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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则 101 为提高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水平,确保管道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的陆地输送原油、天然气的管道线路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输油、输气场站内部的工艺管道,油气田集输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管网及工业企业内部的油、气管道,以及投入运行的油、气管道改造、大修工程。103 管道线路工程施工主要分为:测量放线,施工作业带清理和修筑施工便道,管沟开挖,材料、设备检验,材料存放和钢管运输,管道防腐绝缘,组装焊接,管道下沟、回填、试压、清管及输气管道干燥,线路截断阀安装,管道穿跨越工程线路以及附属工程。10
2、4 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和现场交桩,并做好记录。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量、工期、沿线自然条件等情况合理地安排施工。105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编制合理的质量计划和检验计划,确保工程质量。106 承担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施工企业资质证,并在资质证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承揽工程。107 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国家、地方法规。108 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2 交桩、移桩、施工作业带清理、测量放线和
3、修筑施工便道 21 一般规定211 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控制(转角)桩的交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测量放线,将桩移到施工作业带的边缘,然后进行施工作业带清理和修筑施工便道。212 管沟回填后,应将设计控制(转角)桩恢复到原位置。22 交桩、移桩221 设计代表在现场向施工单位交接设计控制(转角)桩时,应核对桩号、里程、高程、转角角度。交桩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保护控制(转角)桩,对已经丢失的桩应复测补桩。222 平原地区宜采用与管道轴线等距平行移动的方法移桩(图222),移桩位置在管道组装焊接一侧,施工带边界线内1m位置为宜,转角桩应按转角的角平分线方向移动,平移后的桩称为原桩的副桩。山
4、区移桩困难时可采用引导法定位,即在控制(转角)桩四周植上4个引导桩,4个引导桩构成的四边型对角线的交点为原控制(转角)桩的位置。图222 平原地区移桩方法 23 施工作业带清理231 施工作业带占地宽度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为20m。穿越或跨越河流、沟渠、公路、铁路,地下水丰富和管沟挖深超过5m的地段及拖管车调头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占地宽度。山区非机械化施工及人工凿岩地段可根据地形、地貌条件酌情减少占地宽度。232 在施工带范围内,对于影响施工机具通行或施工作业的石块、杂草、树木应清理干净,沟、坎应予平整,有积水的地势低洼地段应排水。施工作业带清理时,应注意对土地的保护,减少或防止产生水
5、土流失。233 清理和平整施工作业带时,应注意保护施工标志桩,如果损坏应立即恢复。24 测量放线241 应根据设计控制(转角)桩或其副桩进行测量放线,不得擅自改变线路位置。需要更改线路位置时,必须得到设计代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改。242 管道测量放线应放出线路轴线(或管沟开挖边线)和施工作业带边界线。在线路轴线(或管沟开挖边线)和施工作业带边界线上加设百米桩,并在桩间拉线或撒白灰线。一般地段施工作业带横断面布置见图242。图242 施工作业带横断面布置图 2,43 管道水平转角较大时,应增设加密桩。对于弹性敷设管段或冷弯管管段,其水平转角应根据切线长度、外矢矩等参数在地面上放出曲线。采用预制
6、弯头、弯管的管段,应根据曲率半径和角度放出曲线。244 山区和地形起伏较大地段的管道,其纵向转角变坡点应根据施工图或管道施工测量成果表所标明的变坡点位置、角度、曲率半径等参数放线。245 在河流、沟渠、公路、铁路穿跨越段的两端,地下管道、电缆、光缆穿越段的两端,线路阀室两端及管线直径、壁厚、材质、防腐层变化分界处应设置标志桩,其设置位置应在管道组装焊接一侧,施工作业带边界线以内1m处。25 修筑施工便道251 施工便道应平坦,并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应能保证施工车辆和设备的行驶安全。施工便道的宽度应大于4m,并与公路平缓接通,每2km应设置一个会车处,弯道和会车处的路面宽度应大于10m,弯道的转
7、弯半径应大于18m。252 施工便道经过小河、沟渠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修筑临时性桥涵或加固原桥涵,桥涵承载能力应达10 t级以上。253 在沼泽、水田、沙漠等地区修筑施工便道时,应采取加强路基的措施。254 施工便道经过埋设较浅的地下管道、线缆、沟渠等地下构筑物或设施时,应酌情采取保护措施。3 开挖管沟 31 管沟的几何尺寸311 管沟的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方段管沟开挖深度应比土方段管沟深02m。侧向斜坡地段的管沟深度,应按管沟横断面的低侧深度计算。312 管沟边坡坡度应根据土壤类别、力学性能和管沟开挖深度确定。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管沟最陡边坡的坡度可按表312确定。表312
8、 深度在5m以内管沟最陡边坡坡度土壤类别最陡边坡坡度坡顶无载荷坡顶有静载荷坡顶有动载荷中密的砂土11.0011.2511.50中密的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0.7511.0011.25硬塑的轻亚黏土10.6710.7511.00中密的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0.5010.6710.75硬塑的亚黏土、黏土10.3310.5010.67老黄土10.1010.2510.33软土(经井点降水)11.00硬质岩101010313 深度超过5m的管沟边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边坡适当放缓,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措施。314 管沟沟底宽度应根据管道外径、开挖方式、组装焊接工艺及工种地质等因素确定。深度在5
9、m以内管沟沟底宽度应按式(314)确定。BDm+K (314)式中:B沟底宽度(m)见表314;Dm钢管的结构外径(包括防腐、保温层的厚度)(m);K沟底加宽裕量(m),按表314取值。表314 沟底加宽裕量K值 m条件因素沟上焊接沟下手工电弧焊接沟下半自动焊接处管沟沟下焊接弯头、弯管及碰口处管沟土质管沟岩石爆破管沟弯头、冷弯管处管沟土质管沟岩石爆破管沟沟中有水沟中无水沟中有水沟中无水K值沟深3m以内0.70.50.91.51.00.80.91.62.0沟深35m0.90.71.11.51.21.01.11.62.0注:当采用机械开挖管沟时,计算的沟底宽度小于挖斗宽度时,沟底宽度按挖斗宽度计算
10、。沟下焊接弯头、弯管、碰口,以及半自动焊焊接处的管沟加宽范围为工作点两边各1m。315 深度超过5m的管沟,沟底宽度应根据工程地质情况酌情处理。32 管沟开挖321 开挖管沟前,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地下设施的分布情况。在地下设施两侧3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并对挖出的地下设施给予必要的保护。对于重要地下设施,开挖前应征得其管理单位同意,必要时应在其监督下开挖。322 管沟开挖时,应将挖出的土石方堆放到焊接施工对面一侧的沟边,堆土应距沟边05m以远。323 在耕作区开挖管沟时,应将表层耕作土与下层土分别堆放。324 爆破开挖管沟应在布管前完成。爆破作业应由有爆破资质的队伍承担。爆破作业应制定安全措
11、施,规定爆破安全距离,不应威胁到附近居民、行人,以及地上、地下设施的安全。对于可能受到影响的重要设施,应事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爆破。325 开挖管沟时,应注意保护地下文物,一旦发现文物,首先应保护现场,然后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33 管沟验收331 管沟中心线、沟底标高、沟底宽度、变坡点位移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1的规定。表331 管沟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项目允许偏差(mm)管沟中心线偏移100沟底宽度100沟底标高50100变坡点位移100332 直线段管沟应顺直;曲线段管沟应圆滑过渡,并应保证设计要求的曲率半径。333 石方段管沟沟壁不得有欲坠的石头,沟底不应
12、有石块。334 开挖管沟后,应及时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应做好管沟检查记录,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工序交接手续。4 工程主要材料、管道附件、设备及检验 41 一般规定411 工程所用材料、管道附件、设备的材质、规格和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材料、附件、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材质证明书或使用说明书。412 管道附件不得采用铸铁制作,管道弯头宜采用无缝、直缝或双直缝结构,不宜采用螺旋焊缝钢管制作。弯头本体不应有丁字或环形焊缝。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制作、检验弯头。413 管道线路的弯头、冷弯管、弹性敷设管段应符合表413的规定。表41
13、3 弯头、冷弯管、弹性敷设管段规定种类曲率半径R外观和主要尺寸其他规定弯头5D无褶皱、裂纹、重皮、机械损伤;椭圆度小于或等于2.0%,R等于5D,壁厚减薄率小于或等于9.0%可以切成小角度使用,但短弧长度应大于51mm冷变管D323.9mm30D无褶皱、裂纹、机械损伤,弯管椭圆度小于或等2.0%端部保留2m直管段,椭圆度小于或等于1%D323.9mm40D弹性敷设管段1000D无褶皱、裂纹、机械损伤,变管椭圆度小于或等于2.0%符合设计要求注:D管道外径。42 材料、设备检验及修理421 应对工程所用材料、管道附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材质证明书进行检查,当对其质量(或性能)有怀疑
14、时应进行复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422 应按制管标准检查钢管的外径、壁厚、椭圆度等钢管尺寸偏差。钢管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以及其他深度超过公称壁厚下偏差的缺陷。423 钢管如有折曲、凹坑、凹槽、刻痕、压扁等有害缺陷应修复或消除后使用:1 钢管端部的刻痕或夹层应打磨修,复不能修复的刻痕或夹层,应将其所在管段切除,并重新加工坡口。2 钢管变形或压扁量超过标准规定时,应废弃。3 深度不超过公称管径2,长度不超过10mm的非应力集中点的轻微凹坑可不修理,但不得影响对口焊接。如制管焊缝处存在凹坑,应将其所在部分管段切除。4 钢管的折曲部分所在管段应切除。5 严禁采用贴补补焊方法进行修补。424 制管焊缝的缺陷,应按制管标准进行修理。425 弯头、弯管的材质应与输送管的物理、化学性能和可焊性相匹配。直缝钢管热煨弯头、弯管的纵焊缝应位于弯头、弯管内弧45位置。任何受弯部位的管径变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