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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维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全市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不够规范、效能不高、名存实亡等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促进全县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实施步骤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至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完成时限:5月20日前)。县
2、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政策宣传,确保动员部署深入到位。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完成时限:6月20日前)聚焦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围绕“清除一批”“整改一批”“激活一批”的任务要求,各社会组织根据实施方案,认真排查、识别、梳理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行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地见效。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完成时限:7月底前)业务主管单位指导社会组织全面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确定1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将工作过程中的相关部署、好的措施做法等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经验做法、困难和问题、
3、意见建议等),连同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于7月12日前报送民政局社会组织股,民政局于7月15日前报市局。三、整治重点社会团体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1 .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2 .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3 另行制定章程的;4 .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5 未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的;6 .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7 .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8 .除代表机构外,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9 .分支(代表)
4、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10 .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11.拒不服从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的;12 .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13 .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的;14 .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15 .财务收支未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管理的;16 .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17 .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18 .通过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方式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19 .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形的;20 .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社会团体发现分支(代表)机构存在上述第1、8、9、10、11
5、、12、13项情形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较为严重的,要立即予以终止;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但情节较为轻微的,要限期全面整改,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相关终止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社会团体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重要抓手,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扎实组织实施。各社会团体要严格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于6月30日前将XX县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自查自纠
6、情况表(附件1)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所主管(管理)的社会团体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指导督促社会团体进一步完善整改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并对整改完成情况逐一确认。(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民政局将结合年检等工作,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不服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指导监管等情形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从严从重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四)强化长效治理。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社会团体分支(代
7、表)机构长效治理举措和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引导社会团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各分支(代表)机构规范运行、有序发展。附件:XX县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序号总体情况成果备注1开展自查的社会团体数(个)2抽查检查的社会团体数(个)3发现存在整治情形的社会团体数(个)4列入整治范围的分支(代表)机构数(个)问题情形发现问题(个)完成整治(个)5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6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7另行制定章程的8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9未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的10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
8、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备名的单位(盖章):2022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11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12除代表机构外,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13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14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15拒不服从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的16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17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的18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19财务收支未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管理的20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21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22通过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方式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23存在违规收费或者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形的24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整治结果列入整治数(个)完成整治数(个)25终止的分支(代表)机构数(个)26限期整改的分支(代表)机构数(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