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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建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协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属各机关单位:根据国家推动卫生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精神,为了更好地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工作,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改善居民的健康状况,更好地为全镇居民服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协作协调机制,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工作职责(一)政府职责: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协调各部门配合中心卫生院加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管理,完善我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健康教育、职业中毒和精神卫生基
2、本防治等重点系统建设,完善传染病控制、公共场所卫生检查、食品和饮水卫生监测机制,全面提升辖区基本防控技术水平和能力;加强辖区流动人口管理,逐步将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需要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之中,对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常态化管理。(二)中心卫生院职责:在政府领导、部门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辖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服务辖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重点,解决辖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同时配合政府做好辖区内卫生事业规划、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三)
3、各村(居)民委会职责:提供居民的统计数据,指定专人负责配合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健康教育,加强慢性病患者、老年人、重性精神病患者、适龄妇女、孕产妇、儿童的管理,提供健康教育场地,改善居民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四)其它相关单位职责:乡镇各相关单位应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全力配合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工作。三、工作方式及具体措施(一)健全体系,构建协调机制。以镇政府牵头,中心卫生院及镇各部门和各村(居)民委会为成员,构建协调机制,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加强中心卫生院、村居委会、村卫生室与政府的联系,健全服务组织和服务工作体系。(二)完善设施,提供优质高效的联
4、动服务。初步建立辖区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按照一手抓建设、一手抓规范的思路,以中心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依托,医院签约服务队为基础的服务三级网络,形成覆盖镇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工作网络,切实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覆盖的健康服务。(三)规范服务,挖掘联动服务潜力。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和内容,医院与卫生室通过开展家庭签约服务,以为老年人服务和弱势群体服务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满足居民生活和健康需求。(四)联系实际,加强日常联运运作。一是各村卫生室应积极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所在村居外出居住的居民以及外来流动人口的沟通联系工作;主动对接村委会,优先选定居民民俗活动的时日,负责逐户通知居民按约定日期和地点参与健康体检和生活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镇各相关部门就各自相关的学校卫生保健、计生服务、适龄妇女、老年人等领域,与中心卫生院联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还需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联系,协作共同推进保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