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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了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救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 本预案。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 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 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爆炸事故以及其他严重 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本预案是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 律法规制定,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 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 备不懈”的方针。一、组织管理
2、为了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与领导,卫生院成 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疫情突发后所 有应急处理的领导工作,确保急救工作正常进行。职责分工1、卢东院长为总指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2、李建春副院长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基本建 设的提供、管理、运输及后勤保障。3、张桂青副院长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及落实,确保急 救工作正常进行。4、医疗、护理、辅助检查等各科卫生工作人员在刘春 明院长领导下负责督导协调病人救治工作。5、办公室及后勤科室负责专业技术资源调配和物质保 障。6、感染科负责全院的感染监控和流行病学调查。7、疾控科负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并负责信息的收集、 上报。8、临床各
3、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实 施。二、预防与应急准备1、医务科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条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 泰安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 律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2、强化医护人员的“三基”训练,定期组织医疗护理 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学习、培训和考核,提高急诊抢救能力、 应急能力,并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熟练掌握急救技术和相 关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3、根据最新医学动态,组织医务护理人员学习传染病 的诊治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法规制度规范文件,以确定 应急观念,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确保医
4、疗安全。4、物资准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每天检查急救装备,急 救物品定位摆放,保证急救通讯畅通,保证急救器具完好率 100%,保证急救药品充足、无变质。由业务院长不定期组织 人员检查。三、应急处理1、突发事件发生后,医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 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 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成员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 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坚持24小时值班 制和领导负责制,保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指令、救援通讯 和疫情信息畅通无阻。3、成立抗灾防病急救医疗队,做到人员、通讯、药品、 器械、车辆五落实,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遣
5、,接到 上级指令后立即奔赴急救现场。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求,紧急调集人员、储 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 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 封锁。5、急诊和门诊各科室应严格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 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 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 转送的患者,应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和 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措 施,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6、医院感染科、疾控科等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 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
6、,及时对易感人群采取 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并做好灾后易发 生的传染病防治。(1)加强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和疾病的监测。坚持做好 疫情登记、疫情报告,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包 括疫情种类、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数量等。(2)帮助临床科室做好收治传染病的准备工作,并做 好病人的隔离工作。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人采取适 当的方式进行医学留验观察,以消除传染源,控制疾病的流 行。(3)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和病原微生物的监测,根据 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对病人的排泄物和使用过的物品 进行严格消毒。(4)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提 高群众防病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必要时对
7、易感人群采取有 针对性的预防服药、疫苗接种等。(5)医务人员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 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 和检验。(6)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 措施。(7)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逐 级上报,不得缓报、瞒报。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四、信息报告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 得缓报、瞒报。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报疾控科,并根据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于2小时内向肥城市卫健局和肥 城市疾病控
8、制中心报告: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病中毒事件的;4、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 伤害事件。5、自疫情突发之日起,疾控科和医务科应每日向肥城 市疾控中心及卫健局报告疫情发展和控制情况,并于疫情控 制后进行总结上报;凡达到山东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书面上报要求(试行)标准者,还需书面上报初次、进 程及结案报告。五、责任1、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 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依法给 予降级或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对社会公众健 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
9、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 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 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和 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 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和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 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诫, 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2) 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3) 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4) 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 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5) 拒绝接诊患者的;(6) 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7) 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附件L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附件2: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肥城市卫生院2020年 月 日附件L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附件2: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组长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