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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司法局在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上的汇报发言材料各位领导,同志们: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件,预防纠纷*件,共调处人民调解案件*件,调解成功*件,成功率为*2023年6月,副省长、省公安厅长*调研区民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我市基层多元化调解机制给予充分肯定。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抓好“三化建设”,全力打造反应灵敏的网络体系,推进人民调解由“事后调解”向“事前调解”转变。一是按照标准化的要求搭建调解平台。乡镇司法所按照场所、人员
2、、经费、设备、制度“五落实”的要求,为乡、村调委会统一建立了专门办公场所;二是按照专业化的要求配强调解队伍。以村委会调解员为主体,大力推行调解员资格认定制度,并由县司法局进行统一考核后持证上岗并在司法局存档。全市共有调解员*名,初步形成了以调委会、调解小组和调解员为主体的比较完善的基层调解网络;三是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完善调解制度。现己建立和完善了调解原则、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岗位责任制、调解记录登记制度、纠纷排查反馈制度、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纠纷首问负责制度、调处承诺制度、对口督办制度、联合接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调解规范制度。设立了“四簿”(会议学习记录簿、普法宣传登记簿、回访登记簿、安
3、置帮教登记簿)、“三册”(调委会花名册、调解员花名册、专职调解员花名册),形成一套自行调控的运行机制。创新“三项机制”,着力探索运转有序的管理模式,推进人民调解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转变。一是快速联动机制。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才资源,依托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调解+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X”的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联动机制;二是统筹协调机制。市、县司法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乡村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协调会议,着重做好“三个一”工作,即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交办、一月-督办,研究处理急、大、难矛盾纠纷的措施,并对工作进行点评:三是重点排调机制。加强征地拆迁、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新时期专业化行业化调解委员会建设。坚持“三个结合”,致力提高排查调处的工作实效推进人民调解由“小服务”向“大服务”转变。一是坚持经常性调解与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集中排查实行村“一周一查”,乡“一月一查”,县“一季一查”;二是坚持调处纠纷与消除隐患相结合。针对一些乡村存在纠纷较多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项治理。比如:审查、修订、公证各类承包合同,并进行公示;三是坚持调解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坚持“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工作方法,调解同时,向广大群众发放法律进乡村读本,开展丰富多采的普法教育活动,营造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