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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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二、适用范围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三、事项类别行政确认四、设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

2、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o各级H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第五条: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第六条第一款: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第八条: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第

3、十二条: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五、受理机构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决定机构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七、办理条件(-)予以批准的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不予批准情形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八、申办材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 .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3 .质权合同。4 .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出质人、质权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加盖事

4、业法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加盖社团法人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出质人、质权人为外国投资者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认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

6、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认证。5,外国(地区)的出质人、质权人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提交其有权签字的被授权文件。 其他出质人、质权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注: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 .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3 .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出质人

7、、质权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加盖事业法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加盖社团法人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出质人、质权人为外国投资者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

8、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认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

9、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认证。其他出质人、质权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3.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注: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三)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注: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适用本规范。九、办理方式(一)窗口受理: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带齐资料一并提交。(二)网上申报:进入新疆政务服务网

10、()进行网上申报。十、办理流程窗口申报:1、申请人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材料;2、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3、登记机关依据合法性审查结果做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4、准予登记,由登记机关颁发证照并向社会公示;不予登记的,由登记机关予以告知。网上申报:1、申请人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2、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材料;3、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4、登记机关依据合法性审查结果做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5、准予登记,由登记机关颁发证照并向社会公示;不予登记的,由登记机关予以告知。、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十二、收费依据

11、及标准收费项目:无。收费依据:无。收费标准:无。十三、结果送达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经由现场取件或者邮寄。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然后在小程序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十五、咨询方式(-)现场咨询博湖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二)电话咨询十六、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现场投诉地址:博湖县光华南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309办公室;网

12、上投诉地址: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地址:博湖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夏季X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冬季)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现场查询: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查旬:网上查询:WWW十九、常见问题解答1、线上登记的请确认使用“IE8、IE9、IElO.IEl1”浏览器,或者是“360安全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或者是“谷歌浏览器”,区局开发的软件建议使用360浏览器。2、系统在用户注册时,调取电信运营商实名制身份认证数据接口,如三项数据一致可注册成功;如不一致请进行实名认证或更换已实名认证的手机号重新注册。3、办理人员需严格按照上传材料页面正面拍摄,上传清晰可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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