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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炉霍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炉霍县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按照中央、省国有林区改革相关要求,根据甘孜州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甘委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炉霍县林业施业区总面积608.22万亩,其中:国有林施业区总面积192.31万亩、集体林施业区总面积415.91万亩。国有林业用地面积73.05万亩,常年森林管护面积72.17万亩,现设有邓达、仁达、罗科马、卡娘4个林场和卡莎湖自然保护区,共设有5个管护站。炉霍县林业开发总公司作为炉霍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单位,现有在职职工76人(其中:企业职工38人、已转为事业身份但“五险一金”仍在天保资金中
2、列支的有38人),离退休职工20人,抚恤遗属人员6人。企业存在基础建设薄弱、产业发展滞后,人员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不高等发展制约因素。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州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民生改善、融合发展的原则,突出保护森林生态、保障职工生产生活、促进国资保值增值、创新林区管理方式,以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为突破,紧紧围绕炉霍县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目标,全力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发展战略,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炉霍县国有林区的贡献。(二)目标任务。
3、用2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国有林管理机构建立到位、性质界定到位、社会保障到位、机制转换到位、资源监管到位、政策支持到位。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湿地公园建设等措施,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三增长,森林碳汇能力显著增强,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质量和生态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探索林业产业发展新路径,实现国有林区转型升级。生态效益显现。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炉霍县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本着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构建“山顶戴帽子、山腰挣票子、山下饱肚子”以及“河变湖、山植树、路种花”的立体生态格局,加快炉霍县植被恢复
4、进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努力推进城乡战略提升。充分发挥企业人才和资源优势,探索林业产业发展新路径,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湿地公园,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森林旅游业、生态产业提质增速,实现国有林区产业升级转换,助推地方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林区民生明显改善。多渠道加大林区基础设施投入,实现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及下属林场、管护站通电、通水、通路和信息网络全覆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撑,加快林场、管护站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林区和智能景区建设,落实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促进职工收入合理增长。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建立局、场(站)两级管理体制,国有林区改革后,积极采取“
5、送出去、请进来”、引进人才等各种有效方式,开展学历教育、技能教育、岗位教育、党性教育等,通过体制转变、机构设置、岗位定编和明确职责,形成日常管理制度化、绩效考核规范化、监管手段现代化、监测成果公开化的森林资源分级监管新体制和新机制。三、主要任务我县围绕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与生态公益性功能定位相适应,充分发挥国有林区机构的职能和优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有林区组织形式和保护措施。进一步强化国有林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保护培育国有森林资源、实施国土增绿添彩、维护生态安全的主体责任。(一)建立健全国有林管理机构。根据甘孜州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及相关规定,加强国有林管理机构建设,设立炉霍县国有林保护
6、管理局,管理局为炉霍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局,由炉霍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承担全县国有林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与管理职责。管理局挂牌后,相关股室与人员暂时和县林草局联合办公,待人员招聘到一定数量后,单独办公。为兼顾天保工程二期建设的需要,现有炉霍县林产品公司继续保留,过渡到天保二期工程结束。(二)优化国有林管理布局。按照精简效能、规模经营、方便管理的原则,优化和调整职能部门、场站设置。新组建的炉霍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设置综合办公室、资源保护管理股(森林防火)、产业股、生态保护修复股、财务股、劳动人事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7个内设股室,林场4个,保护区1个、管护站9个(其中:邓达林场2
7、个、仁达林场2个、罗科马林场3个、卡娘林场2个)。同时,局机关和林场设置党支部、基层工会,人员兼职配备。现有林场、保护区和管护站布设合理,此次改革不作调整,即邓达林场负责雅德乡的国有林资源,仁达林场负责管理仁达乡、洛秋乡的国有林资源,罗科马林场负责管理上罗科马乡、下罗科马乡的国有林资源,卡娘林场负责管理卡娘乡、更知乡的国有林资源,卡莎湖自然保护区内资源在保护区管理机构人员正式到位前,由邓达林场暂为管理,人员到位后,由保护区管理机构自行管理。计划在两年内,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林场规划,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三)合理界定单位属性。根据甘孜州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炉
8、霍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定性为公益性企业,实行定员管理。结合天保工程二期方案,鉴于森林管护面积大、交通通信等条件差,管护难度大、作业战线长的实际,同时考虑国有林保护管理成本、基础设施建设、职工工资和保护险、退休人员过渡医疗、抚恤遗属补助以及公用经费等因素,核定全局职工I1.O人,其中:管理岗位22人,占20%,生产岗位88人,占80%。炉霍县现在由国有林管护资金解决工资和“五险一金”的职工76人,其中已转为事业身份职工38人,但其“五险一金”在国有林管护资金中列支;其余38人工资及“五险一金”在国有林管护资金中列支,为企业职工身份。改革后38名事业身份但“五险一金”在国有林管护资金中列支的人员,其
9、“五险一金”由县财政解决,不纳入国有林区改革,回到炉霍县林业和草原局。剩余38名职工参与国有林区改革。企业性质离退休职工20人,由于单位考虑到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工资远远低于事业性质退休人员,出于社会稳定因素单位给20位企业退休人员每月适当补贴IOoO.00元,侍国有林区管理局成立后,将继续对20位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不低于1000.00元的适当补贴,直到其死亡后终止补贴;继续对现有抚恤遗属人员按相关规定发放抚恤费。鉴于天保工程实施以来,人员退多进少,导致人员不足、年龄老化、技术支撑不够,通过国有林区改革,我县按照招聘程序和定员要求,逐步补齐人员,重点加强企业管理、林业工程、计算机应用、财会和文秘人员
10、的引进。(四)推进林区资源科学利用。结合我县森林(湿地)资源独特的生态功能和自然资源潜力,大力开发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积极推进国有林区向景区转变,通过争取项目、搭建平台和引资融资等方式,不断加大森林(湿地)公园建设资金的筹措力度,着力加快我县生态屏障县和鲜水河国家级(试点)湿地公园的建设步伐,抓住政策机遇。在稳定权属,不影响国有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林区职工、社会资本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培育林木良种、花卉苗木、中药材、珍稀树种,加大自身造血功能,林业产业提档升级,积极协助地方政府,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五)加强林区社会
11、保障工作。把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实现职工保险全覆盖,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落实职工住房公积金政策。逐步建立企业职工年金制度。加强老干部、退休人员的关心关爱,全面落实抚恤遗属补助政策。(六)转换林区经营管理机制。落实国有林保护管理机构法人自主权,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制度。继续执行好中央和省对国有林的补助政策。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保护管理和自然教育活动。(七)加强国有森林资源监管。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的国有森林资源监管体制,严格按照国家、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部署,依法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确
12、保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不破坏、资产不流失、监管不缺位。按照我州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建立森林资源的旅游市场开发与保护管理机构的收益分配机制。严格执行国有林征占用林木补偿、安置补助、植被恢复和职工社保等政策。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遵守经营方案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我县最严的森林保护管理措施,按照“八个严禁”“八个坚决”规定,加强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加强涉林违法打击,加强责任追究。执行好森林监测考核制度,强化州属国有森工林区在全州森林资源培育的核心作用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档案,接受上级检查和社会监督。通过改革理顺内部局、场站两级管理体制,层层
13、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管护协议,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建立规范完整的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巡山护林力度,运用航迹管理、无人机巡护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森林管护效率,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八)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理顺产权关系,明确产权责任,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的投融资、资产评估、资产报废等相关规定。在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及森林湿地资源权属不变的前提下,吸引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有偿使用辖区内自然景观和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开发。全力盘活企业土地、房屋和其它经营性资产,努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政策支撑(一)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14、将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内,加大国有林区供电、饮水安全、通信网络、森林防火、管护站业务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监控等基本建设投入,加快建设步伐。(二)加大林区转型升级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国有林区优势资源向优势资本的转化,在依法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开发利用资源,积极发展林旅融合的新业态、新产业,推动林企发展、林农致富,实现生态保护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双赢”。(三)完善林区金融支持政策。将国有林区纳入“三农”金融扶持范围。合理运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开发适合林区特点的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促进森林保险品种开发、
15、保险理赔、规范管理,提高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抵御风险的能力。(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目前企业人员年龄老化,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的实际,参照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引进企业发展急需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适当放宽国有林保护管理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及范围,合理设置技能型岗位比例。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人才培训和交流,加大内部职工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企业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改善人员结构,局、场站两级层层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五、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协助省州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摸清资源资产
16、、人员结构、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情况,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单位开展国有林区改革宣传工作,将中央、省国有林区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任务及步骤传达到基层职工、收集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培训。成立甘孜州炉霍县国有林区改革领导机构。(二)科学制定方案(2019年7底前)。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国有林区改革实施工作部署,科学编制甘孜州炉霍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于2019年7月底前由县政府报州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同时报省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组织实施(2019年12月)。按照批复的甘孜州炉霍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设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19年12月底前依次完成甘孜州炉霍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的注册及挂牌,定岗定员,内设机构设置,资产剥离等主体改革任务。(四)评估验收(2020年12月底)。主体改革任务完成后,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评估,做好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经自评合格后,向州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