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4-7-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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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保障校舍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覆盖范围和总体要求(一)覆盖范围。覆盖范围为全市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校舍是指中小学占有、使用的各类教育教学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生活

2、用房、校内教师周转房、行政办公用房、厕所、围墙、校门以及其他附属用房等。重点为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活动密集场所。(二)总体要求。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市情、县情、

3、校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Q二、主要内容(三)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Q年检制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必要的结构安全性鉴定或抗震鉴定Q1 .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产、地震、国土等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校舍排查主要包括:校舍场址安全排查、校舍建筑安全排查。排查结果要形成规范的校舍安全排查报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利用暑期维修时机,组织所属学校对校舍、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前完成。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校舍安全的,要在复课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并组织校舍信息管理人员及时将校舍排查结果和隐患情况录入到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2 .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校舍,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4、会同建设、房产部门视不同情况,组织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或抗震等鉴定。(1)对安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无法判定其危险程度的,突发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设计使用年限剩余不足5年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结构安全性鉴定;对经过大修或加固的,一般校舍经鉴定后改变用途作为重点设防类校舍使用的,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结构安全性鉴定。结构安全性鉴定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各级房产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有资质的建筑设计或房屋鉴定单位及时进行鉴定。(2)对国家颁布新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所在区域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结构安全性鉴定无法满足要求、需进一步

5、鉴定的校舍,及时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各级建设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3)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每年将排查鉴定费用列入年初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市直属学校鉴定费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3.建立校舍安全档案和完善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各地依据排查鉴定情况,建立安全档案,逐校逐栋形成规范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报告和真实、准确的鉴定报告,及时把校舍排查鉴定结果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反映中小学校舍安全基本情况。(四)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各级教育部门依据有效的鉴定报告结论,确定校舍维修改造等级。维修改造等级一般包括日常维修、大修改造、抗震加固

6、、拆除重建。项目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级学校实施。1 .日常维修主要包括屋面、梁柱、墙体、楼地面、地下室、水电安装、栏杆扶手、消防设备、防雷设施和门窗玻璃等附属设施的维修及改造。2.大修改造由学校依据鉴定结论,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大修改造计划和预算,按隶属关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在落实改造资金后,按照相关基建程序实施Q3 .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由学校按隶属关系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抗震鉴定结论,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或拆除重建方案和图纸设计,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4 .对因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突发性校舍安全隐患或校舍损毁等情况,各县(市)、区政府

7、要作为应急项目另行安排资金,及时处理。优先考虑将部分有条件的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5 .各级学校根据上一年度排查、鉴定情况,于上年12月底前,初步拟订维修改造计划和经费筹集方案,以书面形式按隶属关系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和预算安排。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房产、国土资源、地震、水利、气象等部门核实维修改造的必要性和工程量,估算维修资金,研究资金来源,区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报同级政府审定后分类分步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年度实施计划于每年1月底前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年度实施计划,市级于3月底前将全市

8、实施计划上报省教育厅。(五)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校舍安全保障项目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必须严格实行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项目施工申报和质量管理参照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必须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三人小组制度,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分片包干责任人、项目学校领导、学校质量安全监管员组成三人小组,对工程施工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9、性标准。新建、扩建、改建的校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高于本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如新建学校场址的学生人数在1200人以上,需要专门做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学校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校舍建在地质、气象灾害易发区内的,要进行地质、气象灾害危险性评估。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区、水库下游区及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其防险自保设施应通过水利、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否则不得交付使用。(六)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Q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灾

10、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Q依据市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等防灾减灾方案和预案,各县(市)、区教育、公安、安全监管、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控和预警;及时向学校发出灾害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各级各类学校结合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等宣传节点,开展相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经常性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各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七)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市教育局会同市统计局、市

11、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校舍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向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信息,并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公告。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度,依托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县为单位,根据校舍年检结果,如实填报每一所学校的基本信息、每一栋建筑的详细信息以及开展校舍安全年检、实施校舍维修改造等相关信息,公告内容要具体到每一所学校、每一栋建筑。(八)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校舍安全属地负责,建立责任包保制度。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

12、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如因校舍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要依法承担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玩忽职守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Q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九)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由市政府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是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教育、发展改革、公安、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建设、房产、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Q(十)合理分担资

13、金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各类校舍建设项目,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资金由省和县(市)、区共同承担。通过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需资金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分担;上级安排资金不能满足校舍维修改造需要的,缺口部分由各县(市)、区承担。其他教育阶段保障校舍安全资金由县(市)、区政府及其他渠道安排。市直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市本级政府承担。校舍的排查、鉴定经费由各级财政负责解决。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校舍的排查、鉴定和加固、重建改造由投资方和办学单位负责,当地政府予以

14、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债务。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的行为,不得拖欠工程款。(十一)落实扶持鼓励政策。继续落实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校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予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基础上可适当减收或免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建设。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对中小学校舍建设的捐赠支出,按照

15、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十二)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Q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是提高校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和技术支撑Q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更新数据,加强维护,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年检、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除、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校舍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Q(十三)加强监督检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实行省重点督查、市级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工作情况,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十四)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要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政策,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监督和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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