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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管理和师资配置,促进县域内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强师工程”实施,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计划。一、工作目标从2022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
2、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域统筹管理,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县域内教职工机构编制、岗位管理、交流轮岗、待遇保障、考核评价新机制,努力破除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支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城乡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实施范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市属学校及县(市、区)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参照本方案执行。三、主要内容(-)完善编制管理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机构编制部门依据编制标准、生源变化及教
3、学需要,核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核定的编制总量,依据编制标准、班额、生源、教学,以及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制定编制调整方案,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核定不足IOO人的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二)完善岗位设置1 .完善岗位设置办法。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优化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县级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核定、总量管理”的原则,逐步提高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根据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
4、本区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统一核定县域内不同类型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2 .统筹教师岗位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总体结构比例内,按照学校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按照县域内中小学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原则,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将岗位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并结合教职工数量变化、专业发展要求、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情况动态调整,每学年开学前报同级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备案。(三)落实中小学教职工聘用管理3 .完善教师招聘办法。县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教育部门及学校按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特岗计划”、公费
5、师范生、优师专项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予以补充教师。教师补充配备优先保障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及体音美、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需要。鼓励各地探索通过先面试后笔试,高层次及紧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试或考察聘用等方式招聘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4 .完善按岗聘用制度。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合同聘用管理。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工作。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教师可以在学校内部竞聘,也可以跨校竞聘上岗。跨校竞聘岗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对于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
6、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待岗培训I,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超额绩效工资和其他津贴、补贴。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上岗的,应调整出教师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的教师,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师,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续聘。5 .加强教师聘期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计划,严格控制评聘数量,指导中小学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
7、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坐班弹性制度,健全完善教师岗位职责考核机制,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发队伍活力;强化教师聘用期管理,加强教师考核,严格师德考核评价第一标准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要求,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聘用合同依据,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原则上要进行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对低聘或转聘岗位的教师,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四)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6 .健全交流轮岗制度。各县(市、区)要按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有关要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交流轮
8、岗。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片区)学校走教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交流轮岗,确保每年交流数量达到县域内应交流总数的XX%以上,其中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比例不得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XX%。在同一所学校(小学以完全小学为单位)工作满6年及以上或学校学科岗位人员结构不尽合理有必要交流的教师,以及任职满两届(每届一般3-6年,具体年限依据隶属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确定)的校长列为交流对象。重点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编制实名制人员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
9、人员聘用备案、工资、社会保险等业务,确保中小学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及时调整,均衡配置人力资源。7 .强化交流轮岗机制。持续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在职务(职称)评聘、绩效工资、评优表彰、培训等方面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予以倾斜。城镇交流到乡村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引导教师在城乡合理流动。教龄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的,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3年期满后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可不
10、占岗位结构比例聘任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8 .实行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建立乡(镇、街道)内学校教师走教制度,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可根据需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使用、管理、考核。(五)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9 .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提前30日书面通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10 .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全面推进5年一周期的
11、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岗位工作。加大师德考核力度,对在政治思想、社会公德、生活品德、学术道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给予处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受到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六)完善工作保障机制11 .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依规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健全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12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用,学校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教
12、职工竞聘方案、岗位考核办法等,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实施。13 .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建立不同学校、不同岗位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把立德树人要求融入考核评价全过程,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四、推进步骤(-)启动阶段(2022年7月一8月)。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市直各中小学认真传达学习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
13、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宣传动员,及时启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试点阶段(2022年8月一2023年8月)。以XX区、XX市、XX县作为试点,开展“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全市“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积累经验。试点县(市、区)要于2022年8月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非试点县要于2022年9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市教育局(师资科)。(三)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8月一2024年8月)。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把握改革节奏,分阶段、分片区、分步骤组织实施,稳步推进。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将分别对各地各校“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进行全面总结,对取得的经验要积
14、极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五、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认真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分工,及时研究解决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校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做好评估论证,建立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行过程性督查,并加强指导,及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措施加以整改。(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