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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人大事业不断发展,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特修订完善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二条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常委会党组部署,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机关党组审定后实施。第三条党组中心组学习要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2、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发展。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党组中心组设组长一名,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担任;设秘书一名,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组长负责领导中心组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主题;秘书负责拟定学习计划,集体学习研讨方案,做好学习记录和总结,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学习情况。第五条党组中心组成员为机关党组成员、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工作机构副主任和离退休工作处处长组成。第六条党组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若组长因事不能出席,由其他党组成员主持。第三章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第七条党组中心组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3、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以及人大理论知识。进一步增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增强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大代表的历史责任感,创造性地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各项事业。第八条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以专题报告、讲座、观看录像和展览、社会考察、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进行。党组中心组成员应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
4、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第九条党组中心组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假期除外),全年不少于四次,每季度由秘书拟定学习安排表,具体学习时间及地点以学习安排表通知为准。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第四章学习要求第十条党组中心组成员要认真研读原著,理解精神实质,抓住重点,深刻领会。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高正确分析形势、科学决策、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推进工作思路和措施方法的创新。第十一条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是提高理论修养、增强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每位成员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会前必须向组长请假。第十二条党组中心组秘书要提前做好资料收集和安排,拟定好学习发言专题,做好学习活动的服务,建立和完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人员名单、学习方案、学习资料、学习记录、发言材料、考勤记录、宣传报道等。第十三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后,机关党委要及时将学习内容进行整理、总结和信息报送,及时收集学习相关材料并存档。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