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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示范文本北京市志愿服务协议书(B )(适用于志愿服务需求方与志愿服务组织)北京市民政局印制使用说明L本示范文本按照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制 定,供志愿服务需求方(甲方)与志愿服务组织(乙方)之间签 订志愿服务书面协议时参照使用,签约双方也可通过互联网等信 息网络签订协议。2 .本示范文本所称志愿服务需求方,是指需要志愿服务组 织、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 .本示范文本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 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在城乡社区、单位内部成立的以 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志愿服务团体以及依法开展志愿服务
2、活 动的其他组织,可参照使用本协议。4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签订书面 协议:(1)志愿服务活动对人身安全、身心健康有较高风险的;(2)志愿服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3)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 志愿服务的;(4)组织志愿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开展志愿服务 活动的;(5)境外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 展的志愿服务活动的;(6)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 .签约双方应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示范文本的选择性条款 (在方框内打“7”,以示双方确认),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 或者补充约定。签约双方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 或删除,但不得
3、减轻或者免除双方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6 .签约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协议原件的份数,并在 签订协议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协议内容一致。甲方(志愿服务需求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志愿服务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为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发 展志愿服务事业,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需求方 的合法权益,明确志愿服务需求方与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与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志愿服务条例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及相关
4、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就志愿服务具体事宜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应当明确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情况:(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名称:(二)服务内容及方式:(三)服务期限和时间:(四)服务地点:第二条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志愿服务需求与志愿者招募管理1.甲方应当就下列志愿服务需求予以明确:(1)甲方所需志愿者的基本条件:(2)甲方所需志愿者的人数:(3)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具体服务:(4)本志愿服务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5)本志愿服务项目的风险防控措施: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于超出本协议 约定范围的需求事项、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志愿服 务需求
5、事项,乙方有权拒绝。(二)志愿者培训本次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用培训由 负责。本次志愿服务活动的专业培训由 负责。本次志愿服务活动的岗位培训由 负责。(三)志愿服务岗位匹配1 .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确定志愿服务岗位所需的志愿者。2 .甲方在志愿服务岗位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所需专业技 能等有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及实际情 况调配所需的志愿者。(四)志愿服务的保障1 .志愿服务的保障(1)甲方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供的保障:口保险口服装口证件口交通口用餐口住宿口通讯口其他保障具体保障内容:(2)乙方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供的保障:口保险口服装口证件口交通口用餐口住宿口通讯口其他保障具体
6、保障内容:提示:志愿者通过“志愿北京”信息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 参与该平台发布的志愿服务项目,可享受“北京市实名注册志愿 者意外伤害保险”。2 .志愿者权益保护甲、乙双方应当依法保护志愿者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3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志愿者的时长记录、服务证明由乙方负责记录、出具,甲方 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服务 情况、培训情况、评价情况等记录材料。(五)保密事宜甲、乙双方对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 的内容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 给第三方,也不
7、得用于在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用途,否则应承担违 约责任。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 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明确否认。在本协议期满、终 止或者解除后,本保密条款继续有效。第三条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因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或严重 违反协议约定,或因其他情况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另一方有 权拒绝、终止服务,解除协议。(三)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服务事项完成,或任何 一方因注销、被撤销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本协议自动终
8、止。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守约方权益受到损害 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守约方面临第三 方的索赔、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或者使守约方因此遭受名誉、 经济上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守约方可向违约方索赔。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二)可以通过志愿服务行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予以调解。(三)可以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第六条其他事项就本协议履行中的其他事宜,双方一致同意做出如下约定:(-)(二)第七条本协议的效力(一)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之日不一致的,以最后签章的日期为 准)。(三)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与纸面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