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粉尘企业电气单元检查表格.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涉爆粉尘企业电气单元检查表格.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电气单元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1.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一条(一)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和电气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2.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3.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应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50mm,室外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GB50054-20114.2.14.高、低压配电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GB50053-20136.4.15.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6.5用电产品以及电气线
2、路的周围应留空间,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7.8.2.4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间距。6.柜、台、箱、盘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设置在水管的正下方。GB50303-20155.2.57.箱(柜、板)前方(或下方)L2m的范围内应无障碍物;当工艺布置有困难时,照明箱可减至0.8moAQ/T7009-2013第4.2.38.2.4条8.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19条9.配变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窗、门、电缆沟等进
3、入室内的设施。GB50053-20136.2.410.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GB50053-20136.1.111.长度大于7米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In时,宜增加一个出口。GB50053-20136.2.612.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六号)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通风系统和超限报警、防爆泄压、保险控制以及防静电等安全监控装置,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13.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5.4所有静电危险场所应设立明显的危险标志,静电危险场所必须有接地点
4、,应使用的防静电物品。14.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527-2015)4.2.2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低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区、维护通道应铺设绝缘胶垫。15.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5272015)4.2.4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系统应完好。16.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5272015)4.4.1应设置符合GB50140要求的适用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器材17.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第二十八条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18.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6.13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电缆(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