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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村民小组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村民小组运作,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汕尾市汕尾市村民小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实际,在深入调查研讨的基础上,形成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村民小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送审稿)”)。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自合作区挂牌成立,原海丰县鹅埠镇、小漠镇、赤石镇、鲸门镇四镇的村民小组也逐步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接管。四镇现共有238个
2、村(居)民小组,其中村民小组216个,居民小组32个。村民小组是基层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单元,村民小组长则是这个基础单元中的管理者、服务者,是农村基层政权最小的“细胞”,是农村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是连接村“两委”干部与村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骨干力量。合作区目前是深圳唯一拥有农村的区域,为了规范管理和有效实现村民自治,我区亟需制定自己的村民小组管理办法。二、制订的必要性(一)有效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实行村民自治,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要改变长期形成的靠行政手段和长官意志办事的领导模式,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服务自己,直接行使管理村务的民利,势必要受到传统
3、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给村民自治的开展带来种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党的基层组织才能领导农民克服民主进程中的重重险阻。村民小组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作为连接村委会和村民之间的桥梁,在利益表达和综合政策执行等方面起着显著作用,如果其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村委会就无法有效执行公共政策和村级决策,村民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回应,就会造成村、户间阻断,阻碍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因此充分发挥村民小组的功能对于维持村民自治体系的稳定和高效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有效推动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振兴应以满足农民的需要为前提,其中也包含提供各类有价值的服务,农民是这些服务的主体,村民小组对于解决乡村振兴中遇到的问题
4、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村民小组和地方政府,村民自治组织或村组集体签订协议,以契约约定形式接受政府和村民的共同监督。这种方式贴近农村的实际需求,能够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村民小组作为农村的民间组织,在国家资源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在农民群众和基层政府的监督下募集社会资源,投入乡村振兴建设,从而在贫困农民与整个社会之间起到纽带作用,提高贫困农民受关注的程度。通过其管理的透明性,决策过程的集体公开性,实施与行动的计划性,村民小组能够使乡村振兴建设得到了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支持,有利于促进农村公益、慈善事业的较快发展。三、起草过程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村民小组管理办法的指示,
5、结合合作区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我局起草了暂行办法(送审稿)。前期已完成区有关部门、各镇、公众征求意见工作,组织了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通过我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并听取了市民政局指导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暂行办法(送审稿)。四、主要内容暂行办法(送审稿)包括五章40个条文。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村民小组管理应遵循的总则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涵盖的主要内容。村民小组管理主要包括村民小组党组织建设、村民小组日常事务管理、村民小组长
6、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理;坚持因地制宜。(二)明确村民小组党组织建设规范加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加强对村民小组党建工作的领导。明确村民小组党组织主要职责。选优配强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或党小组长。建立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或党小组长双向培养机制。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村民小组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三)明确村民小组管理规范优化村民小组设置,坚持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农村基层治理框架。明确村民小组会议规范。明确村民小组会议议事决策事项。明确村民小组日常事务由村民小组长主要负责。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规范。明确党务组务公开制度。实行村民小组组账村监镇管。严格遵守“三资”管理规定。实行村民小组印章管理和使用备案制度。建立健全村民小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民小组党务组务监管制度。(四)明确村民小组长管理规范明确村民小组长推选制度。建立健全村民小组长人选审查制度。明确村民小组长当选应具备的条件。明确村民小组长应履行的职责。加强村民小组长履职监督。健全村民小组长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村民小组长评议考核制度。实行村民小组长经济责任审计。明确村民小组长罢免情形。明确村民小组长辞职流程。明确村民小组长职务自行终止的情形。明确村民小组长出缺期间职责安排。积极探索提高村民小组长待遇激励措施。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