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80吨豆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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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880吨豆制品力口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品瑞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80吨豆制品加工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92)豆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中“不含发酵工艺的淀粉、淀粉糖制造;淀粉制品制造;豆制品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分装的”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47环保投资

2、占比()15.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672.74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如皋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如皋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412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丁新东路1号。根据用地证明,本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丁堰镇土地利用规划及城镇规划,具体见附件4。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1392)豆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产业发展与

3、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工信部2018年笫66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及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本项目不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内。对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1)83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的通知(苏环便函2021903号)、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159号)、如皋市推进重

4、点行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皋办(2022)46号),本项目不属于高排放、高耗能行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及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丁堰镇丁新东路1号,用地证明见附件4。本项目用地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木)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3)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为通揄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主要供水河道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通榆河包括焦港河,主要供水河道如皋市境内有:如泰运河(介于焦港河和如

5、海运河之间段)、如海运河。本项目距离焦港河、如泰运河(介于焦港河和如海运河中间段)、如海运河均在Ikm之外,不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起接管至丁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丁堡河。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4)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及省政府关于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苏政发(2020)82号),如皋市境内生态保护红线为长江长青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青沙应急水源保护区、长江如皋段刀稣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本项

6、目位于如皋市丁堰镇丁新东路1号,不涉及上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如皋市生态管控区域调整方案,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通扬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距离通扬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2600m,不在其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不会导致如皋市辖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重要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如皋市生态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要求。如皋市生态管控区域示意图见附图3。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如皋市生态环境

7、状况公报,如皋市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03不满足、其他空气污染物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如皋市空气环境质量判定为不达标区。强化综合施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主动仗”。蓝天保卫战再强化。推进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创新推行排放大户“友好减排”,完成180家企业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1万余辆,全市降尘量均值2.0吨/平方公里月、全省最低,开展“无异味园区(企业)”建设试点。健全空气质量异常预警管控机制,培育应急管控豁免企业36家,实施差别化管控。2022年如皋市共设碾坨港闸、焦港桥、夏堡北大桥、曙光电灌站、勇敢大桥、向阳桥、引河大桥

8、、新南新线桥、新334省道桥、新204国道公路桥、长庄大桥、环西大桥、四新桥、拉马河桥、永平闸15个南通市级以上考核断面。全年总体水质优,I川类水质断面比例达100%2022年如皋市市区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1.4分贝,总体质量等级为二级(较好)。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9.9分贝,强度等级为一级(好).各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由当地的自来水部门供给,用电来自当地供电网,本项目的用水、用电、用汽不会对自来水

9、厂、供电单位、供汽单位产生负担。本项目选址位于如皋市丁堰镇丁新东路1号,符合用地规划。因此本项目不会超出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C1392)豆制品制造,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的原材料主要为大豆、氯化镁、消泡剂等,本项目合理安全储存原料,生产过程中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对综上所述,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中的要求相符。(5)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

10、“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产业园区。全省划分重点管控单元2041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8.47%。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丁堰镇丁新东路1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长江流域重点管控要求中明确: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

11、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础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要求。(6)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对照文件附件3中南通市生态环毋控要求中的空间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率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淘汰类项E管控范围内;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加强风险管控。综上所述,本项目今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2021)4号)相关要求。(7)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聚政办发(2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12、印发如皋可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21)管控单元中的丁堰镇老工业集中区。表Ll与管控单元生态环学: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2021)4号)相符性分析t总体准入管控要求中重点管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1。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空间.。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于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皋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021)166号)相符性分析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166号),木项目位于重点k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老丁堰镇老工业集中区)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南通

13、TtJ“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12021)4号)、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2021年度如皋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皋办(2021)31号)等文件中关于“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2.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1392)豆制品制造,符合工业集中区的行业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要求。符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

14、)3号),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要求,划定、调整生态空间管控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3 .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引进列入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产业、列入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4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14)10号)、如皋市化工产业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通如皋环(202

15、0)22号),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沿江地区不再新布局石化项目,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禁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四大家鱼”产卵场等管控重点区域新建工业类和污染类项目,现有高风险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己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险化学品、石油类泊位。严禁新增危险化学品码头,加大长江沿岸现有危险化学品码头和储罐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沿江危险化学品码头运行管理。染排管空污物放拄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废水污染物在如皋市丁堰镇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平衡,固废零排放。符合承载力。2.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12021)56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工业园区(集中区)限值限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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