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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违约责任管理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参照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印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我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违约责任管理办法如下:第一条根据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约定,我司提取施工合同总价的0.7%作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合约违约责任金。第二条项目建设监控实行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目标管理,如施工单位达到相应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将无息返还施工单位。如施工单位未能达到相应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标准,将视为违约,并按照如下措施执行:(一)安全生产基本目标定为: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若未达标,每死亡1
2、人,处违约金15万元。(二)文明施工基本目标定为:受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率为零,若未达标,每受通报批评1次,处违约金10万元。第三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违约项目及追究违约责任金(具体见表1):序号违约项目违约责任金1单项工程的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立标示牌的。1,000元/处2五牌一图张挂不规范,没有设门头企业标志。2,000元/处3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组织架构、形象进度、计划网络图没有上墙。2,000元/项4场地不平整,机材堆放不整齐,没有符合东莞市的有关规定。1,000元/项5交通疏导不畅通。2,000元/处6办公场地、设施的用电、卫生、消防不符合有关规定。1,000元/项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3、管理目标和责任不明确,没有各种专项方案及审批手续、验收记录,没有各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检查记录不齐全,没有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要求。2,000元/项8没有按三相五线、没有按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要求接线,电线电缆乱拉乱接,没有开关箱或开关箱安全距离不够,接地不合要求,电焊机未安装二次降压设备,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示牌,通讯设施未按规程安装。2,000元/处9施工现场人员出现以下情况,:1)不戴安全帽;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3)水上作业不穿救生衣;4)赤脚或穿拖鞋;5)管理人员不佩带工作证;6)交通道路施工人员不穿反光衣;7)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无戴胸卡。200元/人/次10出现
4、以下情况:1)施工车辆和机械带病上岗或违反操作规程;2)发生各种事故苗头及事故未及时整改和隐瞒不报;3)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无故不在位;4)违反文明施工管理条例;5)未采取措施防范污染或浸淹当地农田水利或扬尘污染当地设施。2,000元/处11出现以下情况:1)施工车辆和机械带病上岗或违反操作规程;2)发生各种事故苗头及事故未及时整改和隐瞒不报;3)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无故不在位;4)违反文明施工管理条例;5)未采取措施防范污染或浸淹当地农田水利或扬尘污染当地设施。2,000元/次12没有对工地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并做记录。2,000元13无机械设备验收记录。2,000元14开挖施工
5、作业,未弄清地下管线设施情况,未确认地下管线设施安全,无施工技术人员在场指挥;重型机械吊装作业,未解决周围施工安全问题,未配备专人负责指挥。2,000元/次15基坑支护、脚手架、起重吊装等不合要求。2,000元/项16施工现场周边没有按要求设置围挡。施工围蔽不规范项按200元/1米计17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的地面、施工便道没有按要求建设。10,000元/项18污水的处理和排放没有按要求处理;施工现场;施工场地内没有设置沉淀池和冲水池。5,000元/项19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构件和工具没有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5,000元/项20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和建筑垃圾没有按
6、要求处理。10,000元/项21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安全和保卫不符合要求。5,000元/项22施工现场的道路安全标志没有按要求设置。5,000元/处23施工现场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没有明显分隔。5,000元/项24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没有在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10,000元/项25开挖土方外运,未设临时冲洗场,车辆驶离前未冲洗轮胎,破坏路面环境。3,000元/次26施工运输车辆超载、滥载;未设置蓬布遮盖或未使用封盖车辆,导致泥土、沙石散落;造成路面污染的,未在24小时内清扫冲洗。3,OOO元/次27施工扬尘地段未每天定时洒水、清扫、冲洗,导致尘土飞扬及污染环境。3,000
7、元/次28施工路段管道检查井、沙井、沟渠等,在未安装永久性盖板前,未及时设置临时盖板;危险路段点未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夜间警示灯。5,000元/处第四条总公司建工科、从莞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在建项目违约情况评估,并对违约情形追究违约责任。第六条若施工单位的违约情形给我司造成实际损害的,施工单位应当另行赔偿。第七条施工单位若不能满足我司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且不能及时整改的,我司有权另找单位代为整改,费用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违约责任金扣除。附录表1:从莞高速公路东莞段(含清溪支线)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违约处理通知书编号:监理单位名称违约实事及依据注:违约的事实可以是施工合同、廉政、
8、安全生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行为,也可以是本办法第八章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违约责任管理中列明的违约处罚内容。处理意见或建议注:处理意见是指按上述规定实施扣分或追缴违约金,也可是扣分同时追缴违约金。执行人:业主处理意见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分管副总工程师意见:总工程师意见:年月曰施工单位签收年月曰注:1、通知书一式4份,由业主办公室统一编号,业主合约部、办公室、工程部及总监办各1份;2、不管施工单位是否签收,公司领导签字即生效。3、如业主工程师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而监理单位未曾提出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认为监理单位负有连带责任。4、如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并提出要求整改,在不造成较大生命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认为监理单位不负有连带责任。5、如施工单位违约事件关系人拒不签认事实,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及施工单位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