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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广告场地租赁合同书广告场地租赁合同书合同编号:载字甲方:成都国际机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东二路1号机场广告公司402室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甲乙双方就广告场地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L广告场地形式和位置Ll广告场地形式:1.2广告场地位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航站楼区域。场地编号:,场地数量为个。2 .合同期限2.1 本合同期限为2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广告场地租赁时间与合同期限一致。2.2 乙方如有继续租赁的意向,需在合同期限届满提前10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甲
2、方可做出是否同意续约的决定,如甲方同意续约的,双方需在合同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内内完成续约合同的签订工作。2.3 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媒体的画面制作、安装工期拖延,最终导致媒体未如期发布的,甲方将不给予乙方广告场地启用时间的顺延,且不予核减广告场地租赁费。3 .广告场地租赁费(以下简称场地租赁费)、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开具发3.1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期内的场地租赁费为(大写:)(此为含增值税价格),适用税率为:9%o其中不含税场地租赁费计(大写:),增值税税额为:(大写:)o3 .2支付时间:本合同期内的场地租赁费预收款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即,年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100%的场地租赁
3、费预收款计(大写:)o3.4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方为唯一付款方。乙方应按约定时间一次性将应付场地租赁费以转账方式付至甲方如下账户:开户名称:成都国际机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工行双流机场支行账号:2161762纳税识别号:903870K公司地址:成都市双流国际机场电话:3.5 发票开具: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3.6 乙方开票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纳税识别号:公司地址:电话:4 .其他费用因本合同发生的各种税费,由甲、乙方各自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承担。若乙方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
4、承担,包括甲方应承担的连带责任部分,如行政机关对甲方的罚款等,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赔偿。5 .除上述第3.1条外,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金额均为含税金额。6 .广告场地照明时间6.4 广告场地的室内照明时间原则上每天不少于电小时,室外场地照明时间原则上每天不少于&小时,最终以业务所在地机场运行管理机构要求为准。场地出现故障(乙方自建广告场地除外),甲方应在Z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恢复。如乙方发现场地故障,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自建媒体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故障,乙方应在鲤小时内更换或修复故障设备、设施。6.5 若遇以下问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 2.1业务所在地机场电力管理部
5、门对场内用电设施检修、机场供电线路故障或断供等造成的停电;7. 2.2因机场管理原因,维保人员无法到达广告场地现场,无法开展正常维护维修工作等情况。7.广告画面备份、喷绘和展挂7. 1广告画面备份:7. 1.1由于机场公共场所特殊性和行业内部管理需要,乙方在机场范围内发布的广告画面与播放内容需向甲方进行资料备份并获得甲方同意。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应于广告发布前5个工作日将所要发布的广告画面与播放内容、批文、涉及资料等,完整、真实、及时地提交甲方进行资料备份并获得甲方同意。对影响业务所在地机场形象或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广告内容,甲方
6、有权要求乙方作出修改或重新设计制作,乙方修改完成并获得甲方同意前,甲方有权拒绝上刊。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补充不完整、不真实、文件过期等原因导致广告画面与播放内容延迟上刊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1.1 1.2乙方因本合同项下媒体,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租赁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均与甲方无关,不应导致甲方受到牵连或损失,如因乙方与第三方合同纠纷导致甲方受损,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乙方应保证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其广告发布行为和广告内容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合法权益,不涉及宗教、民族和维稳等事宜,
7、否则由乙方承担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1.3 知识产权约定: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设计图由乙方提供的,甲方视乙方拥有该广告设计全部知识产权或经授权使用。如有第三方对该广告设计图所涉知识产权主张权益而致纠纷,由乙方出面处理、承担责任、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甲方仅负责向乙方提供广告场地及场地的日常管理。广告设计图由甲方提供的,由甲方拥有该广告设计的全部知识产权。7.1.4 广告画面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外,广告画面、形式应与业务所在地机场航站楼环境相协调。画面设计应简洁、美观,色彩搭配柔和、明快,避免强烈、鲜艳、繁杂的色彩运用,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1.1 1.5广告内容鼓励
8、发布高科技产品、通讯电子、航空航天、服装服饰、香水化妆品、钟表首饰、箱包皮具、旅游宣传、汽车类、环保类的品牌及产品广告等能与业务所在地机场形象、环境、特色相契合的内容。发布品牌建议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所属企业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广告发布中涉及的广告代言人等相关形象,在业务所在地机场发布广告期间,应无社会负面影响。1.2 广告喷绘:乙方若需上刊广告画面,则由乙方自行负责喷绘或委托甲方喷绘。因甲方原因导致广告上刊延期,则广告场地租赁期相应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上刊延期,广告场地租赁期限不变。乙方自行喷绘的具体喷绘标准、画布质量等要求见附件
9、3。如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喷绘,喷绘标准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1.3 广告场地画面展挂:7.3.1所有广告画面应由甲方进行展挂,如乙方擅自展挂画面,甲方有权拆除画面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每次,违约金收取不能豁免乙方其他法定或本合同约定义务。本合同期内,乙方应按照广告画面实际展挂情况向甲方支付画面展挂费,展挂费用标准详见附件2。考虑到疫情持续影响,展挂费用按照附件2展挂费用标准的50%收取,即户内高空媒体每次25元/nf,户内外灯箱媒体每次15元/以,看板媒体每次8元f8. 3.2本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预缴纳画面展挂费
10、计20,000.00(大写:大写贰万元整)用于本合同当期展挂。若本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提前终止或中止,甲方将剩余画面展挂费按实际使用情况退还给乙方。8.甲、乙双方权利、义务8.1 甲方有按合同约定获得场地租赁费的权利。8. 2乙方有提供营业执照年检证明,保证合法合规经营业务的义务。8.3 乙方有按期足额地向甲方支付场地租赁费和其他应付费用的义务。8.4 乙方应对所发布广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否则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8 .4.1因广告发布内容违法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致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应对由此给甲
11、方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行政机关的罚款、甲方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及连带责任等)承担赔偿责任。9 .4.2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提供广告画面所需证明材料并确保真实性及合法性。若乙方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导致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对涉及媒体做下刊处理,且无需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因此造成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所有罚款(包含甲方连带罚款部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赔偿甲方,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8. 4.3若乙方未经甲方备份并同意私自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对涉及画面做下刊处理,且无需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同时
1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人民币10,000.OO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每次。若乙方拒绝停止发布的,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执行。因乙方私自发布广告的行为造成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所有罚款(包含甲方连带罚款部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 5根据业务所在地机场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发布的广告画面整体颜色、照度、音量等进行调整,避免对所在区域的服务流程、引导及其他标识等造成影响。9. 6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统一要求或业务所在地机场重大活动安排,甲方有权要求该广告场地上刊公益类宣传广告。公益类广告上刊时间甲方给予相等时间顺延补偿(另有约定除外)。9.7 乙方有对
13、广告上刊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要求改进的权利。9.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广告场地。8 .9进入业务所在地机场隔离区:乙方工作人员因本合同相关事宜进入业务所在地机场隔离区内,应遵守甲方及业务所在地机场的有关管理规定,提前办理隔离区证件;乙方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区后应服从甲方及业务所在地机场的管理,乙方应对进入隔离区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负责;若因为乙方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区而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 .保密约定9.1 双方应对合同的内容以及其所获得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上述内
14、容或其任何细节,下列情况除外:a.一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需向一个潜在的客户、承包商、顾问、保险商、金融或银行机构披露任何该等信息,原则上是需与该第三方签署了一份保密承诺。b.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或诉讼等法律程序中需要提供任何该等信息。c.政府相关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和甲乙双方上级管理机构管理要求。d.年报中需要披露该等信息或需要向证券交易所或监管机构披露该等信息。9.2 本条规定不应妨碍并非由于一方违反本条的原因而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的披露。9. 3保密义务应在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继续生效。10. 交流及送达:本合同项下双方间发生的任何交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咨询、答复、告之、协商)应以书面函件形
15、式并通过当面交收或以本合同中双方留下的联络信息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除当面交付签收外,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以到达后的第2个工作日视同对方收讫。任何一方联络或银行信息发生变化,变化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原联络或银行信息发出的信件、票据、电子邮件皆有效,视为对方已收讫。IL违约责任及免责约定11. 1违约责任甲方或乙方凡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属违约。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在接到未违约方书面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条款,未违约方有权不予展挂广告、拆除已展挂的广告或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还需向未违约方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全部费用)。11.1.1乙方一般性违约行为:a.乙方擅自变更广告媒体规格、形式、数量及周围环境的;b.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场地租赁费及其他费用;c.甲方将不定期抽查发布画面是否与备份画面相符,乙方未按规定进行广告画面备份并获得甲方同意,或未通过甲方备份、同意擅自进行广告发布的,甲方有权对涉及媒体做下刊、断电处理,且无需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包含甲方连带罚款部分)。如发生上述一般性违约行为,造成后果不严重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小时内改正。IL1.2乙方严重违约行为:a.若乙方累计发生3次一般性违约行为的,将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