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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病历复印须知一、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复印住院病历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申请人是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二)申请人是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1、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患者为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2、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三)患者死亡的,代理人应当提供:1、患者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户口本销户证明原件;2、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四)申请人为公安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1、两位工作人员的警官证原件;2、单位介绍信;(五)申请人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1、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2、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3、保险合同复印件;二、病历复印收费标准:根据上级物价部门规定,复印病历工本费为每张0.5元。三、复印病历时间:为办理出院手续14个工作日以后(节假日、周六、日顺延)。四、病历复印邮递:于想者出院后当日携带以下证件到便民服务部办理:1、代理人相效身份证原件;2、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患者为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五、工作时间:周一周六冬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夏秋: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复印地点:1号楼1楼病员服务中心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