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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安全应急预案1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和加强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使应急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此预案适用于本单位锅炉事故、火灾事故、(或者有可能发生)锅炉爆炸的事故。1.4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我公司蒸汽锅炉事故的综合与处置相结合的预案体系。1.5应急工作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救援抢险与单位自救相结合。2、危险源及风险性分析2. 1锅炉
2、概况本单位生产锅炉,现有WNS2-1.O-Y/Q型卧式内燃天燃气锅炉一台,主要运行参数压力为1.OMpa,额定蒸发量:2t/h、最高蒸汽温度1844C;锅炉房建于厂区西北侧。2. 2危险性分析2.1.1 燃气蒸汽锅炉在运行中遇特殊情况可出现超压、爆管等事故,如处理不当会引起锅炉爆炸。2.1.2 2燃气蒸汽锅炉在密闭状态下运行,当压力超过锅筒承受压力时,会造成锅筒破裂(爆炸)。同时锅筒压力瞬时降为大气压力,高温热水迅速蒸发,体积激烈膨胀而爆沸造成第二次爆炸,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巨大的作用力和冲击波,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伤害。2.2.4 燃气蒸汽锅炉爆炸的破坏力决定于燃气蒸汽锅炉的容积、压力和
3、温度。2.2.5 燃气蒸汽锅炉爆炸原因(1)超压:因违章操作、安全附件失灵或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失效,使锅炉的运行压力超过锅筒的承受压力而发生爆炸。(2)锅炉的受压元件自身缺陷或损坏,降低了自身的承受压力而造成锅炉爆炸。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 1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和职责3. 1.1指挥部主要职责(1)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2)分析灾情,确定事故应急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3)发生事故时,负责抢救工作的组织、指挥。(4)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5)为抢救提供物质保障及其他保障条件。(6)负责内、外信息的接收和发布、向上一级救援机构汇报事故抢救情况。(7
4、)组织预案的学习、演练、改进。(8)负责了解、检查各抢救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或改进意见。(9)适时调整各部门人员组成,保证抢救组织正常工作。(10)对预案的执行或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审。(三)向有关新闻机构发布信息。(12)负责向上级部门做事故报告。3. 1.2总指挥:董富岳总经理3. 职责:负责应急指挥工作,发布抢险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协调各部门工作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对应急工作全面负责。4. 1.3副总指挥:李光前、余瑞杰职责:负责指挥技术人员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抢险、抢修作业依据、技术规范,提供准确可行的抢险方案。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负责消防和警戒人员的
5、安排,布置善后和现场保护。3. 2抢险事故处置组成员(1)成员:李志勤、甑茂智、彭轶琼(2)主要职责: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发生事故时应急处理,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锅炉爆炸后进行抢救处置。3.3消防、保卫、后勤组职责成员:韩良职责:负责消防器材,爆炸后如有火情立即投入灭火;负责安全保卫,布置警戒,控制人员有序疏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险物资。燃气安全应急预案2为有效防止*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
6、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一、指导思想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适用范围凡属*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性事故,均适用本预案。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一)在燃气
7、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伤2O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OO万元以上的事故;(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OOO户以上的事故。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O建立*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
8、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并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二)建立*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城区政府,建设、公安、交警、消防、卫生、技术监督、环保、安全生产、市政、燃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
9、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气事故,应同时协调相关城区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三)建立*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四、各区政府和相关部
10、门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市城管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相关区政府及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对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
11、救护器材的供应。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市安监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
12、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
13、作。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一)报告制度。1、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发生事故的燃气供应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报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或行政负责人,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O”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告相关部门。2、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燃气供应单位,应直接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3、燃气事
14、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二)处置程序。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2、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
15、、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区及市、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应予以表彰。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