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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乡(镇、街道)校务委员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大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行动纲要(2019-2025)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撤销原乡(镇、街道)校务委员会,将校务委员会职能职责划入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以下简称“中心校”),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并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落实教育公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基层教育治理体制机制建设,进
2、一步优化教育系统内部管理,提升管理质量效益,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均衡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整体推进。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校务委员会改革,建立“中心校”教育直管模式。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教育管理机构臃肿、作风懒散、政令不畅等问题。三是坚持放管服相结合。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下去,把该管的事项坚决管住管好。(三)工作目标。一是加速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以中心校为重点,坚持集约配置教育资源,缩小乡(镇、街道)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最大限度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和效益,实现乡(镇、街道)辖区内优质资源共享。二是着力解决村小和教学点教师留不住问题。
3、实行教师统一调配管理,通过流动走教、跨校任教、城乡轮岗、支教等方式,保证送教到点、执教到班、辅导到人。三是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撤销乡(镇、街道)校务委员会建制,降低教育行政成本,突出“中心校”办学主体地位,提高教育行政管理质量和效率。二、工作措施撤销“校务委员会”建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中心小学(学校)为主体,乡(镇、街道)所属其他学校(幼儿园)为成员校,分别明确高新、新天、东风、水田、下坝、羊昌、新场、新堡、百宜、偏坡10个乡(镇、街道)中心校,实现以强带弱、以大带小。(一)管理模式。乡(镇、街道)中心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区教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管理乡(镇、街道)所辖学校
4、(幼儿园)人、财、物、事。统一调配乡(镇、街道)所属学校(幼儿园)教育资源。全面推行财务报账制,区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对乡(镇、街道)中心校教育经费实行集中核算。把乡(镇、街道)中心校办成区域内学校(幼儿园)的教学中心、教研中心、管理中心,推进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现统一人事调配、统一财务收支、统一考核管理的目标。(二)岗位设置。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科学核定编制,合理配置相关人员。1 .机构设置:高新中心校设于新天一小,其成员单位:*小学,其成员单位:东风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
5、园、培训机构;偏坡中心校设于偏坡九年制学校,其成员单位:偏坡乡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水田中心校设于水田中心小学,其成员单位:水田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新堡中心校设于新堡民族小学,其成员单位:新堡乡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下坝中心校设于下坝九年制学校,其成员单位:下坝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羊昌中心校设于羊昌中心小学,其成员单位:羊昌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新场中心校设于新场中心小学,其成员单位:新场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百宜中心校设于百宜中心小学,其成员单位:百宜镇所属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2 .人员组成:各中心
6、校设校长1名,兼任中心小学(学校)校长,工作人员由中心校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兼课并承担教育教学管理的相关业务工作,工作量合并计算。3 .校务委员会人员原则上整体划入中心校管理使用。(S)职能职责。中心校负责乡(镇、街道)辖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的党建、德育、安全、教育教学、财务及后勤等管理事务。1.研究拟定乡(镇、街道)辖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的计划、办法,监督和检查辖区所属学校(园)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办学,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辖区所属学校(园)教育均衡发展。2.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辖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组织辖区所属学校
7、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观摩、教学竞赛、课题实验、经验交流、教学基本功训练、专题研讨等活动。3.负责制定并实施乡(镇、街道)辖区所属学校(园)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并有针对性的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4.督促乡(镇、街道)所属学校(园)做好学籍管理,建立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掌握每学年适龄儿童、适龄少年人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5.负责乡(镇、街道)辖区所属学校(园)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教育统计、教师工资统计、学校报帐。管好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6.负责乡(镇、街道)所属学校(园)教师编
8、制、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调配和交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7 .负责抓好乡(镇、街道)辖区所属学校(园)信访、维稳和安全工作。8 .负责对乡(镇、街道)辖区所属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9 协助乡(镇、街道)发放入学通知书,督促学校(园)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10.协助乡(镇、街道)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所属学校(园)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的有关工作。I1.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指导下,负责组织监督所属中小学学业考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工作。12.确保政令畅通,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安排,接受乡(镇、街道)的监督与指导,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交办的其
9、他事项。三、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明确中心校(2023年4月30日前)。撤销现有的10个乡(镇、街道)校务委员会,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明确10个乡(镇、街道)中心校,分别为新天(街道)中心校、高新(街道)中心校、东风镇中心校、下坝镇中心校、偏坡乡中心校、水田镇中心校、新堡乡中心校、羊昌镇中心校、百宜镇中心校、新场镇中心校。(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乡镇(街道)办事处)(二)第二阶段:人员分流(2023年5月30日前)。妥善分流原校务委员会工作人员,原则上原校务委员会人员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调整。(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育局)(三)第三阶段:人员
10、配置(2023年6月30日前)。各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配齐中心校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四)第四阶段:健全管理制度(2023年7月30日前)。建立健全深化城乡“中心校”改革管理制度,形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二)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改革纪律和相关规定,严禁随意变动相关人员,严防突击开支和国有资产流失。迅速完成“三定”工作方案,加强编制管理和监督。(S)实施配套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心校”党组织建设方案、财务管理制度、教学教研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等制度。(四)严肃相关纪律。在工作中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严肃查处在改革中因个人要求得不到满足而恶意举报、诬告诽谤、制造事端等阻碍改革行为,确保教育大局稳定。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育人环境,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