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887145 上传时间:2024-03-26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5.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意见.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朱党生签发水总环移(2018) 1185号(沈凤生已阅)水规总院关于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报告水利部: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方案编制及主体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并以平江开(2018)16号文将报告书报送水利部。根据水利部安排,我院于2018年11月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基本同意报告书。现将审查意见报上,请核批。附件:1.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2.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规总院2018年11月

2、15日附件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江家口水库位于渠江水系通江左岸支流湖滩河中游河段,涉及巴中市平昌县和达州市万源市,坝址地处平昌县界牌乡和喜神乡境内。工程开发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发电,并为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创造条件。水库建成后,直接保护对象为下游的湖滩乡、云台镇、平昌县城(通江河段)等重要城镇,可削减巴河、渠江干流的洪峰流量,减轻渠县、广安等城镇防洪压力。江家口水库总库容1.84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407.00米,大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97.9米。主要建筑包括挡水大坝、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等,发电装机容量23兆瓦。江家口水库为II等大(2)

3、型工程,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619.43万立方米,土石方回填490.97万立方米;工程建设征占地面积为676.01公顷,其中永久征收土地626.63公顷,临时征用土地49.38公顷,涉及搬迁安置人口816人。工程施工总工期57个月,总投资37.3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4.92亿元。项目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中低山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雨量1227.3毫米,年平均风速1.1米每秒,土壤类型主要为紫色土和山地黄壤,植被类型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林草覆盖率55.9%。项目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国函(2015)160号)及四川省水土保持

4、规划(2015-2030年)(川府函(2016)250号),工程所在平昌县属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万源市属嘉陵江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2018年11月6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平江开(2018)16号文报送水利部的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参加会议的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委员会、平昌县水务局,建设单位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及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代表。会议特邀了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

5、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云南秀川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专家。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区影像,听取了建设单位对于项目背景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对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审查,基本同意报告书,主要审查意见如下:一、水土保持评价(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评价结论。本工程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和方法,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加强植被恢复措施等,可减缓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评价结论。(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水土保持评价结论。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工艺及方法、施工时

6、序安排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四)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的排水沟、喷锚植被生态混凝土护坡、框格梁植草护坡、挡土墙、复耕、移民安置点绿化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下阶段根据水库后期运行管理的需求,做好大坝区整体生态景观规划,为将工程建设为生态水利工程创造条件。商工程地质、设计、施工、移民和景观等专业,在考虑坝区景观和后续利用的条件下,研究综合利用弃渣填充坝下脱水段的可行性。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748.67公顷。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和结论。经预测,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99.20公顷;弃渣总量356.20万立方米(含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改)建区

7、弃渣);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10.03万吨,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10万吨。预测结果表明,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和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复(改)建区是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建设类一级标准及相应的防治目标值。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五、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措施总体布局(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按工程布局、施工扰动和水土流失特点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工程永久办公生活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交通道路区、弃渣场区、料场区和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

8、复(改)建区。(二)基本同意本阶段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六、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一)基本同意弃渣场级别及拦渣工程、排水工程、斜坡防护工程、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和设计标准。本工程弃渣场为3级,相应弃渣场拦渣坝工程级别为3级,排洪工程级别为3级;设计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坡面截排水沟采用5年一遇10分钟短历时设计暴雨;斜坡防护工程级别:渣场区为4级,临时道路区、料场区边坡为5级;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大坝工程及管理范围、永久办公生活区、管理范围的道路为1级,永久公路区、移民安置区为2级,其余防治区域为3级。(二)主体工程区基本同意在该区采取土地整治、覆土、苫盖、栽植灌

9、木和种草,马道布设种植槽,表土堆场临时防护,电站区景观绿化,管理范围种植乔灌草恢复植被。下阶段根据大坝区整体生态景观规划和弃渣综合利用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大坝区植被恢复措施。(三)工程永久办公生活区基本同意该区采取表土堆场防护、土地整治、覆土和建筑物周边景观绿化。(四)施工生产生活区基本同意该区采取表土剥离与覆土、苫盖、翻松土地、土地整治、挡墙、截排水沟和沉沙池,以及临时堆土防护,种植乔灌草恢复植被。(五)交通道路区基本同意该区永久道路沿线栽植行道树,边坡绿化,上边坡布设种植槽;临时道路采取表土剥离与覆土、土地整治、临时排水、沉沙及苫盖,临时堆土防护,下边坡拦挡,种植乔灌草恢复植被。(六)弃渣

10、场区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地质勘察结论及措施布设。该区采取表土剥离与覆土、土地整治、基础处理、拦渣坝、截排水沟、急流槽、消力池、排水盲沟,以及表土堆场临时防护,施工结束后堆渣坡面和顶面种植乔灌草恢复植被。下阶段根据坝区生态景观的规划,进一步研究脱水段作为弃渣场的可行性。(七)料场区基本同意该区采取截排水沟、沉沙池、挡土墙、覆土和种植乔灌草恢复植被。(八)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改)建区基本同意该区弃渣场选址以及采取的表土剥离与覆土、挡渣墙、截水沟,以及表土堆场临时防护,施工结束后堆渣坡面和顶面进行土地整治及撒播灌草恢复植被;复(改)建公路栽植行道树,边坡挡护及恢复植被;其他复(改)建专项设施区撒播

11、灌草恢复植被。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管理内容。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监测方法和监测内容。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到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内容包括扰动土地情况、弃土(石、渣)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等;监测方法主要采取地面定位监测、调查监测、巡查监测及遥感监测等方法。九、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依据、原则和方法。经核定,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873.1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137.24万元,植物措施1211.27万元,监测措施193.17万元,临时工程644.43万元,独立费用919.8()万元,基本预备费610.5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56.69万元。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结论。按本报告书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可恢复林草植被102.89公顷,减少水土流失量8.85万吨。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2018年11月15日印发水规总院办公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水利工程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