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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中心学校内控监督管理制度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财务内控制度。一、预算管理: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3、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
2、内公开。二、收支管理:1、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2、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合规合法,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合法的票据,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3、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及时入账,并及时存入县财政局会计结算中心账户。食堂收支应设立专门帐目进行管理。4、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严禁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5、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超过规定数额要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报教育局审批。符合政府采购的,一律纳入政府采购。6、支出单据内容必须真实、合理、合法,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查,学校负责人签字方可支出。四、资产管理: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账目,每学期期末由总务主任组织人员检查,逐项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2、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并做好记录。五、会计档案管理:1、会计档案要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备查。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接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并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