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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诊疗中心(支气管镜)查对制度I目的持续提高内镜诊疗质量,保障内镜诊疗安全。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内镜诊疗中心(支气管镜)。III制度一、接诊护士要查对患者主诉、检查部位及目的,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及年龄、传染病检查结果、心电图、痰涂片、凝血功能、血常规等检查结果,询问患者有无心脏病、高血压、是否服用抗凝剂及药物过敏史等并进行登记,有贵重物品由接诊护士与患者核对后上锁保管。检查结束,复核无误后交予患者。二、检查前,由主班护士和医师再次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院患者核对患者腕带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确认无误方可开始检查。三、进行送检病理刷片及活检标本时,标本瓶要清晰填写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取检部位,住院患者还要填写床号、住院号,然后与病理申请单核对无误后方可送检。四、发放报告时,检查报告单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医师签名齐全后方可发放。IV参考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