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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卫生健康行业行政部门及属管单位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根据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分为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单位实际,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第三条开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机构与职责。查阅内设机构及职能设置文件、内部控制机制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评价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机制、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落实情况。包括是否明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的设置
2、及履职情况;是否明确其他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分工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其中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责任等。(二)制度建设。查阅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风险评估报告等资料,评价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包括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是否覆盖本单位经济活动;重大政策落实、重要经济活动、重大风险、关键部门和岗位是否建立控制措施;是否明确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授权审批控制;相关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等。(三)关键岗位及人员。查阅岗位职责、轮岗记录、培训记录等资料,访谈相关人员,评价是否明确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关键岗位
3、人员是否建立培训、评价和轮岗等机制;不具备轮岗条件的是否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四)信息化建设。查看单位信息系统管理资料,评价单位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是否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信息系统是否嵌入内部控制流程、关键点和不相容岗位要求,是否实施信息安全控制措施;主要信息系统是否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等。(五)监督管理。查阅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等监督检查报告,评价内部审计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是否开展内部控制监督等。第四条开展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时,重点关注各类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在评价期内是否按照规定得到持续、一致的执行,是否有效防范重
4、大风险。第五条开展预算业务控制评价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管理制度。查阅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资料,评价内部制度是否涵盖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评价等内容;是否明确预算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部门及职责等。(二)岗位人员管理。查阅预算管理岗位职责、轮岗记录、培训记录等资料,评价是否明确关键岗位,是否按规定定期轮岗;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决算编制与审核、决算审核与审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等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等。(三)预决算编制、调整与执行。查阅预算编制及批复文件(含预算追加调整)、决算报告等资料,必要时开展穿行测
5、试,评价预决算编制、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收入支出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一致;是否对照批复预算细化分解预算指标;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是否达到序时进度,是否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未经批准调整预算等情况;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是否分析、上报与预算差异较大情况等。(四)预算绩效。查阅预算绩效编制文本、预算绩效报告等资料,评价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单位项目绩效目标等,自评标准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规定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果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是否及时纠偏等。第六条开展收支业务控制
6、评价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管理制度。查阅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资料,评价内部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包括是否明确各类收入、支出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等;是否涵盖收入方面的价格确定、价格执行、票据管理、款项收缴、收入核算,支出方面的预算与计划、范围与标准确定、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支出核算等内容。(二)岗位人员管理。查阅收支业务岗位职责、轮岗记录、培训记录等资料,评价是否明确关键岗位,是否按规定定期轮岗;医疗服务收入的价格确认和执行、支出事项申请与审批、支出事项审批与付款、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款项收付与稽核、款项收付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设置是否相互分离等。(三)收入业
7、务管理。查看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查阅会计账簿、票据、合同、价格管理相关资料等,评价各项收入是否合规;医疗收入、票据管理、退费管理等关键环节控制是否有效;价格、医保政策执行是否到位;票据、印章使用管理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确认接受捐赠、出租出借等收入;是否存在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超越行政许可范围收取额外收入等情况。(四)支出业务管理。查阅会计账簿、合同、各类支出凭证等资料,评价支出业务管理情况。包括支出是否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涉及现金、公务卡、国库集中支付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等;支出事项是否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按规定报销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差旅费、
8、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或未在规定渠道列支相关支出、虚报支出;是否按照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津补贴等。(五)成本管理。查阅全国卫生财务年报、成本核算及监测相关资料,评价是否按照规定明确成本核算部门、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设定成本项目和范围、归集分配业务活动成本、编制成本报告等。第七条开展采购业务控制评价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管理制度。查阅单位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资料,评价是否建立健全货物、服务、工程的政府采购、限额以下且目录以外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预算与计划、需求申请与审批、过程管理、验收入库等内容;是否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内部审计机构不得从事采购或招投标
9、评审;公立医院是否明确药事管理委员会、耗材管理委员会等。(二)岗位人员管理。查阅采购业务关键岗位职责、轮岗记录及培训记录等资料,评价采购业务岗位及人员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明确关键岗位,是否按规定定期轮岗;采购预算编制与审定、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保管、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采购执行与监督检查等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三)采购业务实施。查阅采购项目台账、采购文件等资料,通过穿行测试,评价采购需求、采购组织、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质疑投诉答复、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环节是否按规定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是否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公
10、立医院是否按照规定执行药品、耗材等集中采购政策等;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未按规定执行开标评标程序、未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签订采购合同等情况。第八条开展资产业务控制评价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管理制度。查阅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资料,评价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包括制度涉及的资产业务种类是否满足单位管理需要,是否涵盖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核算、处置等环节,明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所属单位监管、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内容。(二)岗位人员管理。查阅关键岗位职责、轮岗记录、培训记录等资料,评价关键岗位及人员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明确关键岗位,是否按规定定期轮岗;增减
11、资产执行与审批、资产保管与登记、资产实物管理与会计记录、资产保管与清查等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等。(三)资产日常管理。查阅各类资产账、会计账簿、产权证书、清查盘点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通过访谈、穿行测试、监盘等,评价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是否按规定核查盘点,银行账户管理是否合规,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是否及时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对账结算等;非流动资产验收入库、保管与使用、维护保养及维修管理、借用代管试用管理、贵重及特殊资产管理等是否履行内部制度规定,是否存在出入库手续办理不及时不齐全、资产闲置或低效运转、账实不符、未定期盘点清查资产、未确认无形资产等情况;公立医院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毒麻
12、精放等特殊药品、高值医用耗材;是否按照规定确定资产出租出借方式、价格和期限,是否实行公开竞价招租,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他人使用等情况。(四)对外投资管理。查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查阅资产账、会计账簿、合同、会议纪要等资料,通过访谈、穿行测试等,必要时延伸审计被投资单位,评价是否履行审核审批程序;使用非货币性资产开展对外投资是否履行资产评估程序,是否存在利用财政资金对外投资的情形,是否存在买卖期货股票,购买企业债券和投资基金等情形;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是否按规定记录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是否对被
13、投资单位监督管理等。(五)资产处置管理。查阅资产处置批复文件、会计账簿、会议纪要、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资料,评价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核审批权限;是否按规定办理资产评估手续、确定处置方式和价格;处置收入是否按规定上缴国库;是否按照规定报废资产,核销盘亏、毁损、非正常损失资产;是否按照规定处置医疗废物,是否存在因处置不当,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第九条开展基本建设内部控制评价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管理制度。查阅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资料,评价内部制度是否涵盖立项、设计、概预算、招标、建设和竣工决算等内容;是否明确建设项目决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相关部门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工程建设监理、建设
14、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内容。(二)岗位人员管理。查阅关键岗位职责、轮岗记录、培训记录等资料,评价是否明确关键岗位,是否按规定定期轮岗;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等。(三)项目日常管理。查阅基本建设项目台账,项目立项审批资料、采购文件、施工合同、洽商变更单、进度款支付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审计报告、竣工决算报告、项目档案等资料,通过访谈、穿行测试,评价是否按照批复的概预算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预
15、留质量保证金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工程审计;是否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是否存在转固不及时、资本性支出按照费用处理等情况。第十条开展合同业务控制评价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管理制度。查阅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资料,评价是否涵盖合同订立、审核与审批、履行与变更、解除、争议与纠纷处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等内容;是否明确应当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内部审计机构不得从事合同归口管理等内容。(二)岗位人员管理。查阅关键岗位职责、轮岗记录、培训记录等资料,评价是否明确关键岗位,是否按规定定期轮岗;合同签订与合同审批、合同签订与付款审批、合同执行与
16、付款审批、合同签订与合同用章保管等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等。(三)合同日常管理。查阅合同台账、合同文本、内部审核审批记录、授权委托书、纠纷处理记录、验收记录等资料,通过访谈、穿行测试等,评价是否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合同要素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先履约后签订合同的情形;合同履行是否执行过程监管,是否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情形;合同台账登记是否完整;是否按照规定变更、中止、解除合同等。(四)债权债务管理。查阅会计账簿、合同、账龄分析报告、会议纪要等资料,评价是否按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管理债权债务,是否定期清理并编制账龄分析报告;是否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坏账审批及处理是否符合内部规定等。第十一条开展科研教学业务控制评价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管理制度。查阅单位科研、教学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资料,评价科研业务方面是否涵盖科研项目申请、立项、执行、调整、结题验收、成果保护与转化、资金管理等内容,是否落实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