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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机场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管理,建立和完善服务保障流程,切实做好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依据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民航发(2017)9号)和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8号),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一)本规定所称人体捐献器官是指摘取自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或者胰腺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除此之外还包括用于救助患者生命的造血干细胞、血液、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二)本规定中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rganProcureme
2、ntOrganization)是指由人体器官移植外科医师、神经内外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及护士等组成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第三条运输条件(一)根据航空公司要求,仅接受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将人体捐献器官作为非托运行李(或占座行李)运输,器官运输过程中由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自行照管。(二)如人体捐献器官运输箱内含有航空运输限制物品,应当事先告知并取得航空公司同意。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安全服务管理部(一)制定XX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管理规定,对保障部门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进行监督。(二)对各保障部门在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和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合理防范措施,发布调查
3、报告,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第五条运行指挥中心职责(一)接收承运人通知的人体器官运输的具体信息后(进、出港或备降航班),及时通知XX空管分局、航司代办、地面服务部、安全检查站等相关单位,做好保障准备。(二)对运送人体器官的航班尽可能安排靠桥机位,协调XX空管分局优先放行、优先落地。第六条地面服务部职责(一)制定人体捐献器官运输保障和应急处置流程,并向安全服务管理部报送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情况报送表。(二)问询柜台受理人体捐献器官运输咨询等相关事宜。(S)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提供绿色值机通道和优先柜台,通知航空公司代办或签派,协助快速通过安检。(四)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
4、作人员提供登机口绿色通道优先登机服务,并将相关信息与机组交接。第七条安全检查站职责(一)制定人体捐献器官运输保障和应急处置流程。(二)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提供绿色快速安检通道,优先进行安全检查。第八条贵宾服务分公司职责客服中心应通过客服电话受理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有关人体捐献器官运输咨询等相关事宜。第三章工作流程和要求第九条乘机咨询服务(一)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拨打客服电话咨询乘机事宜时,话务员应详细介绍航空运输申请、所需证明文件准备、乘机流程等信息。(二)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到达航站楼出发大厅问询柜台后,引导问询员应详细告知乘机流程等信息,并及时通报值机岗位,指引前往优先值
5、机柜台办理乘机手续。第十条文件查验(一)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到达优先值机柜台办理值机手续时,值机员应查验航空公司出具的同意承运证明或向航空公司获取同意承运授权、以及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并留存确认书副本至少保存24个月。(二)值机员应通过扫描确认书二维码、拨打国家卫计委24小时应急电话等方式查验器官运输证明文件的有效性。(三)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未携带确认书的,值机员应拨打国家卫计委24小时应急电话核实相关信息,并要求相关人员提供确认书副本。(四)确认书无法通过查验的,应将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视为普通旅客,无需为其开通绿色通道,按照正常程序开展值机手续、行李运输
6、等工作,并将相关信息通报登机服务员和安全检查站旅客检查室。第十一条办理值机手续(一)值机员应尽量安排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就坐于前排靠近舱门口的位置,便于乘务员安排优先下机,避免发放紧急出口座位。(二)如遇行李限额超出手提行李的范围时,值机员应告知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按占座行李进行购票后办理值机手续。(S)值机员应向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说明航空运输可能存在的风险。(四)值机员应将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相关信息通知航空公司代办或签派以及登机口服务岗位,做好优先登机和与机组信息交接准备。(五)如遇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自助值机等方式未前往值机柜台直接到达安检通道,由旅检班长或特检
7、员引导返回优先值机柜台(含东航值机柜台)办理证明文件查验、座位调换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六)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办理完乘机手续后,由值机员引导和协助快速安检。第十二条安全检查(一)开包员查验航空公司出具的同意承运证明或值机岗位、航空公司代办提供的书面同意承运证明(或承运授权)以及确认书,并留存书面同意承运证明和确认书副本,应至少保存24个月。(二)开包员应仔细查验人体器官运输专用容器及内装物是否符合运输安全要求,无疑点的可不再进行开箱检查;专用容器应张贴人体器官运输容器专用标志,密封性好(不会散发异味、渗漏液体),外观不会对其他旅客造成影响。(三)对含有保存人体捐献器官所必须的液态物品的,不
8、受液态物品航空运输条件的限制,但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液体物品可拒绝运输。(四)运输专用容器内含有危险品的,应符合航空运输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可拒绝运输。(五)除装有人体捐献器官的运输专用容器外,其他行李物品应按照正常程序接受安全检查。第十三条登机服务登机口服务员应安排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优先登机和下机,并向机组交接相关信息。第十四条中转服务(一)中转服务室值机员按照第十条文件查验和第十一条办理值机手续相关流程和要求,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办理值机手续。(二)同时应将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相关信息通报商调岗位、值机室值机岗位、航空公司代办或签派以及登机口服务岗位。第
9、十五条信息通报(一)航班起飞后30分钟内,值机员应将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信息通报航空公司代办或签派,由航空公司代办或签派通报抵达机场。(二)航班起飞后1小时内,地面服务部应向安全服务管理部报送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情况报送表,报送表留存至少24个月。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置第十六条各保障部门应制定人体器官运输航班延误、备降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措施,会同航空公司共同开展服务保障工作,并在合理范围内给予帮助。第十七条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在飞机舱门关闭前到达机场的,地面服务部工作人员应协助快速办理值机手续、优先通过安检登机;在飞机舱门关闭后到达机场的,应积极联系航空公司和售票处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办理机票退、
10、改签手续或指派专人协助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前往目的站。第十八条如遇运输人体器官的航班备降本场时,运行指挥中心运行控制室应及时了解目的地机场运行情况,并将了解情况告之地面服务部、安全检查站等保障部门做好保障准备。第十九条遇到拥堵、流量控制或航班延误等特殊情况时,运行指挥中心运行控制室应与空管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协调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所乘航班优先起飞和降落,在航班恢复运行后优先安排各保障单位进行保障。第二十条遇到航班延误时,地面服务部旅客服务室应主动联系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告知航班延误信息,询问乘机意愿,若提出变更机票要求,应积极联系航空公司和售票处按照相关规定协
11、助办理机票退、改签手续或指派专人协助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前往目的站。第二十一条如遇现场临时申请人体器官运输,值机员应立即通报航空公司代办或签派,征得同意后方可提供航空运输保障。第五章开展培训第二十二条各保障部门应开展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培训工作。(一)培训计划运行指挥中心、地面服务部、安全检查站和贵宾服务分公司应将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大纲,制定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相关文件规定、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特殊情况处置等。(二)培训内容1 .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法规及相关规定。2 .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服务保障流程、查验方法等。3 .人体捐献器官航空运输文件及包装检查、绿色通道开启、特殊情况应急处置等。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安全服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