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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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案根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我市麻涌镇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拟对位于麻涌镇南洲村兴南路旁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位于麻涌镇南洲村兴南路旁,总面积30.9844公顷,改造范围为28.9231公顷,改造范围内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为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单元内剩余集体用地2.0613公顷现状保留。土地和房屋权属情况详见麻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更新项目土地权籍调查明细表麻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更新项目房屋权籍

2、调查明细表。二、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纳入麻涌镇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并已编制前期研究报告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该地块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为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自1993年6月开始使用。原有建筑面积84399平方米,容积率为0.27,部分已拆除平整,年产值约为1200万元。四、协议补偿情况该改造地块由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五、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安排,改造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由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采取权利人自行改造方式实施改造,拟采用“国有划拨”及“协议

3、出让”方式进行供地,预计投入40亿元改造资金。该单元(项目)改造后,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一类工业用地(MI)、九年一贯制学校(R64)、幼儿园用地(R63)、体育公园用地(G1+C4)、公共绿地(Gl)、道路用地(Sl)o改造单元内各地块规划用途详见下表:(一)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序号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ITf)容积率建筑面积(m2)土地受让人1D1-07Ml一类工业用地313123.5109592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2D1-12Ml一类工业用地335073.51172753D3-04R2二类居住用地562414.39246898合计121060473765上述3宗经营性

4、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给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二)国有划拨方式供地序号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ms)容积率建筑面积(Hf)土地受让人4Dl-OlG1+C4体育公园用地45385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5D3-05R61幼儿园用地39791.039796D3-08R64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43169L2518037Sl道路用地407958Sl道路用地13333合计146661上述5宗用地,拟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给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由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无偿配建,建成后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一并无偿移交给麻涌镇人民政府。(三)移交镇人民政府收回序号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

5、积(Hf)土地受让人91)1-06Gl公共绿地322麻涌镇人民政府10D3-02Gl公共绿地258611D1-18El水域327121)1-17E2耕地548713D3-10E2耕地114014D3-11E2耕地181315Sl道路用地9835合计21510上述7宗用地,拟由麻涌镇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其中,道路用地0.9835公顷,由麻涌镇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公共绿地0.2908公顷,水域0.0327公顷,耕地0.8440公顷,由麻涌镇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结合项目开发进度完成工程建设后无偿移交给麻涌镇人民政府。六、其他相关情况(一)工业用地6.4819公顷:自本项目取得“

6、1+N”方案批复后,一个月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改造和受让土地,“1+N”方案批复自动失效不再实施。(二)居住用地5.6241公顷:自本项目取得“1+N”方案批复后,一个月内按土地出让价款10%向市财政支付保证金,三个月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支付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改造和受让土地,“1+N”方案批复自动失效,不再实施。支付保证金后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可在“1+N”方案批复后两年内重新申请签订出让合同,按重新申请之日核算地价,按重新核算地价与原供地方案孰高原

7、则确定地价;逾期未重新申请的,“1+N”方案批复自动失效,不再实施,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三)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4.3169公顷、幼儿园用地0.3979公顷、G1+C4体育公园用地4.5385公顷、Sl道路用地4.0795公顷、Sl道路用地1.3333公顷:自本项目取得“1+N”方案批复后,一个月内签订土地合同,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给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由该公司无偿配建,建成后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一并无偿移交给麻涌镇人民政府,其中G1+C4体育公园用地、Sl道路用地需与工业用地先行建设实施,学校用地与幼儿园用地与居住用地同步建设实施。麻

8、涌镇城市更新中心2023年6月1日麻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城市更新项目收地方案为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统筹落实,按照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将麻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用于公共设施用途的土地无偿移交给麻涌镇人民政府。具体收地方案如下:项目改造后,改造范围内公共绿地0.2908公顷、耕地0.8440公顷、水域0.0327公顷、道路用地0.9835公顷拟由麻涌镇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序号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11V)土地受让人9D1-06Gl公共绿地322麻涌镇人民政府1

9、0D3-02Gl公共绿地258611D1-181:1水域32712D1-17E2耕地548713D3-10E2耕地1140PlD3-11E2耕地181315SI道路用地9835合计21510上述7宗用地,拟由麻涌镇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其中,道路用地0.9835公顷,由麻涌镇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公共绿地0.2908公顷,水域0.0327公顷,耕地0.8440公顷,由麻涌镇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结合项目开发进度完成工程建设后无偿移交给麻涌镇人民政府。麻涌镇城市更新中心2023年6月1日麻涌镇南洲村珠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城市更新项目供地方案根据有关规划安排,麻涌镇南洲村珠

10、三角汽车博览中心二期产城融合城市更新项目改造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由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采取权利人自行改造方式实施改造,拟采用“国有划拨”及“协议出让”方式进行供地,预计投入40亿元改造资金。该单元(项目)改造后,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一类工业用地(Ml)、九年一贯制学校(R64)、幼儿园用地(R63)、体育公园用地(G1+C4)、公共绿地(Gl)、道路用地(Sl)。具体供地方案如下:一、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序号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m2)容积率建筑面积(m2)土地受让人101-07Ml一类工业用地313123.5109592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2D1-12Ml一类工业用地3

11、35073.51172753D3-04R2二类居住用地562414.39246898合计121060473765上述3宗经营性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给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二、国有划拨方式供地序号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11n容积率建筑面积(ma)土地受让人4Dl-OlG1+C4体育公园用地45385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5D3-05R61幼儿园用地39791.039796D3-08R64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431691.2518037Sl道路用地407958Sl道路用地13333合计146661上述5宗用地,拟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给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由东莞南山轻型建材

12、有限公司无偿配建,建成后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一并无偿移交给麻涌镇人民政府。三、其他相关情况(一)工业用地6.4819公顷:自本项目取得“1+N”方案批复后,一个月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改造和受让土地,“1+N”方案批复自动失效不再实施。(一)居住用地5.6241公顷:自本项目取得“1+N”方案批复后,一个月内按土地出让价款10%向市财政支付保证金,三个月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支付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改造和受让土地,“1+N”方案批复自动失效,不再实施。支付

13、保证金后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可在力+N”方案批复后两年内重新申请签订出让合同,按重新申请之日核算地价,按重新核算地价与原供地方案孰高原则确定地价;逾期未重新申请的,“1+N”方案批复自动失效,不再实施,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三)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4.3169公顷、幼儿园用地0.3979公顷、G1+C4体育公园用地4.5385公顷、Sl道路用地4.0795公顷、Sl道路用地1.3333公顷:自本项目取得“1+N”方案批复后,一个月内签订土地合同,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给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由该公司无偿配建,建成后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一并无偿移交给麻涌镇人民政府,其中G1+C4体育公园用地、Sl道路用地需与工业用地先行建设实施,学校用地与幼儿园用地与居住用地同步建设实施。麻涌镇城市更新中心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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