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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外侨字(2017)39号绍兴市外侨办2017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根据绍兴市市级机关(部门)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绍市委办发2016)34号),和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7)162号)有关年终考评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办2017年度年终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组织领导年终考评工作在党组集体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办考评工作小组负责实施。组长:张小华副组长:金海燕、宋南、丁其杰、俞平、方英成员:余一飞、傅国新、朱宏亮、沈秀德、蔡红、叶正生、蒋炳炫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处,由余一飞兼任办公室主
2、任,蒋炳炫、蒋鑫波协助。二、考评内容考评对象:市外侨办公务员、友协办参公人员、友协服务中心合同制职工。考评内容:办优秀公务员2名,友协办优秀参公人员1名,友协服务中心优秀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三、考核内容和标准参照绍兴市外侨办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四、时间安排1、12月27日前,填报本单位(含友协办)的“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花名册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同时确定其他评先评优项目的比例和人数。2、2018年1月2日前,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按照考核办法文件精神,以及绍兴市外侨办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
3、本单位年度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2016年制定的绍兴市外侨办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年度考核的范围、内容、标准和程序,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备案3、1月4日前,布置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审核公务员2017年参加脱产培训情况,并按规定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7日之前上交综合处。4、1月12日前,召开召开年终考评会,全办人员(除班子成员外)交流年度工作总结,民主测评、推荐各类先进。5、1月19日前,党组根据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各类先进及其他考核奖项,上报有关部门。6、2018年1月24日前将本单位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
4、、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名册以及2017年度考核优秀、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填写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送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处审核备案。7、2018年2月28日前市管干部填写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8、2018年1月30日前给予相关公务员申报嘉奖或记三等功。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和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绍政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填报相应公务员奖励审批表,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批;市管干部申报嘉奖或记三等功的,于2月中旬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9、2月底,召开市外侨办2017年度总结表彰会议。五、考评要求1、考评工作小组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2、全体干部职工要全面总结、配合落实。3、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积极参与。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