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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灯光照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程序如下:采用有向树的管理程序。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关系着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本工程的安全消防管理目标是: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一般轻伤事故为零;管线、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二、建立安全消防保证体系为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本工程中,我们将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消防保证体系。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配备专职安全员,同时,各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安全员。1、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应符合建筑企业内部的特点,并形成安全体系文件;人员的配备、
2、岗位的设置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而定,做到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和检查手段、措施;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重点内容,关键点、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以保证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严密性、可行性。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消防负领导责任。从项目经理到现场作业人员层层落实安全消防责任体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安全消防保证体系见下图:2、消防保证体系3、安全管理组织3.1施工现场项目部确立以项目经理为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行使本工程管理职责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控制,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在运行中的状况,符合有关安全技术
3、标准,实现安全管理目标。3.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拟订落实安全管理目标,i全保证计划,根据保证计划的要求,落实资金的配置3.3负责安保体系实施运行过程中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环境和隐患,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落实整改和复查。3.4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可操作性文件,使工程实施后达到预定目标。3.5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工地安全管理台帐”对各种安全活动进行记录。编制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大型机械、拆装、消防、冬雨季施工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现场各阶段施工过程前,组织实施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三、安全及消防保证措施1、
4、安全保证措施1.1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健全和贯彻落实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操作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各工种、各工序施工前均应由施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1.3专职安全员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制度和有关规定,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严重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1.4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以及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对施工班组进行
5、操作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1.5施工现场任何人严禁擅自拆除施工现场的脚手,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如需拆除,须由项目负责人会同技术员商议后,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由有关工种进行操作。1.6 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电线,电气设备设施必须应有专业电工经常检查整理,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夜班施工后,第二天必须整理和收集;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保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1.8施工现场使用的登高扶梯必须坚实稳固,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40cm,扶梯使用时在连接
6、处要用金属卡或铁丝绑牢,人字梯中间需有拉结线,且梯子下脚应有防滑措施,倾斜的坡度以60度为宜,以满足施工的要求。1.9现场的四口、五临边不准堆放材料。1.10 施工使用的工具应定期检查性能状况,特别是受力工具应完整,以防因滑脱、打滑等意外造成伤人、伤己。发生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苗子)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苗子)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杜绝事故隐患。1.12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及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及装置的金属部位和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设备及临时电气线路接电应设置开关或插座,不得任意搭挂
7、,露天设置的电气装置必须有可靠的防雨、防湿措施,电气箱内须设置漏电开关。1.14现场临时的照明用电,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引入电源须有二级漏电保护装置,移动照明灯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手持式移动行灯,应使用低压电,电压不得超过36V。电气设备的线路必须符合规定,导线截面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导线型号选择要合理,接地、接零线的截面要适合。1.16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接零。电气设备的接地点应以单独的接地与接地干线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接地点。1.17 在低压线路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供电,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钢结构作工作零线,保护零线上不得加装熔断器或断路设备
8、。1.18 电气装置遇到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古线路故障的检修应由专职电工负责,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1.19 现场移动的电动工具应具有良好的接地,使用前应检查其性能,长期不用的电动工具其绝缘性能应经过测试方可使用。1. 20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加长,使用工具附近必须设置可控制电源的配电箱(盘),供应急启闭。1.1 21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二人在场操作,以利处理应急事故。1.22 电焊机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装有随机开关,一、二次保护装置,二次线应用线鼻子连接,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1.23 现场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措施,长期停用的焊机使用
9、前须检查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1.24焊钳与线的连接应牢固紧密,地线(搭铁线)及龙头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体上,地线不得接在已运行的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架或铁轨上。1.25上、下联系的作业必须设指挥人员,规定专门的讯号,严格按指挥讯号进行作业。1.26风力六级以上或雷电、暴雨天气不能进行户外吊装作业施工,台风季节配置夜间值班人员,确保安全。1.27由于地下比较潮湿,在施工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用电安全,临时施工用电拖线一定要架空敷设,同时保证施工现场有一定的亮度,以便施工安全。1.28施工机械应每周进行检查,以免因潮湿使施工机械出现外壳带电等漏电现象。
10、四、安全保证计划1、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及安全控制3. 1总则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带口顺序要求进行。4. 2开工前准备5. 2.1市安监站办理受监登记。3.2.2落实施工机施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的计划。3.2.3落实现场合格施工队伍,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书。3.2.4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3.2.5着手危险源调查工作,建立项目危险源清单。3.3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持有效的相关证件上岗。3.4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生产性设施验收、施工过程验收。本工程建筑施工队伍多,安全防护十分重要。对
11、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必须做到防护明确、专人负责、技术合理、安全可靠。3.4.1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劳保用品、安全保卫、安全网、操作平台、梯、高低压电缆、人行通道、临设房、急救等的验收。3.4.2生产性设施验收施工机械、临时用电、现场消防设施等的验收。3.4.3施工过程验收主要分项工程、焊接特殊工艺过程、季节性施工等的验收。3.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施要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项目部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进行设置,并由项目工程师会同技术部门及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 5.1电工晚间值班必须派双人持证电工上岗。3. 6施工机械由于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较多,因此必须加强安全运
12、行的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人身安全。2. 6.1实施要点:(1)由施工员会同相关管理人员和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平时做好机械检查和机械运行情况。(2)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3. 6.2危险源控制点:(1)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2)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电器,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3)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4. 7脚手架工程5. 7.1实施要求:(1)项目部须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报请上级公司审批。(2)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安排持有效上岗证的施工人员进行搭设。(4)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时,设立警戒标志,派专人现场监护。(5)脚手架搭设完毕,经验收
13、合格挂牌后使用,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名备案。6. 8防火安全7. 8.1禁火区域划分(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禁火区域内;2)各种受压设备;3)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4)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5)现场难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D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3.8.2审批程序(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中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2)二级
14、动火作业由所在项目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吾方可动火。1.1.1 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级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分项工程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1.8.3 实施要点(1)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防火制度对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2)建立义务消防队,正常进行义务消防队训练活动。(3)施工现场在结构阶段和装饰阶段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并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1.8.4 危险源控制点(1)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节假日动大作业要升级审批。(2)明火作业,监护人及灭火器材必须到岗到位。(3)重点部位专人监管。2.
15、 9焊接3. 9.1一般规定(1)未取得焊工操作证者,不得上岗工作。每个焊接工应自觉遵守上岗安全规定。(2)工作前必须戴好规定使用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裸露,室内工作时开启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现场施工必须同时遵守现场操作的各项安全规定。(3)操作前应先检查焊接设备的各部位是否漏电、漏气,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可靠灵敏。(4)设备的垂直运输,应使用可靠的网蓝或棉纱绳,绑扎牢靠。氧气瓶、乙焕瓶、电焊机应分别运输,不得同时混运。(5)焊工和配合人员不得在含有可燃气体的设备周围吸烟,禁止边操作边吸烟。(6)焊接工必须遵守现场施工防火有关规定。施工中由操作引起的火花应有控制措施,操作点与可燃物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0米,或用阴燃材料隔成安(7)焊工进入通风不良和密闭建保口先通风驱除室内滞留空气,施工期间继续保持机械通风,防止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的积聚。(8)在人员进出频繁的地方(如楼梯栏杆)施焊,应设置隔离和立体防护措施,防止火花溅落伤人。容易接触的部位施焊后,须用湿布降温和除去焊件毛口,必要时设立警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