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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一、病案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 .病案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对医院病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病案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2 .病案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病案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3 .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4 .病案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二、病案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1 .负责全院病案质量与安全的监督和管理。2 .负责制定和完善医院病案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3 .审议医务部制定的有关病案质量与安全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病案质量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4 .负责宣传贯彻病案质量与安全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病案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医院病案管理有关规定,并检查其落实情况。5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病案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按规范要求确保病案质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