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病案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制度.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423069 上传时间:2023-08-18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3.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防止病案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防止病案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止病案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制度.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防止病案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制度为了保护病案的客观、真实、准确、完整性,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病人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人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人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必须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二、病人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病案室严格保管病历,严格执行病历借阅制度。除涉及病人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务科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人的住院病历。三、因科研、教学、医疗纠纷、职称晋升等使用病历时必须经科室同意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归还;追回时严格检查病历的完整性,如发现有损毁、篡改时,追查责任人,上报分管院长或院长处理。四、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病案室上报分管院长或院长。按相关制度处罚责任人。五、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上报由卫生局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