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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总工会:查督办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规定,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督查指挥中心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要主动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落实结果,不得被动等领导督促、过问、调度。二、各部室(中心)负责人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总结和本周工作安排表,由办公室收集汇总、报分管领导。三、分管副主席每月听取一次各部室(中心)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四、常务副主席每季度听取一次季度工作情况汇报。五、各部室(中心)每季度上交本部室(中心)大事记,由办公室汇总备存并上交分管副主席。六、各部室(中心)每半年
2、撰写半年工作书面总结,办公室汇总,报分管副主席、常务副主席。七、各部室(中心)年末撰写本部室(中心)全年工作总结,由办公室汇总形成单位全年工作总结,交由分管副主席审核把关之后,报给常务副主席,常务副主席审核定稿后上报主席。八、本制度从XXXX年9月21日起执行。为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现成立XX县总工会督察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文慧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XXXo督查办工作人员负责各部室(中心)表格的收集和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对确定的督办事项,办公室要抓紧督办,及时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对办理进展缓慢的事项要及时催办,在催办中如遇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对各部室(中心)办理和落实督办事项的情况,办公室要通过一定的载体,定期通报。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与部室(中心)及个人评先选优、年终考核挂钩。各部室(中心)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督办事项,并作为督办事项第一责任人,对督办事项负总责。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所有督办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否则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