下:1、2023年一季度,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召开动员会议暨示范企业现场会,启动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验收工作。2、2023年3月底前,各设区市上报清洁生产改造工作计划;2023年4月至6月,省散装中心组织政策宣贯和专家技术服务活动,指导企业做好整改提升。3、2023年10月底前,尚未完成清洁生产验收的企业及2018年底前已通过验收企业,按本方案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迭代升级验收工作。4、2024年6月底前,2019年底前已通过验收的企业,按本方案完成第二轮清洁生产迭代升级验收工作。5、2024年12月底前,2020年底

8、前已通过验收的企业,按本方案完成第三轮清洁生产迭代升级验收工作。6、2025年12月底前,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组织完成全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验收“回头看”和绩效评价工作。(二)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实施方案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加强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具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清洁生产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企业按计划完成改造任务;要压实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任,对存在问题的属地企业整改提升全程跟踪,并向市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报送负面清单。(三)验收程序1、验收工作以属地原则开展,“创新中心”和“示范企业”由各市散装

9、水泥管理机构推荐,省散装中心组织专家验收确认;“达标企业”验收工作由市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统筹安排,组织或委托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组织验收并审核后报送省散装中心,省散装中心根据需要抽查复核。通过验收的企业由省商务厅、发改委、经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建设厅进行联合通报并予以授牌(有效期3年)。2、为确保高质量的清洁生产改造效果,原则上各市每轮示范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完成验收企业总数的10%o3、验收专家组成员应从省散装中心2023年重新认定的散装水泥行业清洁生产专家库名录里抽调。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工作的重要性。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成立

10、全省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政策制定、工作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要出台配套文件在本地区推动落实。(二)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部门应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工作的宣传,使社会各界进一步深化对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工作的认识,营造改造提升工作的创造良好氛围。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要做好清洁生产改造业务培训工作。(三)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做好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的政策解释、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组建由从事基础设施设计建设、清洁生产技术与管理服务、预拌混凝土生产装备制造和清洁生产技术研究等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帮助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改造工作。(四)加强政策引

11、导各地商务、发改、经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混凝土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改造工作。要加大对非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对各类非法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整治或取缔,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净化营商环境。非法企业经发现由属地政府依法处置,省散装水泥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五)设立负面清单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环境执法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对未按要求完成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工作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省散装中心根据各设区市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名单设立负面清单通报有关部门,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

12、点监管库,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对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附件1: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验收标准附件2: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验收细则附件1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升级改造验收标准分类判断依据条件类型是否验收说明前置条件1完成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浙商务联发(2016)87号)中强制性条件的改造内容为本轮清洁生产升级改造验收的前置条件。否决项未进行第一轮清洁生产验收的企业,需按照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浙商务联发(2016)87号)先行验收;已通过第一轮清洁生产验收企业,在本轮验收时对87号文有关内容进行抽查。2近一年内无环

13、保部门违法记录,或有违法情形已完成整改。否决项开展验收前一年内无环保处罚等违法行为,或者一年内有违法行为,但能证明已完成整改。分类序号判断依据条件类型分值得分验收说明原材料和能源1制订砂石料、粉料、外加剂等进料、储存、使用、场地清理等清洁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打分项4详见验收细则2建立物料平衡制度,定期对原辅材料和生产用水开展物料平衡分析,结合成本考核工作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打分项2详见验收细则3制订运输车辆和装载车辆管理制度,设立油耗考核指标。打分项2详见验收细则4企业制订专门的用能(水)管理制度,对生产用能(水)进行定量考核,明确水的梯级利用、循环利用和废水回用等节水措施和要求,

14、持续降低打分项4详见验收细则单位产品新水消耗和能源消耗。5配备计量器具,对企业整体用能(水)、主要耗能(水)设备和工序均进行计量和考核。打分项4详见验收细则废水处理回用6按JC/T2647的规范要求,明确不同强度等级产品的废水、废浆的含固量控制、生产掺入比例及再利用的混凝土类型。打分项6详见验收细则7使用压滤机对已有废水、废浆进行压滤,压滤后的净化回收水通过专用管道进入废水应急池临时储存,并及时予以回用。打分项4详见验收细则8试验室废水(列入危废的试验室废液除外)收集,并适当处理实现回用于生产。打分项4详见验收细则9车辆维修车间附近区域和车辆停放区域地面冲洗水设置隔油预处理设施,隔油预处理后再

15、汇入废水回用系统。打分项6详见验收细则10制订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和试验室废水处理回用管理制度,废水回用数量定期统计汇总,接入生产信息管理(ERP)系统;在厂区设立走水管道平面图;废水管理有专人负责,列入考核指标。打分项6详见验收细则废渣处置11产生的各类塑性废渣及时投入砂石分离设施分离成可回收的砂石料和废水分别进行回用。回厂的报废混凝土应在凝固前进入砂石分离设施分离。打分项4详见验收细则12企业信息管理(ERP)系统应对出厂混凝土装载量进行严格控制,日平均混凝土剩余回厂量控制在2%。以下(数据采用月平均值)打分项2详见验收细则13分别设置沉淀及压滤废渣和硬化废渣的室内临时堆场,两类废渣按照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分别以合适的方式回收利用。打分项4详见验收细则14企业按国家危废管理要求建设标准的危废临时储存场所,不同类别的危废按规定方式存放,处置。打分项4详见验收细则15制订有报废混凝土、废渣等生产固废的源头减量措施和现场管理制度;废弃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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