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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YESPLAN-诺基亚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活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维护主办单位和参评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规定“YESPLAN-诺基亚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活动各有关事项的准则。第三条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及答辩方式评出各个奖项。实行专家评审评选办法。第四条“YESPLAN诺基亚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活动依据本章程可以制订具体评选办法。第二章评选宗旨第五条青年创业,成就未来。通过大赛,发现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创业人才,为未来青年企业家提供展示创意的平台。第三章参赛范围及方式第六条参加过
2、诺基亚青年创业大讲堂及KAB课程培训的所有在校大学生。第七条开展诺基亚青年创业教育计划的学校,每个学校提交一份符合要求的创业计划书。第八条提交的创业计划书项目应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创业项目。第九条初赛阶段,需提交一份较完整的创业计划,包括图形、表格、相关数据等(可参照下载的示例)O要求:打印在A4纸上。文字简洁、有较强的逻辑关系。决赛阶段需对创业计划书进行修改及润色,并制作PPT演示文件。要求:PPT现场演示不超过8分钟。第十条免费参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范本请登陆下载。所有提交的创业计划书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第四章评选机构第十一条“YESPLAN诺基亚
3、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活动由全国青联、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诺基亚公司等单位联合主办。第十二条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光华创新工程全国办公室),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工作。第五章评审委员会组成第十三条全国青联、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诺基亚公司主办方相关负责人及青年创业导师、KAB指导老师共同组成“YESPLAN-诺基亚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评审专家团。第十四条每次评审前,在各主办方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评审会。第六章评审方式第十五条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第十六条初赛阶段,由光华基金会组织专家(可由评审专家团中抽取)对所提交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关注创业
4、计划科技含量、创意性及可实施性。初赛评选出16名参加决赛(非每所学校一名)。第十七条决赛阶段,采取现场展示及答辩形式。各参赛队根据自己前期完成的书面计划采取PPT展示的方式进行现场演示及答辩,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团队的创业计划书以及现场表现进行评分,决赛关注于计划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第十八条决赛评分标准:创业计划是否具有科技含量及创意性(15分),商业构想、成功动力(5分),业务领域相关知识及技能(10分),市场分析、竞争策略的现实性及准确性(20分),营销策略分析(20分),财务分析的现实性及准确性(15分),规避风险的能力(15分)。涉及环保或能解决部分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创业项目加1分。评委根
5、据现场演示及答辩的情况打分,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将作为参赛者最终成绩。详细参见YESPLAN-诺基亚青年创意创业计划大赛”决赛评审细则。第十九条调查核实组委会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时,可安排工作人员赴参选对象所在地调查核实。如有虚假成分,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第七章奖励第二十条大赛金奖六名将获得3-10万创业基金、获奖证书;银奖十名(团队或个人)将获得诺基亚手机一部、获奖证书;第二十一条组委会通过宣传、展示、交流等多种方式促进大赛成果转化。第八章法律申明第二十二条所有参赛作品一概不予退件,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主办和承办单位享有所有参赛作品的展示、出版等形式宣传的权益。第二十四条青年创业基金资助只针对团队参赛者的主要负责人。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负责修订、解释。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二OO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