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铁路工程公司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号铁路工程公司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1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三三ft三三ft三电铁工物201505号关于对铁路工程公司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盾构工区、物资设备中心:根据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物资精细化管理办法,公司对原铁路分公司物资设备、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请各项目部、盾构工区、物资设备中心结合本单位实际对铁路工程公司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15年1月22日前及时反馈至公司物资设备部。附件:铁路工程公司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页无正文抄送:机关各部门、档。铁路工程公司物资设备部2015年1月15日印发铁路工程公
2、司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材料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和流失,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周转材料范围与分类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一次性投入,能够多次反复使用,仍旧保持原来形状及使用价值,其价值逐步转移到工程成本中的材料、机具。第三条周转材料主要包括:(一)模板:各种普通通用钢模板、箱梁模板、T梁模板、挂篮模板、墩台柱模板、异形模板、衬砌台车。(二)架空设备:军便梁、工字钢、槽钢、钢轨(工具轨、门吊走行轨)、支撑钢管。(三)顶进用各种传力柱。(四)各种万能杆件。(五)其它周转材料:架子管、枕木、大方木(8OnIm*10OnlnI以上)
3、、竹胶板、大型电缆(盾构除外)、钢板桩、H型钢、钢脚手架、格构柱、钢支撑、钢围楝、钢板、集装箱、滑车、配电设备(H级及以上配电箱、配电柜)、16平方以上的电缆线、高压电缆及接头等。(六)随盾构机用周转材料(旧轨、钢枕、鱼尾夹板及螺栓、走道板、走道板支架、水管支架、电缆支架、钢管(扶手管、水管)、风筒布、护栏、道忿、盾构机始发基座、反力支架)、龙门吊轨道钢梁、配电设备(H级及以上配电箱、配电柜)、16平方及以上的电缆线、高压电缆及接头。(七)小型机具指每台/件/套5000元及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单台/件/套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机具按小型设备管理。第
4、三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公司物设部、物资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物设部是执行本办法的管理部门。公司物设部职责:1、负责收集各项目部上报的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需求计划,按照先合理调配后购置的原则,进行审批并报公司主管领导研究批准。组织或委托项目部实施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的购置活动。2、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部的周转材料使用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建立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台帐,并在公司内部统一发布。3、负责指导和协调物资设备设备中心具体办理租赁业务,并对其工作监督。4、负责处理各单位发生的违反本办法的事件,并对责任人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项目部职责:1、承担在使用期间的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维修、保养费用及送回物资设备管
5、理中心不完好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的维修费用。2、保管好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以防发生丢失,发生丢失照价赔偿。3、负责周转材料在购置、租赁、调拨、让售及处理上,必须报请公司物资设备部批准,在授权范围内按程序进行。并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权限,负责周转材料全过程的使用管理。负责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摊销、承租、结算、退租、报废等业务手续的办理,妥善保管、保养、整修,对外协队伍使用的要全过程监督、检查,杜绝任由外协队伍随意使用的现象。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并办清手续,并按合同结算使用费,丢失或损坏须按原值赔偿。4、建立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台帐,专人管理。每月(季)要定期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物资设备中心职责:
6、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管理的规定。2、按集团公司和公司物资设备的管理办法及要求,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管理办法,物资的出入库、发放、保管、维修保养、门卫、防火、防盗等制度。3、开展租赁经营业务,做好使用成本分析,使机械设备中心、(分)中心达到自负盈亏的经营目的。建立健全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台帐,掌握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的数量、状况以及使用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填报各项报表。对库内周转材料、设备定期进行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4、保管好由公司或项目部移交给中心的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周转材料。对管理的物资设备进行经营。5、做好周转材料及小型机具的管理、回收、整修、报废工作,使周转
7、材料及小型机具处于完好状态。6、了解所在区域物资设备租赁市场及租赁单位的信息,制定和调整所经营周转材料、设备的租赁价格及实施办法。7、对所保管的周转材料、设备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填报各种报表。8、在公司内部开展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租赁经营业务,为项目提供设备租赁信息,参与公司外部租赁设备的选择、合同的谈判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9、参与公司物设部组织的定期检查,调查在省内或同一区域,项目部是否存在以高于内部租赁价格,且内部已有同类闲置设备时,却仍要从社会上承租该类设备的现象发生。并纠正上述现象。10、加强出库管理,核对出库周转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注明备品,双方签字确认后
8、方可发放。11、对入库周转材料、设备要严把验收入库关,核对发货清单,查看设备外观,进行运行试验,对存在问题及时与对方沟通并签字确认责任及费用。12、及时清理外租费用,对不能按时付费的单位要限期清理,超过2个月不能付费的及时收回出租物。第四章周转材料、机具购置第五条周转材料、机具遵循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对无法调剂和租赁的周转材料,需要购置时,项目部根据确定的施工方案,由项目工程技术部门提供名称、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物资部门编制需求计划,经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签字,报公司物资设备部,批复后方可购置。采购按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铁路工程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文号)执行。第六条小型机具原则
9、上由劳务协作队伍自行解决。如需项目部进行购置,单台/件/套5000元及以下的小型机具直接由项目部购置;单台/件/套5000元以上的设备机具购置时由项目部报公司物资设备部,批复后方可购置。第五章周转材料调拨第七条公司对项目周转材料进行调剂余缺,统一调配,减少周转材料的重复投入,提高周转材料利用率。调拨前由调出单位向公司上报周转材料调出请示报告,经公司同意,物资设备中心协调后方可调出。第八条各项目在周转材料调拨时,调拨价格原则为调出项目按规定摊销后的净值,若交接双方存在争议,由公司物资设备部按实物评估价值确定。第九条严格按照项目工程量以及周转材料的需求进行配置,严禁超配。第六章周转材料租赁第十条周
10、转材料在公司内部调剂不满足需求、购买不经济时可采取租赁方式。租赁前须向公司上报周转材料租赁请示报告,须写明租赁期限、需求数量、市场询价、租赁理由、租赁与购置对比情况等内容。第十一条物资设备中心对外租赁时,实行押金制度,可按周转材料原值的30-50%左右收取;对内租赁不收取押金,结算以内部列账方式进行。第十二条项目部通过招标、竞价谈判、询价比价等方式确定租赁商。租赁时间3个月及以上,金额50万元及以上公司审计监察部、物资设备部参与监督。第七章周转材料验收与保管第十三条周转材料进场后,应由项目物资、工程技术、试验、安质、财务等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共同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对其规格、数量(重量)、质量、技
11、术规格、安全、配件验收,并严格填写验收记录(附表1),建立周转材料管理台帐(附表2),台帐采用统一格式,填制要正确、规范。第十四条周转材料存放应按品种、规格、类别堆放整齐,严格执行收发料制度。第十五条项目物资设备部对周转材料的购置、调入、调出、摊销、报废等情况应逐笔登记,并负责周转材料的承租、结算、退租等业务,做到帐、卡、物、资金四相符,周转材料的领用每次应填写发料单,每次退库应填写退料单,并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第十六条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切割、焊接,改变周转材料原状,若须进行焊接,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恢复原状。第八章周转材料摊销第十七条钢支撑、钢围楝分4次摊销完
12、毕。即从购置项目部开始算起先摊销购置总价的25%入项目成本,后续使用项目依次进行摊销。在第四个项目摊销完毕后,产权移交至公司物资设备中心,后续项目再使用由公司物资设备中心按市场租赁价格收取租金。第十八条顶进用各种传力柱、格构柱、军便梁、工字钢、槽钢、H型钢、支撑钢管、大型电缆(盾构除外)、各种普通通用钢模板(标模)、钢板桩、钢轨(工具轨、门吊走行轨)、集装箱、滑车等可再用但又不常用的周转材料,由购置项目部按使用期限或次数分期分次摊销购置总价的70%,剩余30%做为残值,项目结束后无项目接续使用时调拨至物资设备中心保管,项目部承担运费;有项目接续使用时经公司同意后直接调拨至接续使用项目部,调拨手
13、续报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运费由接续使用项目部承担。第十九条随盾构机用周转材料(旧轨、钢枕、鱼尾夹板及螺栓、走道板、走道板支架、水管支架、电缆支架、钢管(扶手管、水管)、风筒布、护栏、道岔、盾构机始发基座、反力支架)、龙门吊轨道钢梁、配电设备(H级及以上配电箱、配电柜)、16平方及以上的电缆线、高压电缆及接头。由物资设备中心管理。盾构工区使用时由物资设备中心统一调拨、调配,按550元/m收取租赁费。如盾构工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丢失的由使用工区按原值承担赔偿损失。第二十条周转材料工地装卸费由使用项目部、盾构工区承担;在物资设备中心发生的装卸费由中心承担;运费由物资设备中心、使用项目部或工区各承
14、担二分之一(单程)。第二十一条盾构周转材料摊销由物资设备中心按次摊销进入设备中心成本。第二十二条对于各种一次性投入或按施工方案需特制的周转材料,本项目使用完毕后,除残值外必须全部列入本项目成本,包括:箱梁模板、T梁模板、挂篮模板、墩台柱模板、异形模板、衬砌台车等。工程结束后上报公司对上述周转材料根据批复进行处置,优先考虑相邻标段;若相邻标段无需求,按废旧物资处置(详见铁路工程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各类木质、塑料周转材料按购置金额全额分期(按月、按季)摊销进入项目成本,如:枕木、大方木(80mm*100mm以上)、塑料模具等。工程结束后将木质周转材料收集后调拨至邻近项目使用或
15、物资设备中心,移交双方商议单价,物设部负责协调。第二十四条单台/件/套2000元及以下的小型机具由购置项目部一次性进入成本后按数量管理;单台/件/套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机具由购置项目部按购置价的90%一次性进入成本,留10%挂账,按金额管理。第二十五条工程结束后优先用于接续项目,无接续项目使用则以报告形式上报至公司物资设备部按就近原则进行调拨调剂,调拨手续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备案;无就近项目使用则无偿调拨至物资设备中心。损坏的小型机具由使用项目进行维修第二十六条HI级及以下配电箱、配电柜、16平方(含)以下的电缆线均由使用项目一次摊销进入项目成本,项目部建立数量管理台账。盾构工区使用的,项目完工随盾构机进入下一个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无紧续工程的无偿移交物资设备中心。损坏的小型机具由使用项目、盾构工区进行维修;无法维修按报废处理。第二十七条周转材料残值按废旧物资价格确定,钢制周转材料残值为购置价值的15-25%o第二十八条使用或购置项目部承担周转材料、小型机具购置费或摊销费后,物资设备中心不再收取租赁费。第九章周转材料报废、处置第二十九条确需报废的周转材料、小型机具应严格执行报废程序,周转材料、单台件价值500元以上的小型机具报废报公司物设部批准;单台件价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