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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方案为深入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调动社团指导教师开展学生社团工作的积极性,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拟定于每年六月开展上一聘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在考核过程中会严格按照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对社团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将采取业务指导单位评定、学生社团理事会评定和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组评定三种形式,以保证考核结果的合理有效。一、考核标准(一)业务指导单位评定标准1、 政治思想品德(15分):政治态度(5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5分)、思想品德(5分);2、 工作能力(15分):学识水平(5分)、办事能力(5分)、工作创新能力(5分);3、 工作态度
2、(20分):出勤率(10分)、材料提交(10分);4、 工作业绩(50分):完成任务情况(10分)、社团获奖情况(20分)、工作质量(20分)。(二)社团理事会成员评定标准1、责任心(20分);2、活动指导(20分);3、团结协作(20分);4、服务态度(20分);5、工作饱满程度(20分)。二、考核方法1、指导教师考核前,指导教师需按时提供不少于1500字的履职自评材料,材料包含且不限于履职情况介绍、工作支撑材料、指导社团发展建议等内容并提交本年度社团工作手册;2、各学生社团理事会成员结合指导教师日常工作情况和指导教师履职自评材料填写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社团理事会),最终平均
3、分由校团委核算,占总分数的40%;3、业务指导单位评定由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指导教师日常表现、学生社团评价以及指导教师所上交的履职自评材料填写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业务指导单位)并提交业务指导单位党委/党组织确认,占总分数的60%;4、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组结合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业务指导单位)、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社团理事会)以及指导教师上交的履职自评材料进行评定,根据考核结果,前60%进入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组评定;5、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组由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组成,根据指导教师述职汇报情况评定出优秀、良好,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三、考核结果1、社团
4、指导教师考核组最终得分由校团委根据两张测评表和指导教师述职汇报情况进行核算;2、经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组考核优秀的社团指导教师每学年奖励3000元、良好社团指导教师每学年奖励2000元、合格社团指导教师每学年奖励IOoo元。优秀、良好、合格社团指导教师分别占年度考核合格社团总数的30%.30%,40%;3、考核优秀的授予“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称号;4、考核结果最后在校团委官网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无异议后发放奖励;5、考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第二年不允许继续连任。四、注意事项1、考核标准依据黄山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2、考核前由校团委提供社团年审结果,依据社团年审结果进行相应评定;3、指导教师
5、考核材料上交不及时,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组有权对社团指导教师进行减分;4、对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取消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资格:(1)当年社团活动中出现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2)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的;(3)违反学生社团相关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自身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5、社团指导教师所提供的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材料不得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6、在筹社团指导教师不参与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截止考核前聘期未满一年的社团指导教师不参与考核;7、学生社团理事会、业务指导单位、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组对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要求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掺杂私人感情,一经发现,社团指导教师解聘,学生社团取消评优资格,业务指导单位、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组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