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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工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工资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正确进行工资的统计、计算、发放和核算,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资是指公司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物价补贴、奖金等。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报股东会批准后施行。第四条公司股东会对员工工资总额实行总体调控,调控的基本原则是:保持公司工资总额的增长率低于利润的增长率:员工的实际平均工资增长率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率。第五条员工工资的制定原则是:工资与员工的能力、岗位、责任、贡献以及公司的效益挂钩。第六条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员工结构和管理需要,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的
2、工资制度第七条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物价补贴”和奖金”四部分组成。(一)基础工资:体现员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基础工资依据员工学历、职称和工作经验来确定。(二)物价补贴:体现公司为消除员工生活水平受物价水平影响的补助。每年按当地物价水平进行适当调整。(三)奖金:体现员工的个人收益与公司的效益挂钩。奖金根据每名员工月度、年度的考核结果和公司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确定,以月度奖金、年度奖金的形式发放。第八条若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资结构中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的标准,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九条凡在公司工作满半年,并于统计年度终结前一个月转正的员工,均参加当年度业绩考评,公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奖金等事项。第十条员工岗位发生变动时,自调令生效之日起,其岗位津贴也相应发生变动。第十一条公司各类员工工资计算分工及时间要求如下:(一)每月2号前,人事部将各部门员工的出勤记录及罚款、扣款事项表编制完毕:(二)每月6号前,人事部工资核算员将工资计算完毕,并编制工资发放表;()每月8号前,人事部负责人将工资发放表”审核完毕,并交总经理审核:(四)每月10号前,人事部将经总经理审核的工资发放表送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第十二条每月10日,工资核算会计会同银行办理工资转存手续,并据此填制工资记账凭证。第十三条需要在工资表中代支、代扣的各种款项,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