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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州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补贴管理办法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补贴经费管理工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进一步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京人社仲发2019146号)的精神,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京人社仲字202143号)要求,制定了我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补贴工作办法。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补贴范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补贴经费是指专门用于本区设立在街道(乡镇)民生保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以下简称街乡调解组织)引
2、入社会力量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补贴资金。(一)补贴对象各街乡调解组织引入法律服务机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力量作为基层调解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制发调解员证,持证开展争议调解工作的,给予调解补贴。基层调解员调解本单位或关联单位争议的,不得领取补贴。未持证的调解员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调解争议的,不得领取补贴。(二)争议范围给予补贴的争议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的劳动人事争议,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
3、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禁止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争议,不在补贴争议范围内。(三)补贴条件1.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调解的案件,街乡调解组织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且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出具仲裁调解书的,可以发放调解补贴。2 .经街乡调解组织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或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确认置换仲裁调解书的,可以发放调解补贴。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补贴标准(一)争议分类按照争议调解难度、调解书结果总额,分为一般性争议、复杂性争议和重大疑难性争议。1.一般性争议,调解结果总额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3 .复
4、杂性争议,调解结果总额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但不超过本市上年度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争议。4 .重大疑难性争议,调解结果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争议。(二)补贴标准1 .一般性争议每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补贴500元。2 .复杂性争议每件补贴1000元。3 .重大疑难性争议每件补贴2000元。4 .集体劳动争议补贴基数以其中调解金额最高一人对应的争议类型计算,劳动者人数在3人以下(含3人)的,按照1件计算补贴;4人以上的争议每多1人增加100元补贴,10人以上的争议按照10人计算。5 .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多件争议调解成功的,按照一件争议支付
5、补贴。三、补贴发放程序1.案件调解必须制作调解笔录,由当事人和调解员签字,按照“一案一卷、统一编号”要求,集体争议归档一个卷宗,编号格式为京通*(街乡名称)调字*第*号。将调解过程形成的材料整理归档后,提出补贴申请。调解案卷一般包括以下材料:(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相关证据材料(7)调解笔录(8)调解协议书/仲裁调解书复印件/履行凭证(9)集体争议附调解总表,写清申请人信息、争议原因、调解结果、履行情况等。(10)结案报告2 .街乡调解组织加强卷宗质量管理,安排专职调解员对调解
6、卷宗进行检查核验,每月将符合补贴条件的调解卷宗报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同时,一并提交调解补贴申请表,申请表加盖民生保障办公室或政务服务中心印章,由负责人签字确认。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组织专业评查人员开展调解卷宗评查并对当事人进行抽样回访。评查内容包括以下事项:(1)争议事项是否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范围;(2)调解协议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否存在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是否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3)案卷内容是否完整,“一案一卷”;(4)调解笔录内容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清晰,各方签字或盖章;(5)调解协议权利
7、义务具体,履行方式、期限明确,各方签字或盖章,调解组织有公章的由调解组织盖章,调解组织无公章的由调解员签字;(6)结案报告是否写明争议情况、调解结果并由负责人签字;(7)调解员是否存在强迫调解行为或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当事人投诉并查证属实的;(8)调解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恶意拆分集体案件行为。4 .评查通过、拟发放调解补贴的,先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发放调解补贴。5 .因案卷未通过评查的,退回调解组织,补齐后重新申请补贴;因评查内容第1项、第2项、第7项、第8项未通过评查的,不予发放调解补贴。四、资金管理办法(一)补贴支付1.调解补贴由财政保障,区财政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8、障局提供的资金发放明细将调解补贴拨付至调解组织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须将资金用于支付调解员补贴、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6 .如在补贴支付后发现存在本规定第三条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应退回相应补贴款项。(二)资金管理1.调解员补贴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补贴支付的审核管理工作。7 .调解补贴应按照法定标准核算,任何调解组织、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或扩大补贴人员范围。8 .任何调解组织、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调解员补贴,一经发现,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五、工
9、作要求(一)切实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街乡调解组织要做好规范化建设,完善办公设备、调解员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提升自身调解能力。各调解组织要加强仲裁委托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争将争议化解在基层。(二)加强调解员管理街乡调解组织要定期梳理调解员名册,并向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按照统一的行为规范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做到文明用语,举止得体,杜绝行风投诉,树立良好的调解组织形象。(三)加强案卷管理街乡调解组织要做到“一案一卷”,并按照调解组织档案管理办法做好案卷归档,未通过专业评查的卷宗退回调解组织,并不予发放调解员补贴。本办法自2024年X月X日起实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X
10、XX区XXX街道(乡、镇)调解员名册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3 .调解笔录(模板)4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书5 .结案报告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通州区财政局2024年月曰XXX区XXX街道(乡、镇)调解员名册序调解组织名称办公地址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专/兼职)调解员调解员证书编号工作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被)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工作单位及职务2.联系地址被申(申)请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注册地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字):年月日附件3:调解笔录(模板)时间:年月日上(下)
11、午地点:案由:调解员:记录人: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发生劳动人事争议,本调解组织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调解,现将调解过程记录如下:?请双方当事人向调解中心出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手续?申:已提交被:已提交?本争议由XX担任调解员进行调解,双方是否申请回避?申:不申请。被:不申请。?请申请人陈述下申请请求及事实理由。申:?请被申请人陈述下申请请求及事实理由。被:?请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分别提出各自的调解意见。:被:?经本调解中
12、心进行调解,双方就争议已达成一致意见,现根据双方意见出具调解协议书。(经本调解中心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本次调解终结,现告知双方当事人可提起仲裁或寻求其它救济途径。)申:好的被:好的申请人:(签名)被申请人:(签名).调解员:(签名)年月B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书京义X义(此处为调解中心简称)调字X第义XX号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别:被申请人:XX公司住所地:代理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XXXXXXXXXXXXXX(请求部分)发生的劳动争议,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向本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 、xxxxxxxxxxx
13、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3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o申请人:XXX(签字)被申请人:XXX(签字盖章)调解员:XXX(签字)(如调解中心已刻制公章,应在此处盖章)年月曰结案报告案件京XXX调字义义义第XX号受理日期结案日期调解事项调解结果承办人:年月日审批.后、见审批人:年月日制定街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补贴方案的起草说明2021年8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通州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京人社仲20
14、2143号),为各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提供了政策支持。通州区人保局可据此制定街乡调解员补贴政策。一、目的和预期效果去年仲裁院受理案件8034件,绝大部分在仲裁院处理,根据统计,今年案件量较去年同期增加31.6%,预计会到达1万件,办案压力进一步增加,需要引入街乡调解员参与化解仲裁案件。制定调解补贴政策,可通过支付补贴作为杠杆,撬动街乡调解组织参与案件处理,激发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协助仲裁院调处一部分案件,提高仲裁调解率和结案率。目前辖区内22个街道、镇(乡)均有自己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可对外开展争议调解,其中符合领取调解补贴的非在编调解员50余人,去年调解员自行调解约100O件劳动争议。将仲裁案件委托调解后,发挥调解补贴的杠杆作用,基层调解员协助仲裁院调处500件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再加上自行调解的部分,每年处理的案件增加到1500件,在提高全区调解率和结案率、缓解仲裁院办案压力方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