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2011-发票专用章样式及规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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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国务院令第587号)中国网china时间:2010-12-27发表评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的确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的确定国务院确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作如下修改:一、将其次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运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需遵守本方法。”二、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2、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三、将第七条修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四、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印制发票应当运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五、将第九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

3、满足印制发票的须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平安管理、保密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六、将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须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依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依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运用状况,税务机关应当依据规定进行查验。”七、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须要临时

4、运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供应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干脆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发票管理的须要,可以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托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八、将第十九条改为第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九、将其次十三条改为其次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依据规定的时限、依次、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照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

5、实际经营业务状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状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状况不符的发票。”十、将其次十四条、第四十三条改为其次十三条,修改为:“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规定运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运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粽控电子器具运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依据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运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十一、将其次十五条改为其次十四条,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发票管理规定运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6、:“(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三)拆本运用发票;“(四)扩大发票运用范围;“(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运用。“税务机关应当供应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十二、将其次十六条改为其次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十三、将其次十七条改为其次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运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西,十四、将第

7、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状况;”十五、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方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依据规定的时限、依次、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运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运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运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依据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木运用发票的;“(五)扩大

8、发票运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运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依据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依据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十六、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跨规定的运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惩处。”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方法其次十二条其次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

9、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惩处。”十八、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规定的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处5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峻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二十、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惩处确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十一、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行业特殊的经营方式和业务需求,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该

11、行业的发票管理方法。“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特殊须要,制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管理方法。”二十二、删除第四十四条。此外,对条文的依次和个别文字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本确定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依据本确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和OCX碎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一、形态为椭圆形,尺寸为40X30(mm);二、边宽1mm;三、中间为税号,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L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1);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

12、体为仿宋体);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IOmm(字体为Aria1),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成文日期:2011-01-21字体:【大】【中】【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依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的确定修订)的规定,现就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一、发票专用章式样发票专用章的形态为椭圆形,长轴

13、为40mm、短轴为30un边宽hum,EJ色为红色。发票专用章中心刊纳税人识别名;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运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运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依次编码,如“(1)、(2)”字样。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运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依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名数字为AriaI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L3mm。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运用至2011年12月31So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接着运用。沁园春,雪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IO须晴日,看红装素裹,特别妩媚。江山如此多娇,引多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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