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消防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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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消防管理规定1、项目保卫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2、项目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台的方针。3、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点、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4、施工现场必须布置有现场平面图,设有消防车信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4.1 施工现场平面图应由项目生产主管人员布置。4.2 消防车信道,消防水源的设立应有项目主管领导和保卫组负责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制订。此项工作应与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同时进行。4.3 项目内设立的消防车信道宽度应不少于3.5米,在靠近消防水源的地方,应留有消防车回转场地。4.4 消防

2、标志、防火禁令和消防设施的配备应与施工进度同步,在易燃、易爆物品进场的同时进行,并根据施工进展情况逐一配齐,项目负责人应积极支持保卫组开展此项工作。5、项目应编制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预案书,每项施工环节都必须有消防要求,在生产调度会上要同时布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一般要求是:用火作业区与修建的建筑物和与其它区域之间不应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应小于15米。6.1 材料堆放场和仓库区与修建的建筑物之间和与其它区域之间不应小于20米。6.2 临时宿舍应尽量搭建在离修建的建筑物20米以外的地方,并且不

3、要搭建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米。6.3 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间、汽车库之间不应小于15米。6.4 临时宿舍距易燃物品仓库不应小于30米。6.5 工现场消防设施的配量7.1 保卫组应在施工现场的重点要害部位,如仓库、油漆化工库、油库、木工房、资料室等地方设置醒目的消防标志和防火禁令。7.2 施工现场内的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方米应配置两只10公升的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捅、消防水池、消防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7.3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量一只种类

4、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7.4 高度24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它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7.5 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量,便于及时报告险情。8、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8.1 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区域内动用明火须报项目保卫组备案,由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8.2 施工现场及其它区域内的三级动火作业应报项目经理和保卫组审批备案,由安全员监督操作,操作时应配备消防器材,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9、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

5、火灾。保卫组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10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保卫组应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11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对个人处以批评教育口00-1000元罚款、行政处分、治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处以100O-3000元罚款,并赔偿损失。11.1 违反消防条例、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或虽未造成火灾损失,但对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提出消防安全措施拒绝执行。11.2 单位领导人对消防工作不重视或强令职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火灾事故的。113损坏或破坏消防设施,将消防器材装

6、备移作他用,在消防设备、设施附近放置障碍物,影响正常使用。11.4 影响火灾扑救,堵塞信道、扰乱火场治安秩序的。11.5 违反本单位防火规定,不听劝阻的。11.6 在严禁烟火的地方吸烟、用火的。11.7 明火作业未经审批,并未采取安全措施,有酿成火灾危险的。11.8 未办理有关证照经营、远输、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的,或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11.9 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有影响公共安全,经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造成火灾事故的。11.10 违章搭盖,临时建筑物,三合一(加工生产、仓库、住人为一体)的房屋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火险隐患,经检查不整改的。11.11 初起火灾不报或谎报火灾的;在不具备防火条件的地方,擅自使用电炉、油炉等。11.12 违反其它消防条例规定、办法和技术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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