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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右前旗全面推进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农村牧区公路是保障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条件,是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和盟行署关于农村牧区公路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科右前旗农村牧区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旗农村牧区公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盟行署关于“四好农村路”的决策
2、部署和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旗县市、苏木乡镇、建制嘎查村的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建管养运”管理体系,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北疆提供重要保障。(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原则和“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方针,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整治农村牧区公路路域环境,统筹绿化美化工作,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经费有保障、道路养护全面加强、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能得到
3、有效保护,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全面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二、组织体系全面推行“路长制”,按照“县道县管养、乡道乡管养、村道村管养”的分级管养原则,建立“总路长、县道路长、乡道路长、村道路长”四级路长责任体系。(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路长制”全面实施,设立总路长、副总路长、县道路长、乡道路长、村道路长。总路长:王立东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副总路长:杨磊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县道路长:陈齐顺旗交通运输局局长乡道路长:各苏木乡镇、驻旗国营农牧场、绿水种畜繁育中心行政主要领导村道路长:各嘎查村书记下设总路长、县道路长及乡
4、道路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总路长、县道路长办公室下设在旗交通运输局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陈齐顺同志兼任;乡道路长办公室设在各苏木乡镇、驻旗国营农牧场、绿水种畜繁育中心,由各乡道路长兼任。同时,为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科右前旗“路长制”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负责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督促各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二)责任划分。1 .总路长:为科右前旗境内农村牧区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下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2 .副总路
5、长:为科右前旗境内农村牧区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的分管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完善农村公路管护机构体系;落实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养、运营和路域环境治理资金;协调处理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土地征占用等),路域环境治理、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3,县道路长:为辖区县道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县道建、管、养、运和应急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县道的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危桥改造、安防工程、养护工程等项目实施;负责指导乡、村级
6、养护部门开展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乡道路长、村道路长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工作进行考核。4,乡道路长:为辖区乡道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乡级公路交通管养所机构设置;负责做好辖区乡道及沿线的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应急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乡道的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县乡村道路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负责对辖区内村道路长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工作进行考核。5,村道路长:为辖区村道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负责村级公路交通管养站机构设置;负责做好辖区村道及沿线
7、的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应急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村道的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县乡村道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同时,各苏木乡镇、驻旗国营农牧场、绿水种畜繁育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路长制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成立路长制办公室。三、管理流程“路长制”实施巡查一处置一督查一通报一考评管理流程。(一)巡查。路长制办公室安排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二)处置。对总路长交办的事项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苏木乡镇、驻旗国营农牧场、绿水种畜繁育中心和建制村及有
8、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各级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及时转相关责任单位办理。(三)督查。问题交到责任单位办理后,路长制办公室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通报。路长制办公室适时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五)考评。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及日常考核,考评成绩列入相关单位年综考核结果。四、主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全旗农村牧区公路的养护管理,确保辖区内路段安全、干净、整洁、有序、美观。(一)安全。按照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严禁在公路红线控制区内(含桥下)建永久性建
9、筑物,公路红线范围:县道、乡道、专用公路不少于10米。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上构筑设施、种植作物,禁止随意利用公路边沟进行灌溉或者排放污水。开展源头治超,发现疑似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及时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的行为,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禁止擅自新增平交道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二)干净。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洒落物,清除路基、边坡范围内的垃圾等堆积物。(三)整洁。加强对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示牌等非公路标牌,
10、清除阻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标线模糊及时通知相应责任人进行有效处置。(四)有序。禁止在路基有效范围内摆摊设点,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五)美观。加强公路两侧绿化、美化,严禁私自砍伐行道树,适时对公路行道树、绿化植被浇水、除虫,及时对枯死树木进行补种。五、相关要求(一)设立乡村道专管员。各苏木乡镇、驻旗国营农牧场、绿水种畜繁育中心和建制村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等实际情况,组建乡村公路专管员队伍并进行管理,成立乡村交通养护管理站。乡村公路专管员职责。在各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
11、体负责乡、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及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矛盾调处等工作。乡村公路养护模式。各苏木乡镇、驻旗国营农牧场、绿水种畜繁育中心可结合本辖区所管养的乡村两级公路密度、技术等级、公路里程等实际情况,自行组建养护施工队伍,结合春、秋公路大整修、村民“一事一议”、水毁灾害抢修、日常保养等方式开展乡村两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乡村两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确保乡村两级公路安全、舒适、畅通。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各苏木乡镇、驻旗国营农牧场、绿水种畜繁育中心要严格专管员选任,加强专管员
12、履职考核,实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管员进退机制。(二)树牌公示。在科右前旗境内重点农村牧区公路节点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长姓名职务、路长职责、乡村道路专管员名单、管理养护目标、公路概况、路况问题反馈热线、监督电话等内容。(三)社会监督。通过公布路况问题反馈热线及监督举报电话,明确信息收集渠道、问题处置机制和反馈机制,对各级路长和群众反馈的问题要明确办理时限、处置责任主体和方案,重点整治的项目各级路长要直接跟踪落实,重点问题实行路长督办,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着落。(四)联合执法。建立多部门联合处置队伍或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强化道路及两侧违法行为管控,特别是超载超限、侵害路产路权等行
13、为,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依法进行处置。六、保障措施(一)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向媒体公示各级路长名单,设置路长公示牌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深厚的爱路护路工作氛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农村牧区公路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牧区公路管养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二)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为路长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道路有人管养、有钱管养。(
14、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级路长办公室要加大“四级路长制”工作督查力度,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路长和相关责任单位年度考核评价的依据。附件:科右前旗“路长制”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王立东副组长:杨磊 成员:方磊 崔建平 陈齐顺 何长江 张亚东 李财 李占清 陈玲 高广伟 白吉雅 李光宇 巴特尔 韩庆昕苏日嘎拉图李海峰 李海军 都业国 刘恒 李莹科右前旗路长制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旗委组织部副部长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外宣办主任旗交通运输局局长旗财政局局长旗自然资源局局长旗水利局局长旗农牧和科技局局
15、长旗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旗应急管理局局长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旗发改委副主任旗供电公司总经理旗绿水种畜繁育中心主任旗公安局交巡大队大队长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旗移动分公司总经理旗联通分公司总经理旗电信分公司总经理各苏木乡镇、驻旗国营农牧场行政正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旗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齐顺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旗委组织部:负责将“路长制”监督考核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为推动“路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旗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旗内外主要新闻媒体对“路长制”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旗公安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打击超载超限、侵害路产路权等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旗发改委:负责协调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下达工作。旗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路长制”专项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监督资金使用。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用地进行查处,严格控制公路两侧用地审批。负责管理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对项目规划选址手续进行审批,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开设绿色通道。旗生态环境局: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