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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精神2023年2月22日13时12分许,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李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5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430.25万元。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是一起企业在井工转露天技改期间边建设边生产,违法包给不具备矿山建设资质的施工单位长期冒险蛮干,相关部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地方党委政府失管失察,致使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存在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千方百计搜救失联人员,全力救治
2、受伤人员,妥善做好安抚善后等工作。要科学组织施救,加强监测预警,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并举一反三,杜绝管理漏洞。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率工作组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组,并聘请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未按初步设计施工,随意合并台阶,形成超高超陡边坡,在采场底部连续高强度剥离采煤,致使边坡稳定性持续降低,处于
3、失稳状态,边帮岩体沿断层面和节理面滑落坍塌,加之应急处置不力,未能及时组织现场作业人员逃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暴露的主要问题是煤矿严重违法建设生产,施工单位违法冒险蛮干,中介机构、监理公司故意弄虚作假,有关部门监管不严不实,地方党委政府失管失察。五个方面的主要教训: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统筹发展和安全存在严重偏差;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屡屡重蹈覆辙;监管执法斗争精神不足,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企业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无底线;资源规划布局不合理,小型矿山安全条件差。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六项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经中央批准,中纪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黄志强,内
4、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代钦在坍塌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黄志强同志作为分管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存在差距,对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等问题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代钦同志在2018年9月至2023年2月先后担任阿拉善盟盟长、盟委书记期间,对阿拉善盟行署及有关单位、部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等问题失管失察,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黄志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代钦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9名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中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系统纪检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42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事企业股东韩建华、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兴洪等19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13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阿拉善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阿拉腾巴根等6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时,对该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阿拉善盟盟委、行署等相关部门36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