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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本大队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大队法制机构对决定内容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核实。第三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第四条大队法制机构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大力推动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行政执法科作为大队法制机构,承担重大行政执
2、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第五条本大队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一)涉及重大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S)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四)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五)拟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六)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七)拟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的;(A)认定事实和证据争议较大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异议的;(九)违法行为较恶劣或者危害较大的;(十)复杂、疑难案件的执法管辖区域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十一)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十二)其他法
3、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前款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是指对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有最高限额规定(含具体罚款金额和违法所得百分比、倍数规定)的,罚款数额超过最高限额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的为“较大数额罚款”,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不视为“较大数额罚款”。第六条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大队办案机构应当将以下资料报送大队法制机构进行审核:(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报告;(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说明;(S)相关证据资料;(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大队法制机构认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
4、,可以要求办案机构在指定时间提交。第七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报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基本事实;(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裁量基准的情况;(S)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四)调查取证情况;(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八条大队法制机构重点审核以下内容:(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三)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五)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职权或滥用职权;(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A)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第九条法制审
5、核采取书面审核方式,推行通过互联网在线审核方式。审核中,大队法制机构有权调阅行政执法活动相关材料,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陈述申辩,对有关事实进行核实,必要时会同办案机构深入调查取证,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第十条大队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一)认为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准确、行政裁量合理、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文书齐备规范的,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二)认为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需要补充或者重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补正执法程序、适用依据不准确、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或者行政裁量不合理的,出具补正意见书,将案卷退回办案机构,并说
6、明理由;(三)认为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存在违法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据适用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出具不同意审核意见,并说明理由。(四)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或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意见。第十一条大队法制机构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大队分管领导批准后最长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补充材料、专家论证、检测、检验、鉴定、提请解释期间不计入审核期限。法律、法规、规章对审核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办案机构对大队法制机构审核意见和建议应当及时研究,对合法、合理的意见或者建议应当采纳;对审核意见或建议有异议的,应当提请大队法制机构复核;对审核复核意见或建议仍有异议的,提请大队负责人决定。第十三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大队法制机构审核后,提交大队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经大队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制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相关法律文书,并按规定送达当事人。第十四条办案机构或其人员不按本制度报送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办案机构负责人、大队负责人审批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致使案件处理错误的,由审批人、办案机构负责人及办案人共同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第十五条法制机构审核行政执法事项时,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事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