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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叉车使用环节.电梯和起重机械安装维保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叉车、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教训,针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区局决定即日起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叉车使用环节、电梯和起重机械安装维保环节专项整治。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工作目标压实叉车、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保、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相关特种设备安装、维保、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二、工作任务(一)叉车使用环节整治1 .整治安全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工厂厂区、物流园区内等叉车使用单位,规范其管理、监
2、督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整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相应的操作规程等,以及每日试运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的工作记录是否齐全、完整。2 整治设备带隐患运行问题重点整治不(未)办理使用登记、不(未)进行定期检验、安全保护装置失效、行驶和驻车系统有缺陷、照明装置和电气装置失效等问题。3 整治人员违章作业问题重点整治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违章操作,以及使用单位未对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特别是要做到“四防”即:防超速、防坠落、防盲区、防无证。4 .积极推行叉车智慧管理监督叉车使用单位严格执行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场(厂)
3、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等安全技术规范。积极鼓励和推动叉车使用单位加装叉车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智能识别司机、智能探测障碍、智能设定行驶路线、自动避让行人和自动紧急驻车等功能。(二)电梯安装维保环节整治1 .整治制造单位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告知后,电梯制造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施工。特别是对通道、通道门、井道顶部空间(通风)、底坑空间(积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
4、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进行确认,确保施工环节安全。发现制造单位未履行上述职责的,应当签发安全监察指令书。2 .整治维保环节不规范不到位问题要在许可证后监督检查中对涉及维保单位的安全作业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开展年度维保质量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检修开关、急停开关、门锁装置、相序继电器是否被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如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联动保护、缓冲器电梯开关、下极限开关)是否有效,是否存在维保记录失实、造假行为,维保人员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在进入轿顶前是否验证“检修开关”和“急停开关”有效性等。(三)起重机械安装维保环节1 .整治安装环节管理不规范问题重
5、点整治有关资质不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未履行规定手续及相关隐蔽工程资料不全的问题。重点排查设备来源是否合法,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安装资质,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审核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安装告知手续,安装(顶升、附着、拆卸)作业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有关基础隐蔽工程设计、验收、监测记录和混凝土试验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设计要求。2 .整治设备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设备档案不全、日常检查制度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否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档案是否包括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是否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
6、日常检查管理、维护保养等制度并且严格落实。3 .整治安全保护装置失效问题重点整治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存在故障或功能失效问题。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落实起重机每班使用前对制动器、吊钩、安全保护装置和电气系统等进行检查的情况,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检查作业地基,支腿液压装置密封情况等。4 .整治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治理使用单位未有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问题。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所编制预案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性,是否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并作记录。三、进度安排(一)摸底排查(即日起一6月30日)要通过“XX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以及线下实地核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叉车、电梯、起重机
7、械摸清底数,建立相应的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台账明。(二)隐患整治(7月1日一9月30日)要全面组织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设备安装、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开展督查检查,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三)总结提升(10月1日一11月25日)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叉车、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摸清底数,严格落实工作任务、责任与时限,切实压实“两个责任:(二)严格督促检查。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检查企业落实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
8、范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一单四制”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重处,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三)加强协调指导。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的协调配合,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发挥检验机构技术把关作用,及时处理检验机构报送的设备安全隐患。(四)注重经验总结。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分析叉车、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管用的对策建议。积极宣传有关企业、个人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各所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至特设室,特设室于2023年11月25日前撰写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附件:叉车使用环节、电梯和起重机械安装维保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叉车使用环节、电梯和起重机械安装维保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市场监管所企业(设备)类别检查企业(家)检查设备(台)发现问题/隐患数量(个)消除问题/隐患数量(个)下达监察指令(份)注销、吊销证书(份)立案查处(起)责令停产(家)行政处罚(万元)查封扣押(台)叉车电梯起重机械联系人: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