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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总承包项目合格分包商开发管理规定1、合格分包商开发管理程序(1)市场经营部分包主管、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等对分包商市场进行调研和初步接触,确定分包队伍候选人,发放分包队伍资格预审材料,预审材料由分包主管收集整理。(2)经市场经营部经理审核同意后分包主管组织对分包队伍的深入调研、考察,根据调研情况填写分包队伍评审表。(3)评审表依次由市场经营部经理、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核确认。(4)经确认后的分包队伍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册。(5)合格分包商名册更新内容信息应由分包主管及时提供给各分公司经营科长,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布。2、分包商考察要求(1)对分包队伍工人情况进行考察:是否成建制、工人数量包括工种、工人来源、工人技能等。(2)对分包管理人员情况进行考察:管理人员数量、岗位和技能、管理能力、上岗证书等。(3)对分包队伍资产实力进行考察:拥有资产规模、机械、料具流动资金规模、垫资能力、负债情况等。(4)对分包队伍诚信程度进行考察:是否存在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其它总包方、甲方、监理等单位对其评价如何,分包队伍负责人诚信程度如何等。(5)对分包商前三年工程进行考察:承接工程名称、工程规模、施工难度、合同履行情况、合作方评价、工程质量等。(6)分包队伍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不得与个体分包队伍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