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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区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区位于省东南部,属于市中心城区,辖17个镇、街道(中心),15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面积14.8万亩,农户7.1万户,农村人口24.5万人。粮食作物以玉米种植为主。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10万亩,全区已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5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明确要求要充分利用试点项目实施过
2、程,解决小农户碎片化、兼业化以及现代化农业生产的突出问题,促进农业生产服务规模化发展。同时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确定主要补助品种、补助环节,重点扶持具有一定规模、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由区财政全力保证项目实施的工作经费,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二、主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具体要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小农户广泛接
3、受农业生产托管,聚焦一家一户小农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环节,重点发展机耕、机播、机收、机防等基本的耕、种、防、收统一服务。重点推进粮食作物生产托管,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探索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三、实施内容(-)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L实施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项目实施主要集中在农作物种植面积较大的西白兔、黄碾、马厂、大辛庄、堪北庄、老顶山等
4、6个镇街,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L5万亩,其中服务小农户面积9000亩以上,服务规模经营主体面积不超过6000亩。为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原则上实施区域要集中连片,尽可能整村连片推进。2.实施时间。项目实施从2022年9月3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全部完成。具体时间安排:2022年9月3日一2022年9月30日,项目准备阶段。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服务组织名录。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0日,项目实施阶段。完成服务组织的遴选,服务组织与小农户或规模经营户分别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保质保量完成作业,并经小农户或规模经营户签字确认。2022年11月1日一2022年12月31日,
5、项目总结验收阶段。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下拨补助资金,完成项目总结并上报绩效评价报告。3 .补助项目。重点支持玉米生产的重点环节,支持服务组织对玉米生产的耕、种、防、收环节提供统一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4 .补助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确定主要补助环节为玉米生产的土地深耕、旋耕、机播、机防、机收等。(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5 .补助对象。全区范围内承担本项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优先补助整村推进的服务组织。6 .补助标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
6、发2022)191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财政补助金额总额91万元,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对服务主体的补助原则不超过服务价格30%,单季粮食作物亩均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对服务组织的补助原则不超过服务价格30%,单季粮食作物亩均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享受项目补助的资金总量不超过当年财政补助资金总量的40%o7 .补助方式。依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计发2020)3号),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服务组织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其实际作业量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
7、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二)优选服务组织。实施镇(街)要深入调研,广泛了解辖区内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掌握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情况、组织能力、服务能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在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推荐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推荐名单,组织公开评选,确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单。经公开评选确定的服务组织要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公示。承担本项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
8、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L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2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以及其他能力;3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4 .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健全;5 .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三)签订服务合同。承担本项目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报所属镇街存档备查。(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主体按照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认真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并经农户签字确认。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
9、准:L作业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每个托管环节作业到位;6 .“耕”要深浅一致,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7 .“种”要下子均匀,深度适当,不断点,不遗漏;8 .“防”要做到生长季病虫害、杂草对作物的生长影响减轻到最低;9 .“收”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颗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秸秆还田要做到无整秸秆。在田间作物正常长势下,参照以上标准,若作物倒伏严重或者不适宜机械大面积作业等情况下除外。(五)监督项目实施。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实施镇街负责监督服务组织的作业开展情况,及时掌握作业动态,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推进工作的服务组织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
10、室反映并按规定进行调整。(六)检查验收。在项目作业结束后,服务组织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采取电话抽查和入户抽查的方式,每个镇(街)随机抽查23个村,每个村抽查3%的作业农户,验收完成后,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核算表。(七)兑付补助资金。采取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验收结束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八)项目总结。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向省农业农村厅上报绩效评价报告、工作总结。(九)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实施
11、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自查,开展绩效评估,并接受省、市项目绩效评价。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安旗兼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分解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同时,要加强沟通,协同合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强化督促指导。镇街要切实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
12、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三)严格资金监管。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对违规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四)保障工作经费。区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宣传培训、印制合同文本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政策,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